他知道自己能這麼幹,真要這麼幹也沒人能阻攔他,但他也清楚自己絕不會這麼幹。
朱翊鈞不覺得自己這是心軟。
真正的心軟,他在側伏在鄭貴妃那八個多月的肚子上的時候已經體驗過了。
他聽見心跳聲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早已被鄭貴妃識破了身份,但他當時一動不動,任由室內的燈籠光照在他的額上,讓他的背心兀自沁出了冷汗。
朱翊鈞覺得這才叫心軟。
至於抄家這回事,朱翊鈞覺得這並不關乎個人情感,這是現代文明的原則。
文明告訴他要保障個人的人身權利,即使是再壞的官,也不能憑空一道命令就把人家一百多口人鎖在空宅子裏活活餓死。
關於這一點,朱翊鈞另一個看輕的對象就是李自成。
他想崇禎最後走投無路到派人去米脂縣掘了李自成的祖墳真是失算,李自成能抄了全北京城的家,他還怕你崇禎掘他祖墳
李自成本來就是不在乎祖墳的人,就和努爾哈赤三番兩次改姓一樣。
他們這一羣人,不信天,不信命,不信祖先,不信鬼神。
因此可以堂而皇之地不顧子孫,不修來世,不求神仙。
他們不儒不釋不道,他們斷子絕孫、無君無父,畢生所信,不過是囊中的箭,手裏的槍,胯下的戰馬,心中的愛人。
朱翊鈞卻全然是另一種人,他來自文明世界,知道甚麼是好歹,甚麼是野蠻。
所以別說現在大明尚且還有救,就算明天闖軍已經要攻入北京城了,朱翊鈞也不會搶在李自成前頭去抄家。
朱翊鈞就不是能做出抄家破門這類事的人。
他甚至因此有些可憐崇禎,他想從前崇禎當信王的時候,連條金魚死了都要哭上一會兒,沒想到一遇到李自成,一輩子的光風霽月瞬間變成了蠅營狗苟。
才當了兩個月皇帝的朱翊鈞自覺自己總能比崇禎活得正派一些。
別說讓他下旨去掘人祖墳,就是申時行讓他多看看大明會典,他就真的不好意思再開口加一個新稅種。
朱翊鈞當然不覺得這是軟弱,他心裏是這麼想的,現在還沒到非要徵收礦稅和遼餉的地步,倘或在萬曆十五年就一下子全搜刮完了,那後頭再沒錢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不如先看看能不能將宗室變成朝廷的財源。
福王還小,先在潞王身上試試也不錯。
畢竟朱翊鏐是不用顧忌甚麼“國本之爭”的。
不料朱翊鏐的反應卻遲鈍得多,只見他慢慢擡起那雙單純如孩童的眼,手中的扇子仍“唰唰”地抖動個不停,
“去賺誰的錢”
李太后前面說說是“不管”,臨到頭了卻忍不住提醒道,
“洋人皇上讓你去賺洋人的錢。”
朱翊鏐頓時停住了手,
“北京哪兒來的洋人”
朱翊鏐這時的笑容還是渾不吝的,
“洋人要是能住在北京、在北京做生意,那不是亂套了嗎”
朱翊鈞回道,
“就是因爲北京沒洋人,才正好能讓你賣洋貨,你改改你名下的王店,派人去濠鏡進點洋貨來北京賣賣。”
除了紡織燒造,朱翊鈞其實還想再加一句造船制槍,但他考慮到萬曆朝前期親王的現實待遇,決定暫時不去打草驚蛇。
不想他還沒打草,享受養豬待遇的朱翊鏐就已經被驚着了。
朱翊鏐雖然應該當豬,但皇帝既然不拿當豬處置,他便暫時性地幻化成了蛇。
他用一種“皇上您沒跟臣開玩笑罷”的眼光盯着朱翊鈞笑。
待朱翊鈞講完了,回過來用鎮靜無比的眼神看着自己,朱翊鏐才發現皇帝是認真的,
“皇上還是想個別的法子罷。”
朱翊鏐慢慢地合起了手上的扇子,
“世宗皇帝的時候就在宗藩條例裏明文禁止藩王宗室遣人外出市物,怕的就是所差之人藉機生事,欺壓百姓。”
“倘或藩王被發現擅自差人外出貿易,不僅所派之人要從重問罪,藩王也要罰住祿米。”
“臣府裏那一家子人,皇上您賜個衛輝的鹽店也就夠喫喝了,何必買來賣去的,憑空讓言官御史們背後嚼臣舌頭。”
朱翊鈞心道,這個朱翊鏐的氣魄倒比皇帝還大,歷史上那衛輝的義和鹽店可是到了清廷手上都沒捨得賣出去的高盈利資產。
“朕特許你買賣,你要不信,當着老孃孃的面兒,朕現在就宣張誠進來擬個口諭。”
朱翊鈞轉頭看向李太后,
“要是哪個科道官敢封駁聖旨,朕即刻便調了他的職。”
李太后笑笑,低下頭去兀自看着指甲套上的寶石米珠。
朱翊鏐也扯了扯嘴角,似乎是有些笑不動的樣子,
“皇上現在都能隨意調了言官的職了,那爲何不索性抄了申時行的家呢”
朱翊鈞的臉沉下來了,
“潞王。”
朱翊鈞喊了一聲朱翊鏐的封號,
“朕一心爲你打算,你別太不識好歹。”
朱翊鏐將手上的扇子往桌上一拍,一扶腰帶便在朱翊鈞面前跪了下來,
“皇上恕罪,臣實不能爲也。”
話音剛落,朱翊鏐便要彎腰磕頭。
不想李太后的反應比朱翊鈞這個不慣看人磕頭的現代人還快,
“起來起來一個娘肚子裏出來的自家兄弟,爲了幾個銀錢,竟忙不迭地磕起頭來了。”
“虧得先帝去得早,否則要見了這副場面,不定該怎麼痛心疾首呢。”
朱翊鈞淡聲道,
“先帝要痛心,從高拱說出十歲天子,如何治天下開始就該痛心了。”
李太后回道,
“皇上就少說兩句罷,你道你四弟不想自己賺錢但海貿這池子水你四弟實在輕易涉不得,有禮部清吏司和閩浙粵的市舶提舉司還不夠”
朱翊鈞道,
“朕沒讓他去幹涉市舶司啊,去濠鏡也不行嗎嘉靖三十九年的時候,佛郎機人就已經在濠鏡實行自治了。”
“濠鏡”就是後世的“澳門”。
其實葡萄牙人登陸澳門的時間比朱翊鈞說得更早。
實際上葡萄牙人在嘉靖三十二年就取得澳門居住權,嘉靖三十五年就成功與中國簽訂了“和平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