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張守正被抓,林創心裏稍微有些緊張,不知道張守正是否已經把二人見面的情況說了,所以,他不想隱瞞,照實說了。
反正也無所謂,李士羣不會因此而入罪於人。
李士羣道:“林局長的話自然可信,但仍是無法洗脫張守正的嫌疑。”
“你沒有真憑實據,就憑他回過家,就抓人?李副主任,孟浪了吧?”
“那天出監獄回家的,一共十四個人,但知曉此事的只有張守正。”
“那又如何?別人不會偷聽?”
“我的辦公室三米以內無人能夠靠近。”
“你既然做了行刑安排,知道的人就不可能是張守正一人。”
“那些人都沒回家。包括萬處長和茅隊長,都沒有出過監獄。”
“那爲什麼不懷疑萬處長、茅隊長或者特務隊的人?要知道即使不出監獄,想要往外傳遞消息辦法也很多。”
“你說的可能性不是沒有,但我就認爲張守正嫌疑最大。”
“那你想咋的?”
“很簡單,你把這個案子破了,把地下黨抓住,張守正的清白自然就能夠證明了。”
李士羣把話說到這裏,林創無語了。
這特麼不是碰上流氓了嗎?
話說回來,李士羣不用流氓手段,他還真留不下自己。
怪不得不見吳四寶,也不見寧小波呢。
沒辦法,無論是爲了張守正,還是爲了龐一萍、珠珠母女,林創都不能見死不救。
林創相信,李士羣這樣的流氓,什麼事都幹得出來,如果自己就這樣走了,李士羣一定會給張守正安個“通赤”的罪名,而且一定是“正氣確鑿”,在反紅大形勢下,就算他親大舅子龐星漢也不一定能護得了他周全。
況且,這還不全是爲了別人,一定程度上也是爲了自己。
案子必須破,而且還不能對外聯絡,這兩個條件充分說明,李士羣這是連自己也懷疑上了。
林創暗問自己,之所以極力排斥此案,細想起來,是自己生了畏難情緒,所以纔想當鴕鳥。
按說自己應該積極參與進來,然後想辦法替兇手,也就是自己的同志脫罪,這纔是正理,才符合自己的祕密身份。
可是,如果真要破案,就必須面對兇手,那纔是自己最難的時候。
如果想糊弄事,林創覺得根本沒有可能。
因爲無論是李士羣,還是萬里浪,都不是等閒之輩,在他們眼皮子底下根本別想耍花樣。
他此時才真正明白,“在社會角色與祕密角色發生衝突時,以社會角色爲主”這一我黨的祕密戰原則的意義所在。
真是兩難啊。
……
思量片刻,林創非常無奈地接受了李士羣的條件。
“好吧,李副主任,我接受你的條件。但我也有兩個條件,如果你不答應,那咱們一拍兩散,張守正你殺了好剮也好,你隨便。”林創道。
“第一,案子我只能說盡力,不敢保證百分百能破。”
“我相信你能破。”
“盡力而爲。”
對這一條,李士羣不置可否,道:“第二呢?”
“第二條,既然不許我出去,那如果需要什麼資料或查證線索,你要積極配合。”
“這個不必多說,無條件配合。另外,我也在此地陪你,從你接手案子的這一刻起,包括我在內,都歸你調配。”李士羣爽快地答應着。
“第一條呢?答不答應?”林創不想讓李士羣糊弄過去,追問道。
“林局長,你提的第一條,我的理解是你在爲自己留餘地。我想,你想多了,這個案子你一定能破。所以,這一條,我不能答應。”李士羣道。
“爲什麼一定能破?”
“因爲我相信你。”
林創跟吹豬的似的瞪着李士羣看了片刻,最後還是無奈地屈服了。
“這個老流氓是一點餘地都不給留啊,他孃的真毒啊,怪不得無子無女老絕戶呢。”
“好吧,那先介紹案情吧。”林創道。
見林創就範,李士羣滿意地向茅以明點點頭,後者把槍收起來,一擺手,特務們退出房間。
“萬處長,你介紹吧。”李士羣看向萬里浪。
“是。”萬里浪應了一聲,開始介紹案情。
“死者叫田春才,二十八歲,河北新海縣人,家有妻子兒女。這個也不知道真假,無從證明,是檔案記載的。
田春才民國二十三年於新海加入地下黨,後被派來上海,擔任SH市委學運委員童向春的聯絡員。
童向春代號海心,明面上的身份是一家雜貨鋪的掌櫃。田春才受其領導,代號“飛魚”,明面上的身份是同德大學外科教師。
數日前,田春才被捕投誠,供出了童向春,於是,我們把童向春也抓了。
我們也知道,地下黨一定會調查誰是投誠者,也一定會報復,基於此,莪們加強了對童向春的保護,一共派了三個人,對他貼身保護,沒想到,還是讓人給殺了。”
萬里浪語焉不詳,但也算地把田春才被殺事件的背景交代清楚了。
林創極想知道童向春關在何處,也想知道田春纔是如何被發現的,是不是跟胡逢治有關,胡逢治又是如何叛變的,他又在何處。
但想歸想,他不能主動開口問——除非跟案情相關。
“接着說。”林創見萬里浪停了,邊託着下巴思考,邊示意道。
“是。田春才被殺不稀奇,奇怪的是,兇手沒有留下半點痕跡,就像睡死過去一樣,簡直可以用神不知鬼不覺來形容。
如果不是因爲早就知道他的地下黨身份,若是按治安案子來辦,弄不好就會定個無疾而終。
地下黨有能人啊,雖是敵人,但卑職不得不說,佩服啊。”
“哦?這麼厲害?”
林創聽萬里浪說得這麼神乎其神,不由得興趣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