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冷清歡慕容麒 >第328章 殺人滅口
    方品之並不知道,自己即將大難臨頭。他今兒有個好去處,是一個老相好提前約了自己。

    這老相好是個風韻猶存的美豔婦人,相公姓周,在刑部牢房裏擔任一個不大不小的班頭,是不通文墨的粗漢子。因爲不解風情,而且時常需要在衙門裏值守,所以冷落了家中嬌妻。

    方品之垂涎了幾日之後,略施雕蟲小技就勾到了手,時常趁着這位班頭不在家中的時候過去與婦人私會。

    今兒周班頭不在家,兩人打發走了伺候的丫頭,插上門,興致正濃的時候,猛然就聽到外面院子裏一聲如雷的怒吼。

    “連氏,你給老子滾出來!”

    連氏正是婦人的名號,而這悶雷一般的嗓門,還有口氣,自然就是那周班頭無疑了。

    當時正在牀上嘰嘰歪歪的兩人,立即就被嚇了一個魂飛魄散。

    方品之忙不迭地穿衣服,想要扒着窗戶逃走。

    周班頭擡腿,“啪”地將門踹開了,方品之什麼也顧不得,抱着腦袋就想跑。

    剛逃到門口,周班頭一把薅住了他,然後鉢盂一般的大拳頭,朝着他身上一通招呼

    他這小身板,經常服藥,再加上沒有節制,就連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書生都不如,還不了手,只能抱着腦袋慘叫。

    周班頭是個點火就着的暴脾氣,當時拳打腳踢的,手底下沒有個輕重,打得方品之當時就差點喘不過氣來了。

    還是婦人彪悍,披上衣服上前,一把扯住他的手腕:“你打得他鬼哭狼嚎的,是要鄰居們全都聽見,知道你當了烏龜嗎?”

    周班頭一口氣兒差點沒上來,做錯事兒的人絲毫不覺得羞恥,竟然還反過來教訓自己?

    有道是滷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偏偏這個蠻不講理的潑辣婦人,就能制住這個莽漢,鬆開方品之,提起拳頭,在婦人臉前晃了半天,婦人一哭二鬧,就下不去手。

    方品之立即瞅準這個機會,就溜了。

    這一身的傷,再加上鼻青臉腫的,害怕被熟人看到,所以溜着牆根走。

    剛拐進一處衚衕,想要抄近路回家,頭上冷不丁地罩下一個布袋子來,將他頭罩得嚴嚴實實,什麼也看不見。

    他以爲,是那個周班頭追上來了,忙不迭地說好話:“兄弟,有話好好說,你說怎麼着咱就怎麼着。”

    對方並不搭理他,從他身後一把捂住了他的嘴。然後,又是一陣拳打腳踢,每一下都命中要害之處。

    這是要下死手啊。

    方品之頓時急了,使勁兒掙扎,張嘴,想要呼救,對方沒有提防,結果被他隔着布袋狠狠地咬了一口。

    頓時,血“噌”地冒了出來。

    那人有種,竟然還是沒撒手,只是方品之被人一拳打中了心窩子,因爲喫痛,立即張開了嘴。

    慢慢的,方品之終於放棄了掙扎。

    那人甩甩流血的手,取下頭套,將手指頭擱在他的鼻端試了試,然後仰起臉:“二公子,人已經沒氣兒了。”

    金二從一處門庭後面閃身出來,陰冷一笑:“撤退。”

    他,再加上動手的三個人,轉身便消失在衚衕裏。

    方品之是第二天凌晨,方纔被晨起的老頭髮現,整個人蜷縮在地上,就像一個蝦米,脣角處都溢出發黑的血跡來。

    驚悚之後,立即報了官。

    接到這個案子的正是沈臨風。他恰好就在附近辦案,火速趕到現場,查驗方品之的屍體。

    他驚訝地發現,方品之的心口溫熱,似乎還有一點氣息。這一發現令他頓時有點激動,若是能將被害之人救醒,就能指認兇手。

    他第一個想起來的,就是冷清歡。冷清歡的醫術是令他深信不疑的,所以立即命人封鎖附近,不允許閒人出入,然後自己翻身上馬,去請冷清歡。

    冷清歡二話沒說,立即跟着他來了現場。

    方品之因爲被揍得鼻青臉腫,面目全非,全然沒有了平日裏的眉清目秀,所以,冷清歡一時間竟然沒有認出他來。

    她上前檢驗過他的傷勢,就知道,絕對是沒救了。頂多,刺激刺激,能令他迴光返照,撩撩眼皮子。

    這就足夠了!

    沈臨風眼巴巴地瞅着冷清歡銀針刺穴,一通忙乎,就怕自己不在,沒等問出有價值的線索,對方就蹬腿兒了。

    可方品之五臟六腑已經被打得出血,人就剩了最後一口氣兒半死不活地吊着,哪有那麼快甦醒?強心針打下去,也不過是哆嗦了一下。

    還要緩緩。

    沈臨風起身,問留在這裏的衙役:“怎麼樣,他的身份調查清楚了嗎?”

    衙役點頭:“聽說是個沒落官宦人家的子弟,姓方,名方品之,平日裏喜歡坑蒙拐騙,誘拐良家婦女,在這條街上名聲極臭。所以,適才很多人都在議論,怕不是被哪個仇家趁着夜半打了悶棍。”

    “案發時間呢?附近住戶有沒有目擊者?”

    “前面有家磨豆腐的老頭晚睡,說夜半的時候家裏的狗倒是叫了幾聲。但是並未聽到呼救聲,也沒有往心裏去。”

    沈臨風蹙眉,有些疑惑:“方品之一身是傷,因爲被重擊導致致命。那他爲什麼不呼救呢?難道,這裏並非案發現場?他是重傷之後,才移到這裏來的?”

    衙役擡手一指前面:“你看那兒,前面牆上好像濺上了一點血跡,但是看不到死者曾經經過的痕跡,不確定是不是他的。”

    冷清歡因爲蹲在地上,肚子有點難受,直起身走走,正好聽到衙役的話,上前湊個熱鬧,見牆上果真有兩滴血跡,還未完全乾涸。看形狀也的確像是濺落到上面的。

    沈臨風皺眉:“看死者倒下的方向,他應當是從街上拐進衚衕裏,或者就在那裏遭遇了埋伏,血跡不應當濺到這裏。假如,能證明這血跡是兇手的,倒是好辦了,既可以說明這是第一案發現場,也好歹能算是一樣罪證。”

    這對於冷清歡而言,那是小菜一碟。

    取出一點樣本,用試劑做過檢測,肯定地道:“血型不同,除非巧合,否則可以肯定,就是兇手留下的。”

    兇手也受傷了?

    方品之爲什麼不呼救?

    對方分明可以採用更乾脆利落的殺人方法,又爲什麼非要赤手空拳地與他對陣?

    這衚衕裏有這麼多住戶,就不怕會驚動了別人嗎?

    正在猜測的時候,方平之那裏終於有了一點動靜,嘴裏又溢出一大口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