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恰逢夜暖知溫顧 >第兩百八十三章 演戲嘛,誰不會?
    不過,顧夜西沒跟溫想提起這事。

    怕她憂思。

    開庭這天,天朗氣清。

    風風雨雨多日的南杭難得見晴。

    顧夜西和談明兩個人在法院門口碰到,簡單寒暄了幾句,顧夜西問,“王晴天呢?”這案子和福利院有關,沒道理她不來。

    “在後面。”

    談明看他後面,“溫想呢?”

    這時,溫想走過來,站在顧夜西身邊,很有禮貌,“談老師。”

    談明對她點了個頭。

    這起官司是公開審理。

    旁聽席上,來了很多記者。

    李山作爲被告,被獄警帶上來,昨天剛出院,他眼底的淤青還沒有好全,臉色微微泛白,像從棺材底爬出來的屍。

    囚首垢面,相由心生。

    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

    審判長宣佈開庭,並覈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葉子並未出席。

    然後,李山開始認罪悔過。

    他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只記得事發那天喝了酒。

    語言組織的很混亂,看上去精神有問題。

    李央央出庭作證。

    她先複述了一遍自己在大火當日的所見所聞,很客觀,隨後解釋逃避的原因——獨善其身,悔不當初。

    “法官大人,我遭受過李山的侵害,被他控制、凌辱長達六年。”李央央看着李山,灰暗的瞳孔一點點變紅,“如果沒有我的養父母,我沒辦法站在這裏。”

    或許現在,她只是一具無人問津的屍首。

    李央央往旁聽席看了眼。

    李守德穿着一身便服,和妻子一邊聽一邊抹眼淚。

    顧夜西和溫想坐在後面。

    他轉頭。

    就知道的,她眼睛會紅。

    顧夜西伸手,握住她的,牢牢握緊。

    警方已將錄音、視頻等證物移交法院。

    劉源對李守德點了個頭,站起來說,“法官大人,我是南杭市公安局巡警第六支隊隊長劉源。”

    自我介紹完,他把手伸到兜裏,拿出一個密封袋,“這些受害者的照片,皆是在藍天福利院,李山的宿舍牆壁上搜集下來的。”

    一共二十三張。

    算上談明手裏的,有五張畫了紅點,按照證詞:這五位,應該是僥倖逃過一劫的姑娘。

    包括葉子,剩下的十七位都沒有出席。

    除了李央央。

    “李山與我是舊相識。”

    被告席上的李山回頭,劉慧敏也來了。

    她指認李山有前科。

    爲什麼?

    顧夜西給了錢。

    法官鑑定完證物後,法庭調查結束。

    何俊濠作爲原告的辯護律師,先開口,“二十年前,藍天福利院的老院長衛某於金水橋橋洞下遇到被告李山,出於同情,不知情的她將當時剛刑滿釋放的被告帶回到福利院。”

    “在此其間,老院長不僅給了他安居之所,還給了他一份穩定的工作。”

    “奈何被告全無感恩之心,背地裏幹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整整十九年,受害者多達十八位。”

    做律師的,口才一定不能掉鏈子。

    何俊濠緩了緩,情緒把握的很好,“但紙,終究是包不住火。一年以前,被告作案時被老院長當場撞破,雙方起了爭執。”

    “我們聽錄音就知道,被告毫無悔改之意,爲了掩飾罪行他還放火燒了資料庫!”

    “老院長的死,根本不是意外!”

    李山的情緒很激動,“你血口噴人!”

    法槌咣的一聲。

    法官開口,“肅靜!”

    被告律師爲李山做減刑辯護,從一份醫學鑑定報告出發。

    顧夜西凝了凝目光。

    原來,李山準備的“後手”是這個。

    被告的辯護律師上前,將醫學鑑定報告呈給法官。

    他說,“這是經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權的精神科專家鑑定的,如假包換。”

    他又說,“我當事人患有偏執性精神病,是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條第3款規定:尚未完全喪失或者控制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這話一說出來,在場記者朋友都看不下去了:

    “媽的,這都能扯!”

    “律師的嘴,騙人的鬼。”

    “早晚被這些律師給氣死,缺錢還是缺德?沒事給畜生做辯護!”

    ……

    法官敲了敲法槌,“肅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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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安靜了。

    缺了大德的律師姓曹,曹雪峯。

    他是南杭第一把手。

    之所以接這個喫力不討好的工作,原因只有一個——對手是何俊濠。

    曹雪峯接着說,“二十年前,我當事人就犯過類似的事。按理說,他這樣一個有案底,還兼有精神病的人,是不可能到福利院任職的。”

    “那麼已故的老院長,是不是負有失察的責任。”

    公正,往往是建立在不公正的基礎之上。

    談明冷笑。

    好一個倒打一耙、顛倒黑白的本事。

    這就是他們AK不信法的緣故:

    ——憋屈

    曹雪峯繼續,“縱火殺人更是無稽之談。”他看了眼李央央,說道,“證人本身就與我當事人有恩怨糾葛,做假證不足爲奇。”

    他回頭,對着法官,“如果僅憑着一段錄音和一段無聲視頻就給我當事人定罪,不是有失偏頗嗎?”

    談明的拳頭硬了。

    “那您空口無憑就想給李山脫罪,不是更有失偏頗嗎?”

    王晴天帶着葉子,出現在庭審現場。

    記者聞聲而動,將所有的鏡頭對準他們,閃光燈像要喫人的怪獸,葉子手抓着王晴天的衣襬,往後躲。

    談明下意識站起來,上前,擋在他們前面。

    “晴天,你怎麼把葉子帶來了?”

    “是我自己要來的。”

    王晴天往後看了眼葉子,對談明點頭。

    談明皺眉。

    何俊濠對法官說,“法官先生,這個小女孩就是本案的受害者,也是我的當事人,請允許她出庭作證。”

    法官允許。

    這時,葉子從王晴天身後走出來。

    “請你先自我介紹。”

    這麼小的孩子,早就沒了同齡人的天真爛漫,面對庭審,只有少年老成,“我叫葉子,福利院的葉子。”

    說完,她擡頭看王晴天。

    王晴天摸摸她的頭,用嘴型說:沒事的。

    葉子擡頭,看着李山,“我們要是不聽話,他就會打我們。”

    演戲嘛,誰不會?

    葉子淚眼汪汪的,“殺了老院長的是他,就是李山!”

    “你胡說!”

    李山急得大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