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江戶旅人 >第54章 5.人難平分錢可以
    別瞧遠山景元堂堂的江戶南町奉行,雜項庶務數不勝數,但是對於牽扯到旗本家庭的案件,還是多少知曉的。

    其實最近江戶町奉行受理的案件數量已經下降了九成,這要感謝八代吉宗公,他在實際上頒佈了所謂的“德政令”。雖然不是正大光明的說豁免一切武士的錢款,但是實際上也差不多,他規定以後和武士有關的借款訴訟一律不再受理。

    好傢伙,爲諸侯大名和旗本武士賴賬,打開了方便之門!

    我們日本武士欠賬不還那叫事兒嘛!我們這是謹遵將軍德川吉宗殿下的御令啊!你有本事你就去告官啊,看看哪個官受理!

    反正我也不完全賴賬,利息呢你就別想要了,本金呢我分五百年還清,反正子子孫孫無窮匱也。總有還清的一天,你等着就是了。

    據說僅僅因爲這一條御令,江戶町奉行十年間受理的案件一下子就少了足足三萬件。真就是一個刑案大清,天下太平啊。

    沒了那麼多案子的遠山景元,對於手下與力裁斷不了的那些案子,談不上如數家珍,那也大略都是知曉的。與力處理不了的案子,最後都會捅到他頭上的嘛。要是哪個二愣子不服判決,往目安箱裏告御狀,喫掛落的肯定是他遠山景元。

    “所以你二人要本官如何幫你們?”遠山景元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忠右衛門和平三。

    “只需大人端坐於堂上,威嚴肅容即可!”忠右衛門低頭向遠山景元開口道。

    作爲江戶南町奉行的遠山景元是什麼身份?實打實的首都市長,且是結合了公檢法所有部門,外加麾下掌握一定數量兵力的治安大隊頭子。不管放在哪裏,古今中外,都是天上神仙一般的人物,屬於小老百姓需要仰望的存在。

    “不管下官如何行止,大人只當不知便好。”

    “你是要虛言恫嚇彼等?”遠山景元老旗本出身啦,辦過的案子也是不少,第一時間就反應過來,忠右衛門和平三絕對是要嚇唬那兩個婦女,然後逼她們就範。

    “也是也不是,下官只是一試罷了。”忠右衛門沒有把話說的太滿。

    “那本官拭目以待!”

    這樁爭子案談不上大案,如果不是旗本家的糾紛,那連臺面都上不得。但因爲牽扯了旗本,變成了人民羣衆喜聞樂見的老爺家裏的爛事。和將來一樣,處理案件,尤其是這種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件,那一定是有優先級排位的。

    影響越大的案子處置的越快,不僅要快,還一定要大快人心,讓人心服口服。這既是出於維護封建官府衙門的公信力,也是爲了安定民心,維持社會穩定的需要。

    領導重視的肯定也是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案子,說個不太恰當的例子,一句草包換了三天拘役。行政複議一個月屁用沒有,媒體曝光當天就派遣調查組,第二天就停職接受調查,明白的就都明白了哇。

    各方通知齊到,會同奉行、與力、同心、町方諸般官吏,並帶地方本百姓及目明關係人等,兩婦人爭子一案開庭。

    和中式的衙門官府其實差不太多,日式的衙門也是前後幾進的官廳建築。只不過這邊審案大人們是端坐在榻榻米上,而原被告或者案犯,是跪在泥地上,或者跪在草蓆上面。左右兩側當然不光有圍觀的喫瓜羣衆,還有後續案件的案犯也在排隊等候。

    “江戶南町奉行遠山殿,江戶町盜賊火消與力金丸殿到!”一聲長報,官廳正堂下面的各色人等,紛紛行禮。

    有的下跪,有的低頭,不一而足……

    遠山景元爲主,金丸邦義也就是平三爲輔,一正一側的端坐於榻上,威嚴有度。尤其是遠山景元往上面一坐,確實像那麼一回事。平時瞧不出來,現在端起架子,大概輕輕咳一聲,配合上那個官身,絕對能把小民給唬住。

    忠右衛門沒有資格坐在正堂的榻上,畢竟自己一個小小的改方,還不是什麼武士老爺,只能從屋檐下的緣廊走了過來,也只能坐在緣廊上。主審此案的名義上是遠山景元,實際上還是忠右衛門。

    “現將爾二人所述,再行稟報於堂上遠山殿與金丸殿!”

    還是那一套說辭,一個說是被前夫休了,但是已經懷孕回家生的。一個說是自己生的,因爲是女兒送給前妻養活的。卷宗上早就已經寫的明白,在場的其實也都知道,只不過走一遍程序罷了。

    兩個婦人說完,則是由接案的目明,以及兩人所在的街町町方和本百姓代表出來發言。回憶十一年前是不是有這麼一個孩子。因爲後妻生養的男孩也已經九歲多,和那個女孩的年紀差相彷彿,地方上的衆人以前也沒刻意關注這個。

    只能確認好像兩個女的確實都在十年前有過身孕,但是具體的日子,因爲許多當事人都死在了天保大饑荒之中,無法確定。

    再詢問小女孩本人的意見,小女孩當場表示前妻是自己的媽,對於後妻則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也不知道。

    案件到這裏果然走進了死衚衕,雖然孩子表示願意跟着前妻生活。那麼把他判給前妻好像很正確,但這是現代人的思維,不符合江戶時代的普遍要求。江戶時代,女人是男人的附屬品,子女是父母的附屬品,即使是百姓之家,都有家長。遑論旗本之家,更是有家主之說。

    一家之事盡有家主做主,其他人都依附於家主的權威生存。若小女孩是後妻之女,則此時他就是那個九歲小男孩的附屬品,肉體生理上是人,但是實際上是某種意義上的財產,這纔是當下這個時代的封建倫理道德觀。前妻佔有這個小女孩就等於是搶奪了小男孩的財產,是違法的行爲!

    喫瓜羣衆議論紛紛,要看堂上的幾位大人怎麼審理,證據什麼的一概無有,各說各話,他們也分不清這個事情的真想到底是什麼。

    “既然你二人都說是此子的母親,但是人是不能平分的,錢卻可以!”忠右衛門突然從身後取出一個布袋。

    布袋被打開,裏面赫然是黃金五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