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桃花塢 >第38章 巧喫白食
    長安城外的兩處糞場,分別屬於長安縣和萬年縣管轄。

    楊義拉着錢去縣衙說明來意,兩縣的縣令都非常乾脆,大筆一揮,糞場及周邊七裏、五里內的土地全部賣給了楊義,半點猶豫也沒有。

    反正他們主要管轄的是城內,城外才懶得去管呢,如今有人來買那“不毛之地”,他們高興還來不及呢,哪會在乎錢多錢少。

    再說了,如果有人願意管,他們倒貼錢都願意,更何況現在還賺錢了,這就是他的政績呀!

    縣令的想法若是讓楊義知道了,肯定會將十年前的老血噴完不可!

    城西的七裏,地方大些,花了一千四百貫。城南的五里,地方略小,花了一千貫。

    楊義非常高興,用那麼便宜的價格,就買了這些屬於上田的地。

    要知道,這時候的地價還不高,但要買橫豎七裏、五里之地,絕非區區兩千四百貫可以買下來的。只因那地方太臭了,臭得人跡罕至,都快成動物的天堂了。

    楊義還提出了個要求,就是現有的拉糞人不能解散,連人帶牛、車、糞桶全部轉入楊義名下。

    只是在這事上,兩位縣令做的都非常一致,那就是人和糞桶可以給,牛、車不行!

    人是請來的,糞桶是請來的人做的,而牛、車是衙門的,也就是朝庭的財產,不能贈送!

    最後經過討價還價,萬年縣以三百一十貫、長安縣以三百貫錢的價格,將牛、車、糞桶帶人一同賣給了楊義。

    由於衙門需要準備好界碑,和楊義約定三天後再去量地。長安縣橫豎七裏,萬年縣橫豎五里,需要的界碑自是不能少了。

    當楊義高高興興的從萬年縣衙出來,在翻看田契、地契時,卻意外發現了另一張文書。這張文書沒有楊義的印,更像是一張命令,其中的兩個附加條件嚇呆了楊義。

    楊義又趕緊翻開長安縣的契約,裏面也夾着一張額外的文書,楊看了又看,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內容除了縣名、地塊面積和價格外,其他竟一字不差。

    只見文書的內容是:

    一,華陰縣男,弘農楊義以一千貫銅錢,購買城南糞場橫豎五里之地。因地價所值不止一千貫,着令楊義需在兩年之內將糞場清理好,勿使臭氣再擴散至城裏,勿使瘟疫疾病擴散,還城南一片安寧。

    糞場以外五里之地就當本縣送給楊義之補嘗,如兩年之後還臭氣熏天,衙門酌情收回糞場外之土地。

    二,拉糞人及牛、車、糞桶已歸楊義名下所有,即日起不得住在城內,具體住址由楊義提供。落款是萬年縣令王仁圭(加蓋縣印)。

    我靠!楊義心中大罵,他花那麼少的錢買到那麼多的地,已經成了奸商了。沒想到,兩個縣令比他還要奸!

    楊義心想:這倆縣令肯定是通了氣的,要不然怎麼兩份文書怎會都是一模一樣?

    楊義心裏大罵兩個縣令之餘,也開始考慮怎麼開發這兩地土地了。是獨自開發?很明顯,自己沒錢。拉合夥人?很明顯,這地方沒人會投錢。

    哪怕是投了錢的李靖,要是讓他知道,楊義用自己的錢買這倆破地方,非得打斷他的腳不可!

    牛車緩緩向東回去,他們如今身上是一文錢也沒有,十二個人飢腸轆轆的。聞到坊市裏飄來的飯菜香,夥計的吆喝聲,楊義等人不由嚥了下口水。

    又過了一坊市,楊義受不了:“餓得受不了了,咱喫飯去!”

    十個壯漢倒是挺高興,楊雲卻犯了難。他是大總管,主人餓了,這理應是他安排飯菜纔對。可現在倒好,主人餓得受不了了,他也沒有辦法。

    本來他是帶了十貫錢的,可是那該死的萬年縣令,非要三百一十貫才肯賣牛和車。這下倒好,連喫飯的錢都沒有了!

    楊雲突然靈光一閃:“小郎君,要不然,咱們去四郎那裏喫一頓,怎樣?”

    楊雲所說的四郎就是程處默了,他姓程,名處嗣(四),字處默,號四郎。唐朝時,兄弟之間稱呼一般不叫名字,按排號叫,老大叫大郎,老二叫二郎,老三叫三郎……

    既然和楊義結拜了,又是排第四,叫四郎也合情合理,所以楊雲才那樣說。

    “你知道路?”楊義好奇問。

    “不知道,以前和阿郎在京時,幾乎和程家沒來往。所做的兩次買賣都是程咬金找上門的。”楊雲訕訕的笑了笑。

    “那你不是廢話嗎?跟我來,我有辦法吃了不用給錢!”楊義白了楊雲一眼,然後陰陰笑了笑。

    楊雲聽了卻一驚,忙阻擋:“使不得呀,小郎君,喫霸王餐要被抓進衙門打板子的!”

    “誰說我要喫霸王餐了?”楊義好奇的看着楊雲。他想了想,看向那十個壯漢:“你們都過來,等會我們去找家飯館,如此…這般…明白了嗎?”

    楊義將自己的想法都告訴了他們,十一雙眼睛狐疑的看着楊義,都默默的點了點頭。

    隨後楊義他們就去找飯館了,經打聽才知道,這裏是靠近東市的平康坊。這裏妓館、酒肆、飯館林立,是長安城重要的商業區,是長安城的紅燈區。

    楊義他們來到坊內的一家名爲“黃三家”的飯館。

    飯館並不氣派,二層的小樓雖然挺新的,但也沒有達到後世電視劇裏花花綠綠、華麗到亮瞎眼的場景。

    楊義等人坐在靠門口處,將牛、車拴在外面,自有夥計提水去喂。

    飯館內還是挺寬敞的,擺了二十多桌還綽綽有餘 ,如今正式飯點,已坐了十幾桌,鬧哄哄的。

    幾個十五六歲,穿着不一,傻里傻氣的夥計,東走西竄忙碌着。一個拿一堆算籌在算賬的帳房,掌櫃不見蹤影。

    一個看似機靈的夥計跑過來,對楊義等人微笑問:“請問小郎君想喫什麼飯菜?”

    問得挺直接的,不像電視劇裏的演的,先說一番禮貌用語,再說一堆廢話,才問你是喝酒還是喫飯。

    夥計爲何只問楊義呢?因爲他們做這行的,看客人穿的衣服,走路的樣子,說話的神態等,一眼就能看個八九不離十。

    “給我來十斤酒,五斤牛肉……”楊義故意這樣說。

    “停,停,小郎君,你要的這些,小店都沒有,您還是點別的吧。”夥計苦着臉回答。

    他一聽楊義說這些,立馬明白過來,能點這些東西的人不是缺心眼兒,就是來找茬兒的。

    爲什麼要叫飯館?因爲沒有酒賣,所以就叫飯館了。這時候的朝廷是禁酒的,因爲釀酒浪費糧食,所以頒佈了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