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五十章 天上雲
    落馬的倒黴蛋半躺着在灌木叢後,二十錘已經在手,大部分印第安騎兵直接就衝了過去。至於這些高速衝過的印第安人爲何不給他一箭,其實很簡單,時間不夠,射擊角度太小,距離太近,還有灌木掩護,並且後面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他的具體位置。最後面的幾個減慢馬速想要下馬找到他,試圖弄死這個躲在灌木叢裏的討厭的白人,立刻就捱了他的子彈。



    布蘭德這邊發現兜圈子不如蛇皮機動,他們必須遠離印第安人營地纔有更大的生存機會。萬一再來一隊,人還好,馬喫不消。



    於是一行人追逐着逐漸向東,不時有印第安騎兵落馬。沒一會,開始有人受不了了,追又追不上,打又打不到,可惡的白人已經都在射程之外。一路盡當活靶子。



    偵查兵的馬都是好馬,各大戶家的馬就更加不會是15美元的那種大路貨。



    一路死了這麼多人,距離反而越來越遠。終於有印第安人開始減速。再這麼下去,說不定下一個被擊斃的就是自己。一個人減速,讓所有印第安人都意識到,不能再這麼追了。勇氣在被動挨打連續的傷亡面前已經消失殆盡。



    騎夸特馬的偵察兵看到印第安人停下了,他沒有停,一槍打出去後,他依舊在向前奔馳。



    轉過頭裝彈時,那匹黑馬從眼前一閃而過。夸特馬偵察兵愕然,這個傢伙居然也停下了?



    他連忙回頭看,只見黑馬騎士轉身瞄準擊發,一個正在調轉馬頭的印第安人慘叫着應聲落馬。剩下的印第安人動作更快了,速度還沒提起來,黑馬騎士也在調轉馬頭,接着就開始追了。



    夸特馬偵察兵張大了嘴,這是想追殺?



    似乎……完全沒有問題呀!我怎麼沒想到?



    灌木叢裏的倒黴蛋正好整以暇給兩把轉輪手槍換轉輪,然後他找到自己的大栓槍,檢查了一下,似乎沒問題,拉了幾遍槍栓,一如既往的流暢。除了身上有的地方隱隱作痛,手背擦破了點皮,似乎沒什麼大不了的。



    自己的馬倒在地上已經不動了,老舊火槍雖然差勁,但威力一點都不小。他在鞍具裏找出一瓶白酒,用酒衝了衝手背的擦傷,又灌了一口。爽利!



    今天太過驚險,他覺得自己又有牛皮可以大吹特吹了。



    他相中一匹賣相不錯的花馬,丟掉上面的破爛馬鞍,把自己的東西裝上。



    剛弄完,就聽見遠處槍聲似乎越來越近了。然後他就看見了難以置信的一幕~兩個人追着一羣人打!



    不過他無暇多想,立刻上馬向西面移動,想要避開印第安人的逃命路線。



    沒跑多遠,他就聽見有馬蹄聲響,有人在緩坡對面?



    出現在他眼前的是六個黑色牛仔帽,他全都認識。



    大喜過望,他放下瞄準的大栓槍,大吼一聲:“這邊!”



    結局沒有懸念,這一隊印第安人全軍覆沒。



    九個人聚在一起,大聲說笑。



    布蘭德哈哈笑:“我們應該回去一個人彙報情況,這些印第安人假借獵殺野牛,實際上肯定是來襲擊摩根堡的。”



    一個偵察兵笑道:“我們聽到槍聲時,已經有人回去報信了。放心吧!”



    另一人道:“你是布蘭德吧?有個滿臉麻子的傢伙……”



    布蘭德笑道:“他昨天下午就回去了,現在說不定已經快回來了。”



    麻子回到鎮上彙報後,喬治不相信印第安人是追着野牛來的,他準備立刻帶領民兵們出發。



    有議員說萬一真的只是湊巧呢,說不定可以避免一場死傷和沒必要花費。



    喬治道,印第安人究竟是什麼目的他不在乎,打敗他們纔是他應該做的。他們來的時候應該獲得他的允許。



    湯姆抓抓頭皮,喬治的邏輯比較操蛋啊。是不是當了官,脾氣見長?



    不過這種思維他是贊同的~只要有能力,那就是威脅。不過因爲就這樣就先下手爲強滅了人家有點不地道。



    湯姆想了想,說道:“是不是先做好準備,對峙一下。按照偵察兵的情報,這個部落不是我們的對手。”



    近萬人部落,其實青壯年最多不過4000左右,雖然有的婦女也會戰鬥,但通常輪到她們上時,基本敗局已定了。



    喬治:“正因爲不是我們的對手,所以先打一場再說。想想城牆外有多少農夫的家當,這是我們的責任。”



    晚飯後,3000騎兵出發了。留下1000多看家。因爲距離不遠,所以並不是雙馬。但是速度比較慢,時速10公里都不到,以養馬力。



    行軍到半夜,所有人都察覺到前方雲層的異常,喬治下令紮營休息,不準點火,先睡個好覺再說。



    派出足夠的人手巡邏後,又讓麻子帶幾個獵人前去印第安營地摸一摸情況。



    印第安人這時並沒有察覺到已經有3000騎兵靠近了。想在夜裏發現燈火管制的營地其實是比較困難的,距離還這麼遠,足有40公里。



    喬治一點都不想夜戰,所以他夜裏行軍,後半夜休息。



    至於他爲何堅持跟印第安人先打一下,原因簡單到極點。從還是少年時開始,他就沒見過不先打一場的印第安人。即使黃金貿易的那個小部落,也是先小打過幾場再做皮毛生意的。



    別看印第安人整體上實力不如白人,但以前可不是這樣。歷史上印第安人摧毀的白人定居點不要太多。有記載,16世紀殖民者的軍隊被全殲不是一次兩次,17世紀弗吉尼亞88個定居點被摧毀80個,首府詹姆斯頓被踏平。再後來新英格蘭90個定居點被摧毀50個。



    這種戰爭延綿數百年之久,到18~19世紀,印第安人才開始落後於殖民者。



    說白了,這是遊牧社會與定居社會的戰爭。從大的方面說,印第安人必敗。加上殖民者帶來的瘟疫與疾病消滅了90%左右的印第安人口。摧毀了原有的印第安社會。所以19世紀的印第安人跟殖民者剛到美洲時的印第安人基本已經是兩回事了。



    印第安人也有定居的部落,可惜數量太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