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八十六章 芝加哥
    但是,誰能說這些掙扎求生的歐洲底層人民的訴求是錯的?

    湯姆轉念想到,難道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誰發展的慢,誰就該死?

    印第安人在美洲,限於資源,地理等種種因素,還固步自封的形成了堅持傳統的思想,進步緩慢。雖然他們的戰士學習能力極強,天生兇悍,勇猛無比。但組織能力低下,以原始社會部落形態抵抗殖民者,毫無勝算可言。

    這個過程中,印第安戰士的進步不可謂之不快,飛快的轉變成馬背上的民族,飛快的學會使用最先進武器。後來的印第安戰士,幾乎都是與白人不相上下的火槍騎兵。然而並沒有鳥用,他們沒有學習先進的社會組織形態,更沒有學到先進的生產能力。

    也許即使有印第安人想這麼做,也沒有客觀條件能讓他們做到。

    他們的戰術依舊是小股襲擾,依舊是小規模戰鬥,依舊是原始部落社會形態,依舊毫無戰略可言。

    印第安戰士曾經讓英國人賠款,曾經和英國人一起火燒白宮,也曾經殺的殖民者們魂飛魄散。一度兇名赫赫。

    1832年,美軍在佛羅里達與塞米諾爾族的戰爭,打了整整10年,換了8任司令,還耗資6000萬美元,這在當時是一個天文數字。

    在西部,克里克人抵抗了兩年,俄勒岡的卡尤塞人反抗了7年,而切諾基人則打了11年。

    一個又一個的印第安部落,前前後後連綿不絕的抵抗,印第安人沒有工業,不講究紀律和配合,只會小規模作戰,內部也談不上團結,但僅憑天生的悍勇,仍然與殖民者和美國人纏鬥了幾百年。

    對比世界其他一推就倒的地區,可謂雖敗猶榮。

    但這有什麼用?最後的印第安人依然被圈進了保留地。

    如果正義必勝是正確的,那麼印第安人的原罪就是發展的太慢,那些阻礙印第安人變革的,堅持所謂傳統的印第安人,就是罪惡滔天,罪無可恕。

    300年,他們原本應該有很多機會的。

    也許,有的人看到了正確的道路,但沒有能力實現它。

    湯姆自言自語:“發展的緩慢,就是有罪麼?”

    站在身後的馬丁沒聽清:“什麼?”

    湯姆道:“沒什麼,我先回船艙。”

    大鬍子:“好的好的,湯姆,別把自己傷到。”

    大鬍子知道,湯姆又去鍛鍊了。雖然他看着這個孩子長大,但他發現其實他一點都不知道湯姆的腦子裏都在想些什麼,居然每天花這麼長時間去練習這些東西。

    船上的旅途是枯燥乏味的。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到抵達芝加哥。

    中途也停留過幾個地方,每次湯姆都會找一個旅館洗個澡睡個好覺。雖然有的旅館沐浴條件極差,只是個木桶而已,甚至還有用酒桶改裝的。但總比沒有的好。

    不過這不是他有潔癖愛乾淨,只是每天都弄的一身汗,連續幾天下來,即使是冬天也都臭了,衣服總要換洗一下的。本來就是輕裝出行,不可能帶很多換洗衣服。

    那種長途跋涉千里,連內褲都不換一次的情形只存在於劣質小說裏。

    這一次上岸,還有個重要目的,這裏的市中心有一大塊屬於克魯格家的土地。

    湯姆並沒有急躁,他甚至也沒有派人去找塞利奧,因爲他提前到了。

    芝加哥嚴格來說並不算東部,不過它緊靠五大湖,有一條運河聯通五大湖與密西西比河,未來還是美國鐵路網的重要樞紐,是美國未來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不過湯姆不知道的是,在19世紀,芝加哥從無到有,70年時間人口過百萬,是當時世界上發展最快的城市。

    19世紀初,美軍在這裏有個要塞,後來被毀。印第安人被迫離開後,直到1833年纔出現芝加哥小鎮,1837年,人口不超過5000。1848年,運河以及鐵路的建造,芝加哥人口開始爆發性增長。

    如今芝加哥人口近十萬,可能讀者不明白這個數字的意義,美國此時人口過萬的城市不過120多個。

    實際上,直到21世紀,美國都可以說是個大農村。

    這也是喬治他們認爲可以爭取州地位的底氣~丹佛~摩根堡地區,民兵已經過兩萬,加上老弱病殘婦女兒童數萬,人口遠超堪薩斯準州。

    當然,中國讀者可能毫無感覺,甚至可能還想笑。主要是中國的一個縣高官治下都有百萬數百萬之衆,太稀疏平常了。

    住進旅館後,湯姆寫了幾封信讓隨從發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大鬍子僱傭了一輛馬車,帶着馬丁和土匪出門去轉轉。馬車伕在美元的指引下,很開心的帶着他們在城市裏繞了幾圈。

    湯姆有點失望,畢竟眼光不同,興趣缺缺。大鬍子卻很興奮,直呼果然熱鬧。

    湯姆主要是來看一看自家的街區建設的究竟如何的。畢竟真金白銀投進去,看到東西才踏實。資本家都這個鳥樣。

    與大鬍子的視角不同,湯姆覺得,這街上無所事事東向西望的年輕人也太多了點。

    湯姆忽然道:“向右拐進去。”

    馬車伕並沒有聽到,土匪大聲喊了一下,才慢慢拐進一個場地,這裏有個結實的石質建築,大櫥窗,花崗岩臺階與牆壁,紅色地毯,雙開門。

    湯姆打開馬車門下車,仔細看了看,卻有點小失望。

    馬車伕卻小聲道:“先生,這裏是芝加哥最豪華的地段,東西很貴的。”

    湯姆笑道:“這裏是賣什麼的?飯店麼?”

    馬車伕面色古怪:“說起來你可能不信,他們只賣酒,貴的要死。”

    湯姆故意道:“酒館?”

    馬車伕想了想:“……有點像。”

    湯姆道:“你在這等我一會,我進去喝一杯。”

    馬車伕很開心的答應了。

    湯姆剛來到門前,門後一個保安似的工作人員拉開門,很有禮貌的說歡迎光臨請進之類的話語。

    湯姆在裏面轉了一圈,裏面人很少,但還是有幾個客人的。都是衣冠楚楚的商人模樣,有兩個甚至在吧檯上寫字,估計是在草擬什麼協議之類的。

    實際上,這裏並不只賣紅石,克魯格酒廠的所有產品這裏都能找到。不過都在吧檯裏,並沒有像紅石一樣展示。

    湯姆並沒有停留太長時間,四人喝了一杯就離開了。

    出門後,湯姆眉頭一皺,有幾個人圍着馬車伕,推搡來推搡去。

    “不不不,你們不能總是找我,我昨天給過了。”馬車伕喊道。

    湯姆道:“警告他們離開,不聽直接打斷腿。”

    土匪跟馬丁一聽,立刻上前,拉開這幾個人,不料還沒說話,其中一個被拉開的人衝過來一拳就打向馬丁的臉。

    多年的訓練使得馬丁毫無停滯的一槍就打了出去,甚至沒人注意到他是如何拔槍的。

    “砰”的一聲轟鳴,這個人的拳頭眨眼就被打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