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混在19世紀美利堅 >第兩百一十五 與瑞恩同行
    火車速度再慢,也比乘坐馬車快多了。第二天晚上,湯姆和瑞恩一行人就到了堪薩斯。

    入住的酒館,樓上是旅館,門口還有個小門面賣各種調味品,木地板,吧檯酒櫃,統一服裝的女招待,一身正裝的酒保,正是自家產業。

    馬丁土匪等人甚至覺得有種在摩根堡的錯覺,連晚餐的口味都差不多。

    湯姆道:“晚上警覺點,堪薩斯城如今是個是非之地。”

    土匪笑道:“放心吧少爺,我們有足夠的人手。”

    鐵路當初選定堪薩斯爲終點,只是因爲堪薩斯的密蘇里河河段適合航運,能直通大海。不然這鐵路修的毫無意義。

    到目前爲止,整個美國密西西比河以西,只有丹佛~堪薩斯城這一條鐵路。

    說起來也挺有意思,因爲這個時代馬多,所以有時候鐵路上跑的不是火車頭,而是用馬拉車廂。這事放到中國,絕對會被無知文人噴成狗。

    直到現代,中國依舊有人把中國近代出現過的馬拉火車視爲“鬧劇”。

    可實際上,馬拉火車在19世紀中後期的歐美也是普遍現象。有的城市甚至用馬拉客車車廂當做交通工具,如同有軌電車。

    電動車和內燃機出現前,美國紐約每天清理的馬糞超過200萬斤。可想而知這馬匹應用的普及程度。

    瑞恩抱怨道:“我最恨坐船了,這會讓人發瘋。”

    湯姆沒理他,繼續喫飯。

    瑞恩瞟了湯姆一眼,說到:“我一直有個想法,你有沒有興趣?”

    湯姆頭都沒擡:“說來聽聽。”

    “我在摩根堡,見到不少鋼製橋樑。你說,能不能在密西西比河上也架一座?”

    有摩根堡的例子,瑞恩有這想法很正常,湯姆當然更不會覺得這有什麼問題。然而這已經是超越時代的創意了。

    歷史上,美國直到南北戰爭後,各鐵路公司纔開始各種河流上建造橋樑,想要通往西部。然而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些橋建成後,平均每4座就要倒掉3座,讓各鐵路公司們損失慘重,苦不堪言。

    歷史上密西西比河的第一座橋樑是就是鋼鐵橋樑。

    架橋是個技術活,架大橋更是難度極高。

    湯姆道:“你可以在聖路易斯碰下運氣,我聽說當地政府一直想籌集資金建一座橋,應該是個不錯的生意。”

    瑞恩:“不如我們倆合夥,搞個公司,專門建造鋼鐵橋樑?”

    湯姆笑道:“我有人,有錢,有鋼鐵,爲何要和你合夥?”

    瑞恩正色道:“你在開拓團建橋,沒有問題,那是因爲你是開拓團的議員,有權有勢。但在其他地方,就得找個合夥人了,不然會有一堆麻煩,說不定連業務都拉不到。而我在伊利諾伊州,還是有點份量的。更重要的是,我們現在還是親戚。”

    湯姆哈哈大笑:“可以可以,你的理由很充分。其他都好說,唯一的要求是,你還要再修一條連接芝加哥與聖路易斯的鐵路。”

    瑞恩蹦了起來:“這得花多少錢?”

    湯姆笑道:“我可以入股,你也可以找其他人入股,你會有充足的資金的。”

    瑞恩疑惑道:“我聽說你最近資金緊張,怎麼還有錢搞這個?你想發行債券還是賣股份?先說好,如果賣股份,只能賣30%。”

    19世紀中期,美國每公里鐵路造價接近3萬美元。這具體費用得看施工難度,如果是大平原,就便宜不少,如果是山區沼澤之類要開山架橋夯石頭的,那就完蛋,價錢直線飆升。

    這兩人一個身價不過兩百萬,一個兜裏沒什麼錢,卻在這裏談千萬美元的生意,就是因爲鐵路建設已經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融資手段。

    湯姆不是想融資,他很快就會有海量的資金。不過他並不想告訴瑞恩,省得這個窮親戚跟他借錢。

    不過,這段鐵路是肯定要建的。堪薩斯城到丹佛的鐵路,只是鐵路計劃的一部分。

    向東到紐約,向南到休斯頓,向西到舊金山,這纔是鐵路計劃的全部。

    湯姆糊弄道:“你知道的,我的岳父很有錢。”

    這個理由太充分,瑞恩立刻就信了。

    這位湯姆岳父有一家塞滿金庫的銀行,還有金礦銀礦,手裏5000職業士兵。實在是太令人信服了。

    瑞恩摸着下巴:說起來,我也算這位指揮大人的親戚吧?

    湯姆忽然見這位滿面遐想的模樣,喝道:“喂!想什麼呢?”

    瑞恩立刻恢復風度翩翩的形象:“沒什麼。”

    湯姆:“我得提醒你,你還有一家銀行要搞,現在還要建一座大橋,還要搞一條……嗯嗯……起碼400公里的鐵路,還有鋼鐵廠要維持,對了,還有個兵工廠在籌辦,你忙的過來麼?”

    瑞恩笑道:“我觀察過你的工作方式,你鍛鍊身體的時間都比工作時間長。但你卻是摩根堡最富有的人。”

    湯姆豎起手指:“我只能排第二。”

    瑞恩道:“您岳父大人的財富,名義上並不屬於他。你纔是實打實的。”

    湯姆笑了笑:“你倒是看的透徹。”

    瑞恩:“所以我學了你,建立了一個經理團隊,用一點點股份期權拴住他們。我覺得他們還不夠忙。”

    湯姆忍不住笑道:“我有可靠的人幫我看着他們,你有麼?”

    瑞恩道:“當然。”

    湯姆丟下餐具,摸出香菸:“來一支?”

    瑞恩接過煙,若有所思道:“我剛到美國時,才七歲。現在想來,如果不是他,我早就死了。”

    湯姆只知道這瑞恩是瑞典移民,父母雙亡。其他還真不太清楚。

    “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20歲就擁有一家鋼鐵廠……”

    湯姆瞪着這個堂妹夫:“你在感嘆人生麼?他是誰?”

    瑞恩道:“我母親的一個僕人。多年來,一直是我的唯一的依靠。”

    湯姆:“好吧,你的成長故事我不感興趣。我建議你早點休息,明天天不亮我們就要出發。”

    湯姆回到自己的房間。天氣有些炎熱,不過好在當初設計這家酒館時,很注意通風,只要所有窗戶開着,倒也有些涼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有蚊子。

    不過,一個千萬富翁只要肯掏錢,總是有些辦法的,那就是蚊帳。

    蚊帳這東西,其實出現的相當早。中國春秋時期就出現了蚊帳。畢竟這東西太簡單,即使是粗糙的麻布也能用。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直到21世紀,很多地球人才第一次見到這玩意。讓人不得不懷疑他們的祖先是不是傻?

    如果在家裏,湯姆還有什麼大蒜驅蚊,生薑驅蚊等方法。或者弄碗水加點白糖肥皂什麼的,也能誘殺不少蚊子。

    他甚至還請了幾個自稱懂中醫的中國人研究便於攜帶的驅蚊水。沒辦法,這個時代被蚊子弄死的人實在太多了。

    丹佛地區還好,最佳宜居城市可不是浪得虛名。夏季的時候蚊子其實難得一見。湯姆覺得,可能是因爲時不時四月份甚至五月份還會下場大雪的緣故。

    湯姆躺下還沒睡着,不遠處就傳來槍聲。密集、短促,突然。然後很快又停止,只剩大聲的慘叫在街巷中迴盪。

    湯姆耳朵動了動,然後翻了個身,找了個舒服點的睡姿。

    樓下有輕微的腳步聲,很快門外傳來土匪聲音:“少爺?少爺。有人在監視我們,一共四個人,都抓住了,您需要審問麼?。”

    湯姆有點煩:“你看着辦吧。明天一早還要趕路呢。”

    土匪一想也是,於是下樓出門問道:“誰派你們來的?”

    傷都不在要害,隨從們刻意抓的活口。不過這個時代醫學比較操蛋,中槍感染死亡率很高。即便如此,還有希望恢復的,沒人會主動求死。

    四人都不吭聲,思想正在激烈鬥爭着~要不要招呢?

    土匪不耐煩,一刀就割開一個人的喉嚨。這個人離得近,比較順手。

    酒館的燈光下,只見這人的血在咕嚕嚕往外冒,喉嚨裏格格直響。偏偏捆得像糉子,動都動不了。

    三人嚇壞了,連忙大呼饒命,我招。

    土匪大怒:“喊什麼?喊什麼!半夜三更的,還讓不讓人睡覺了?”

    說完又是一刀,把聲音最大的傢伙的脖子砍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