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傭兵1929 >第518章 槍戰
    周文一聽,知道代力龍不會拿假話來糊弄他,就沉吟了一會兒,心中想着,既然連校長都親自過問這件事,宋明軒再是有三頭六臂也跑不了,那麼祁教官這個證人是交出去的時候了。

    就笑着說道:“老代,你看看我這記性,差點兒忘了跟你說,那個祁教官不知怎的昨天居然被我的手下抓住了,正好你接手了這個案子,就把他也交給你們吧。”

    代力龍心裏就跟個明鏡似的,哪還不知道周文的心思,什麼昨天抓住的,怕是早就落到你手裏了吧,現在正好作爲壓倒宋明軒的最後一根稻草。

    當下也不明說,打個哈哈道:“那敢情好,這下罪證齊了,不怕這個姓宋的不開口。”

    就在這時,一輛轎車又快速開了過來,警衛團的士兵趕緊放行。周文一看車牌是憲兵司令部的汽車,心裏就有不好的預感,有可能宋明軒沒抓住,就揮手示意要攔阻的士兵把汽車放過來。

    轎車一直開到代力龍的身邊停住,車上跳下一個神色緊張的中山裝男人和一個滿臉嚴肅的少校憲兵軍官。

    中山裝向代力龍敬禮報告道:“報告處座,卑職帶人去抓捕嫌犯宋明軒,就在進他辦公室前一刻,他就自殺了。”

    代力龍大怒道:“你說什麼?自殺了?你們還沒進去怎麼會被他發現的?”

    要知道,特務處特工逮捕人是講策略的,一般都採用僞裝身份接近目標或者是讓目標相熟的人將其召喚出門,然後突然發起攻擊,第一時間就要目標失去抵抗能力,防止出現目標自殺的情況。

    還有一個目的是儘量保持祕密,不能讓目標被抓捕的信息透露出去,便於提取供詞後抓捕其同夥。

    但是現在目標自殺,那問題就大了,沒有口供沒有足夠的證據,那就容易引起糾紛,如果是普通人或是低級官員,死了也就死了,隨便安個罪名也沒人敢跳出來鬧。

    但是宋明軒可不是普通人,本身是憲兵中級軍官不說,岳父是軍中實權派人物,上司古司令又是個護短的人,隨便哪一個都不是好惹的主,萬一都鬧將起來,就是校長也要頭痛。

    但是宋明軒是怎麼發現特務處去抓人的呢?

    原來,就在特務處去抓捕宋明軒的同時,還要抓捕一個嫌疑人就是陳大力,因爲周文對那個唐副司令說過,自己送妹妹的時候被他看見,那麼陳大力也是一個重要的人證。

    但是特務處的特工趕到憲兵司令部前,按照校長通過電話給古直輪的命令,是讓憲兵司令部配合特務處的抓捕行動而不是讓憲兵直接抓捕。

    按照通常的抓捕程序,配合方一般是在目標沒有警惕的情況下進行監視,如果目標出現異常或是有外出情況,作爲配合方的憲兵司令部纔有動手抓捕的權利。

    因爲一般涉及到間諜案件,如果是由不專業的人員動手,哪怕是憲兵這種精銳部隊,也難保目標不會出現意外,反抗、自殺,甚至逃跑的情況都會發生。

    但是古直輪卻等不及特務處的人到來就要自己動手抓捕,原因就是校長都知道了他憲兵司令部出了內鬼,而且還很有可能藏有日本間諜,這對他多年的高官生涯來說是一個抹不去的污點,雖然不至於改變校長對他一直以來的器重,但是在同僚面前失了顏面是肯定的了。

    因此他就有了將功補過的急切心思,何況按照他一貫自負的性格,怎麼會老老實實配合別人來抓自己的手下,自己馭下不嚴,那就自己來收拾。

    因此接到校長電話後,他馬上就找來警衛處長佈置了抓捕任務,也就兩個人,作戰處參謀陳大力和處長宋明軒。

    但是他沒想到的是,手下軍官們的作風已經強硬慣了,手段上就習慣了粗暴直接,少了些細節上的考慮,不就抓兩個人嗎?那還不是手到擒來?

    而且那個警衛處處長一直以來都被更能得到古司令賞識的宋明軒壓了一頭,早就看他不順眼了,這下看見老對手倒臺了,怎麼也要上去踩上一腳不是?

    於是警衛處長都沒制訂什麼抓捕方案,就粗暴地派手下一個參謀帶着一隊人去抓捕陳大力,而自己則是親自帶人去抓宋明軒。

    憲兵司令部是一座三層樓的歐式建築,作戰處在二樓。

    此時的宋明軒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暴露,但是,由於憲兵司令部與南京國民女中的距離不算太遠,之前女中方向的激烈槍聲和爆炸聲都被他聽到了,他知道是日本人對周文下手了,但是不知道結果怎麼樣,那個姓周的到底死了沒有?

    但是做賊心虛的他覺得自己出去打聽容易招嫌,就將陳大力叫來,讓他去其它部門串串門,打聽一下消息,而陳大力卻絲毫沒有發現自己已經被宋明軒拉上賊船了,聽到處長吩咐,忙不迭答應下來。

    就在此時,“咣噹”一聲巨響,辦公室門被人一腳踹開,一羣荷槍實彈的警衛破門而入,當先的警衛處長得意地大笑道:“姓宋的,你事發了,乖乖給老子束手就擒吧。”

    宋明軒一看知道事情終於向最壞的方向發展了,情急之下就縮頭躲在一臉懵逼的陳大力身後,大聲道:“姓王的,你公報私仇,我是被小人構陷冤枉的,我要面見司令申訴。”

    警衛處長哪管什麼申訴不申訴,臉上得意地笑着,手一揮就要手下上前綁人,他卻不知自己犯了兩個錯誤,一個是按照抓捕程序是優先控制住對方,等到對方失去抵抗和行動力後,再宣佈罪狀帶走。

    第二個錯誤是,當兩個抓捕目標在一起時,動手難度就更大,一定要等到目標分開再分別進行抓捕。

    所以當宋明軒掏槍意圖頑抗之時,腦袋裏已經是一團漿糊的陳大力也下意識伸手掏槍,就在此時,“砰!”一聲槍響,宋明軒射出的第一顆子彈,已經擦着陳大力的耳邊飛向了還在得意忘形的警衛處長的身體,所有人都被這一槍打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