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神骨鬼牌 >第一百九十九章 水有多深?【一百二十五】
    我們對古代官場,衙門的辦案方式的印象大多是從影視劇,戲曲,小說等來的。

    似乎古代的官場大多都是昏聵的,昏官,贓官,狗官,貪官比比皆是。似乎碰上任何案子,當然說的最多的就是縣令,縣令旁邊都有一個師爺。而且似乎無論什麼案子,一看公堂上面,一個跪着哭哭啼啼或者喊冤的【不是婦人就是書生或者老實人】,另外就是肥頭大耳,或者那種尖嘴猴腮,一臉奸猾相,惡相的人。結果往往是奸猾,惡的人反而打贏了官司,喊冤的婦人,書生,老實人反而官司輸了。

    哪怕是婦人被人欺負了,玷辱了,哪怕是書生打抱不平,哪怕有人給老實人證明,結果這些人都輸了。不是因爲他們這些人沒有理,而是沒有給師爺,老爺送銀子。

    相反,壞人那邊也有一堆所謂的證人,證明壞人才是正主,需要青天大老爺給做主。

    而最最搞笑的是衙門公堂上放着一塊匾額:公正廉明,明鏡高懸,正大光明等等吧?有沒有印象?

    , 有理的人到了公堂,就是再有理,沒有送銀子,不懂師爺老爺的暗示,那不僅官司會輸掉,搞不好要打板子,甚至被定個藐視公堂,咆哮公堂,藐視官員和朝廷的罪名等等。

    那藐視公堂打個十幾板子,可要是藐視官員【就已經對朝廷不滿】,那再給你扣頂藐視朝廷【律法】的帽子,可不是財產損失,名譽損失的問題了,那就要喫好幾年牢飯,甚至是殺頭的罪名啊。

    不服氣,不服老爺的判決?不肯招?那老爺【衙門】的刑具,刑罰可不是近現代纔有的。那從第一個朝代,甚至更早的時候,就有了。又經歷了那麼多的朝代,那就跟宮規一樣,複雜到極致。那刑罰也是越來越多,越來越變態和殘忍。

    不要以爲只有清朝的滿清十大酷刑是滅絕人寰,慘無人道的刑罰,其實明朝【大家熟知的東廠西廠】,還有明朝以前的那些朝代,都有嚴苛,殘酷的刑罰。

    而這種冤假錯案,多見於貪官,贓官,狗官,昏官,糊塗官等等。

    當然歷史真正的嚴苛酷吏,冤假錯案,主要是針對清官,忠臣,以及對待所謂的刁民【不服從朝廷的賦稅,徭役】。還有就是地痞惡霸有錢人等欺壓良善,欺男霸女等情況。

    是不是每一個朝代都如此?

    沒有證據,不能瞎說。

    但是出昏君,昏君殺忠臣的年代,必定官場多昏官,糊塗官,貪官,贓官,狗官的。

    那江湖藝人,老闆被帶到了公堂。4e小說 .4exs.

    縣衙,那縣令再是昏官,貪官,糊塗官,贓官,狗官吧,那地方上有沒有刁民,反抗朝廷的人在活動,有沒有餘孽跟什麼人來往?那不可能不派出眼線,暗哨四處活動,打探的。

    我早說過,就算是昏君,混蛋皇帝那不可能分不清忠臣和姦臣,只是願不願意啓用忠臣,重用忠臣,還是多用奸臣來平衡忠臣的嘮叨和所謂的異心。其實皇帝口中所謂忠臣的異心並不是忠臣會起兵造反,會勾結什麼人。而是忠臣不能爲皇帝爲重,不能以跟奸臣團結共同爲朝廷效力,非要對立,矛盾突出,又同時對皇帝多有批評和建議。

    這其實就是皇帝最最最不能容忍的地方。

    幾千年的封建帝王,你以爲明君和昏君有什麼區別嗎?告訴你,在皇帝心裏,有一點明君和昏君是一致的,就是希望臣子,無論忠臣還是奸臣,在他們眼裏都是一樣的,就是君爲臣綱,就是我皇帝面前,你們臣子絕對服從。不要對我過多的建議和批評。

    只不過明君能聽點進去建議,心理也能自我平衡罷了。

    而昏君是不能自我平衡的,就一點我是絕對的老大。而忠臣面對一個皇帝,卻分辨不成這個皇帝是明君,還是昏君,能不能接受建議的,那忠臣不得罪皇帝纔怪,不被殺掉就已經是萬幸了。

    所以,爲什麼我說朝代的命運是註定的?

    一是,龍椅是拆不掉的雷,那就是所有人嚴重的肥肉,誰都想上去咬一口,吞下去,變成自己的。因爲那是唯一的,獨一無二的。

    二是,昏君是必然會出現的。因爲爺爺,爸爸打下的江山,孫子,玄孫怎麼可能守得住,自然是喫喝玩樂,而且不願意受下面臣子的那一套所謂的諫言,約束,一切都要他的標準來形式。

    三是,忠臣分不清明君和昏君的區別。只知道一味地以過去的經驗,一代一代的去告訴皇帝要做明君,不要寵幸奸臣,親君子遠小人,或者多把心思用在朝廷的正事上,不要太迷戀後宮之事。

    四是,皇帝,忠臣,奸臣,不能再以團結共同維護江山。這個平衡失衡了。君臣不能一心了。目標也不再明確了,而且只看到自己。變成井底之蛙,不知道越是安全,越不代表真正的安全。因爲潛在的敵人永遠存在,潛在的風險永遠存在。是不能掉以輕心的。如果以爲已經天下無敵,自己太強大,根本就不會有對手的話,那失敗是很快就會來的。驕兵必敗。

    縣老爺自然早就注意到了有這麼一個江湖藝人的事情。也不是什麼特別大的事情,戲法當中也沒有出現什麼官員,涉及朝廷律法,或者跟那什麼叛黨餘孽完全挨不上邊的。要說騙,那無非就是騙點老百姓的銀子而已。

    注意哦,古代不是什麼人想做什麼生意就能隨便擺攤的。那也是有一定手續的,而且官府也會做輔導,宣傳工作,當主要議題就是要做良民,不能傷天害理,不能違反朝廷律例,自然肯定也有一定的手續費之類的。那是基本的費用。

    這個呢,管也管不了,因爲這個混混來頭大,得罪不起。

    所以明知道,混混就是想要敲竹槓,而且數目不會小,甚至可能要麼被生意搶過來,要麼讓老闆滾蛋都有可能,甚至說不定要弄他個叛黨欲孽都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