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瑪雅1441 >第285章 新人立法者
    公元1443年7月1日,瑪雅太陽曆新日月(Yaxk‘in),“九原城”蒂博隆。

    蕭爾終於逐一收到了來自北方阿金切爾城邦的迴應——這些消息都是伊薩瑪爾城索主納基爾·切利用郵驛系統發來的。

    其中“刻石城”齊贊吞的索主,莫的弟弟,庫茨·切爾,竟將他派去的使者用於血祭,雖在意料之內,但還是讓蕭爾感到痛心。

    蕭爾會命人照顧好這名使者的家屬。

    西南切城、齊蘭城、布克佐茨城三座城市的索主皆給出了明確的“拒絕”迴應。

    其中最靠西的“蠍木城”西南切(Sinanche)甚至痛斥蕭爾陰險狡詐,必遭天譴。

    唯一的好消息,是“猴城”特瑪什城的索主納蒙·切爾願意前來參加葬禮,但要求率領護衛常伴左右,並要在蒂博隆與至高領主蕭爾進行祕談。

    蕭爾當即回信表示應允,而葬禮將在所有前來參加的切爾家族成員來到蒂博隆後,再擇日進行——他還解釋這是爲了方便奇金切爾城邦來的切爾家族成員。

    唯一態度曖昧的,便是位於“鶇城”莫圖爾與“猴城”特瑪什之間的城市“四堊城”坎薩卡卜(Kansahkab)。

    那裏的索主巴倫·切爾(BahlunChel)接待來使、得知訃告後,聲稱做出決定後,會譴使去往伊薩瑪爾以告知至高領主陛下,便讓使者先回去了。

    在那之後,巴倫·切爾並沒有再回復,顯然是不打算表態,更不可能前來蒂博隆。

    至於奇金切爾城邦,蕭爾派去的隊伍與其說是使團,倒不如說是探險隊——這個建立在遙遠東北方的城邦實在是遠離了瑪雅半島主要的政治舞臺,唯一的優勢,只是它掌握着近海大鹽場。

    儘管蕭爾知道靠近北方的海岸地區有豐富的鹽,這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但奇金切爾城邦依然相當缺乏存在感,因而相比於報喪,這支使團的探險任務更爲重要。

    他必須要探明這個名叫“西虹”的奇金切爾城邦究竟是怎麼回事。

    既然阿金切爾六城都已表態,蕭爾知道便到了可以離開蒂博隆去瑪雅潘的時候了。

    午後,由他和候任禮部部主納茉什領頭的隊伍,便得以從蒂博隆出發,他們會先抵達“旋水城”索圖塔,而後跨越叢林去往“四柳城”坎塔馬耶克,再過一天,纔會抵達瑪雅潘城。

    “旋水城”索圖塔與“四柳城”坎塔馬耶克之間的白道的修復,大概也等到旱季到來以後才能動工。

    但在那之前,他們已經可以在叢林中開闢一片地區修建驛站——索圖塔與坎塔馬耶克之間的路程約15公里,正好可以每5公里設立一個驛站,這樣只需建立兩座驛站即可。

    儘管傳訊員要穿過雨林,但接力的方式依然可以極大地加強通訊能力,不久之後,蒂博隆與瑪雅潘之間便也能實現消息的一日來回了。

    走在白道上,蕭爾跟身旁的人講起這項未來的工作安排,引起了一位新人的驚奇——

    這位名叫察卜·奇克的年輕人鼻子高挺,目光銳利,頭型偏瘦,看起來相當幹練。

    至少在面試的時候,蕭爾對這人的外貌還是有些印象的。

    “我常聽聞蕭爾陛下雖年輕,卻充滿智慧,思慮深遠。”察卜似乎在極盡所能地拍着馬屁。

    “我以往也並不知道關於郵驛系統的這麼多的細節,如今聽了陛下的介紹,才真正明白爲什麼陛下能夠在蒂博隆運籌帷幄,指揮百里之外的事務。”

    納茉什笑道,“蕭爾陛下的統治才能的確是無與倫比,而我們要學習的東西還有很多。”

    蕭爾沉穩地說道:“對,這一次帶着你一同前往瑪雅潘城,正是給你的最後考驗,察卜。”

    察卜恭敬地回覆稱:“我明白您的意圖,陛下。恕我直言,我聽聞,您對裁決部部主的人選都並非完全滿意。

    “我只是其中最好的一人,因而需要對我進行更多的考察。

    “諸神在上,我必會爲達到您心中的預期而做出努力。”

    蕭爾輕笑着搖了搖頭,“說實話,這場考驗,更看‘天賦’而非努力,我需要考察的,是你能否接納我們的理念。”

    要是一般人,聽見蕭爾的話,在這個時候大概會皺眉抹汗,察卜卻完全波瀾不驚,依然沉着。

    “我會謙虛而專注地接受陛下傳遞的理念,就如我們無比恭敬與感激地接受諸神的賜福與啓示那樣。”

    出身於祭司團體之人,很難有納茉什這樣讓蕭爾覺得很接地氣、能成知己的,原因便在於祭司們總會神神叨叨,讓人感覺不太實際。

    但接下來的時間裏,蕭爾確實對察卜刮目相看——

    “犯罪”與“糾紛”的區別,察卜聽蕭爾講過一遍,便能完全理解;

    同樣地,“道德”、“倫理”與“律法”的區別,察卜也完全能夠接受;

    至於“疑罪從無”、“法不咎既往”等“現代”法學原則,察卜也同樣能夠聽得明白,只是他溫和地提出了反對意見:

    “這樣的原則,的確可以顯現出陛下的仁慈,也可以避免冤案的發生,卻似乎對於打擊犯罪、維護秩序並不有利。

    “畢竟,一位所有人都知道其犯了罪的犯罪者只要能夠毀滅證據,就能逃脫罪責,這樣反而無法用正義來制裁犯罪。”

    蕭爾摸了摸下巴。

    確實,穿越以前他所知的現代法學理念與古代世界各地傳統法系的理念有很大的差異,相比之下,前者更加寬容而公正,後者則過於嚴厲。

    但現代法治也是建立在許多技術基礎之上的,在古代社會環境中,司法部門沒有那麼多現代手段輔助偵查與斷案,而更嚴歷的律法則可以恫嚇潛在的罪犯,使他們不敢犯罪。

    同樣地,所謂的“程序正義”,在當下的社會條件下,顯然也很難實現。

    “你說得有道理,”蕭爾給予了肯定,“適當寬容可以展現仁慈,但過度的寬容反而是對犯罪的縱容。

    “進行裁決,制定律法,關鍵便在於掌握這樣的度。

    “既然你已經能夠區分犯罪與糾紛,能夠區分倫理道德與律法,那麼大概哪些事情需要以律法去約束,去懲治,去輔助裁斷,你也應當心中有數了。”

    察卜點頭道:“既然要掌握一個度,那麼我想,要取得諸神的認可,要使結果能夠服衆,那麼我們要做的,便是統一標準。

    “這樣一來,我們便能避免過於縱容,也能避免過於嚴厲,我們可以在具體的案件發生以前,就先由公正之人事先討論出一套可以重複使用的標準來。”

    察卜的這番話令蕭爾深感驚喜——對方在他提出以前,就已經有了立法者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