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快穿:那個炮灰我穿過 >第999章 反派都被洗白了(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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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正反派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了,只要加上一個癡情人設,瞬間洗白。

    而且這類反派,最後一定是因爲愛而死,往往氣氛還會搞得特別悲傷。

    比如科達琳就是靠着這一點被成功洗白的。

    當科達琳殺人了。

    聞宇:“她很可憐,少年悲慘,親眼看着父母在自己面前死亡,變成吸血鬼也不是她想要的,她只是被人欺騙了,雖然她殺了我的同類,但也情有可原,我不能按照人類的規則把她殺了,不然她就更可憐了,我還要好好愛她。”

    劇情中人,“哎,她也不想的,誰讓造化弄人呢,好好一個千金小姐被拉德斯拉盯上,雖然她殺了很多人,但她身上也是有可取之處的……”

    讀者,“天使因爲全世界而放棄你,但惡魔卻因爲你而放棄全世界,爲你屠盡天下人,科達琳就是那個爲了一個人而對不起全天下的人,她只是深愛一個男人罷了,她又有什麼錯呢?”

    反正整本小說,都在渲染科達琳的悲慘和癡情。

    對人類做了那麼多殘忍的事,一句她很可憐很悲情,就被人類諒解了。

    人類這邊對她一點懲罰都沒有,她最後也是死在拉德斯拉手裏。

    所以愛情和悲慘大於天,你可憐所以你做什麼惡事都應該,被你弄死的人都活該。

    甚至讀者們都在罵原身,要是原身不回來,痛痛快快的去死了,這對有情人就不會以悲劇收場。

    科達琳多可憐啊,被當成殺人的工具,唯一的一點溫情就是聞宇,結果也沒能相守。

    都是原身的錯,都成殭屍了,還要跑回來拆散一對有情人。

    可科達琳真的深情嗎?

    在聞宇出事的時候,科達琳想的是聞宇凶多吉少,自己不要再爲了聞宇惹怒德拉斯拉了。

    可原身卻是不顧一切的去救聞宇,直接和自己根本無法打敗的德拉斯拉交手。

    但即便如此,聞宇看不到,讀者們也看不到。

    只要科達琳在事後關心的來一句宇哥你沒事吧,讀者們就一下融化了。

    所有人都心疼他們明明相愛卻不能在一起,曾被殺死,變成殭屍的原身又算什麼?

    浪子回頭金不換,好人走偏一次就口誅筆伐。

    所以反派無論做了多少壞事,只要稍微有點情,讀者就會覺得好暖,覺得好感動。

    而正派,則是要有太多太多的優點,稍微有一點不好,就會被人指摘,就是罪大惡極,引得天怒人怨的。

    正如那句話:白衣沾上幾個污點,總是顯得比黑衣髒。

    有人喜歡反派這並不算錯,有一些反派確實很優秀,人格魅力塑造的確實很精彩。

    但科達琳這樣的反派……?

    殺人如麻,站在人類的立場你真的會喜歡?

    爲科達琳洗白的行爲,就等同於電視劇裏和珅把貪污說的冠冕堂皇,居然還有好多人認爲他是務實。

    科達琳有着悲慘的過去,她殺人無數,可是她對聞宇一往情深。

    可是不要忘了,這一切都是通過殺死聞宇的原配妻子獲得的,也不要忘了她是對聞宇一往情深不是對其他所有人類。

    那些被科達琳殺死的人,他們也有自己的家人朋友。

    更不要忘了,科達琳成爲常鳳的目的,不是因爲愛聞宇,而是要從內部瓦解光明門以血獵盟以及人類社會。

    原身揭穿科達琳如果是虛僞和錯誤的,那麼所有被原身保護過的人,都是受到她的虛僞饋贈的人。

    至於天使和惡魔的理論,更是讓人好笑。

    如果人人都那樣,爲了一個人毀天滅地的,大家還活不活了?

    天使可以爲天下安危放棄你

    惡魔可以爲你屠盡天下

    但你要相信,你不會是那個被惡魔放棄全天下也要拯救的人,而是那個被屠的人。

    反派之所以是反派,是因爲他們做的事本來就是惡。

    她的個人苦衷,不是傷害無辜的理由。

    而這整本小說裏,所有人都把大義人類的未來掛在嘴邊,看似在宣揚正義取捨,結果宣揚的卻是愛情至上。

    爲了愛情人類的將來算什麼?人類的正義和道德算什麼?

    都在渲染一個殺人如麻的吸血鬼愛上一個人是多麼的難得。

    估計是因爲反派的壞也沒有壞到他們身上,所以他們能夠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很輕易的就被反派的一個人性亮點所打動。

    如果是受害者,那麼即便知道了反派有悲慘的過往,對反派的恨依舊不會減少半分。

    而且,這本小說裏還有一些角色覺得吸血鬼也是有感情的的,讓吸血鬼來統治世界也沒什麼不好,人類也不會受多大苦的。

    因爲一直以來不是吸血鬼不想要和平,而是人類太過殘忍。

    他們覺得人類的世界不是被吸血鬼和狼人毀掉的,而是人類自己毀掉的,怪不到吸血鬼和狼人,人類自己纔是原罪。

    甚至認爲瘋狂扭曲的是人類纔對,吸血鬼和狼人們不過是想要找一塊安靜的地方落腳,與世無爭的活着,是人類太過殘忍血腥和唯我獨尊,希望所有族類都要給人類讓道。

    說出這種話的人,不是腦殘就是缺心眼。

    不是因爲人類殘忍嗜殺所以追着吸血鬼和狼人不放。

    如果吸血鬼像殭屍一樣,不出來搗亂,人類基本上都忽略了他們的存在。

    人類不需要以吸血鬼爲食,殺不殺吸血鬼來說沒什麼用。

    但問題是,吸血鬼卻要以人類的鮮血爲食,狼人喜歡喫人類的肉,所以非殺他們不可。

    換你,都有人要喝你血喫你肉了,你還要對人家說謝謝嗎?

    讓吸血鬼統治世界,是想要人類都變成吸血鬼的血庫嗎?

    吸血鬼和狼人想要生存,可人類也同樣要生存,

    所以這就是一場你死我活的殊死鬥爭,不是吸血鬼和狼人死,就是人類亡,沒有和平相處的辦法。

    除非有一天吸血鬼進化到根本不需要吸食人類血液了。

    此刻,顧陌從記憶中回過神,就聽見聞宇問自己。

    “顧陌,我妻子身上的傷,是你動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