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殺了人和被判罪執行死刑,雖然一個是犯罪一個是代表國家執行,但本質上都是殺人,無論理由多麼正當都是在殺人。”
“先不說考古和盜墓的目的,在某些方面,考古的比盜墓的更缺德,盜墓的只是盜錢財,考古的是將墓室全部挖開,將墓主的屍骸和陪葬品放在博物館裏給人們參觀,還把人家墓地搞成景區……死者爲大,華國古代挖人祖墳本身就是一種屈辱性的行爲,人家墓主人的家人好好把人安葬了,入土爲安了,就是爲了幾千年後被後世子孫挖出來觀賞的嗎?麻煩那些考古的換位思考一下,有一天你的屍體被人刨出來搞各種研究,你是什麼想法?”
“就是,研究歷史是我們的事,跟古人有什麼關係?人家古人憑什麼得貢獻屍身、陪葬品給你研究?人家都死了幾百幾千年了,有這個義務嗎?無論多冠冕堂皇,都不能掩蓋挖人家墳的惡劣行徑。”
還有些人直接就對考古工作者的工作性質表示質疑。
“好多歷史我們直接就能推算出來,還用得着考古嗎?考古工作者這個職業本身就不應該存在。”
“很多所謂的歷史學專家其實啥也不懂,我一個高中畢業的都比他們懂得多,就是一羣拿錢不辦事,尸位素餐的蛀蟲而已!”
“我聽說考古隊早就把秦陵給挖壞了,裏面的東西沒一樣是好的,他們害怕公開這件事後被人罵,所以才說什麼保存着,這可是先人們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啊,就這麼被一羣搞考古的給毀了……”
還有人開始了各種聽說各種造謠,說考古隊在哪裏又幹了什麼破壞性的大事。
當有考古工作人員追着問是哪個考古隊乾的,在哪個地方,對方就來一句聽別人說或者忘記或者瞎扯一通牛嘴不對馬腳的。
還有人說自己爺爺的墓也被考古隊的挖了什麼的。
考古工作者們,“……”
瞎扯的時候能不能搞清楚一個常識?
你爺爺是近代的吧?你爺爺不是大人物也沒有陪葬品吧?
有個毛線的考古價值啊值得考古人員特意去挖你爺爺的墳?
知不知道現在全國的考古專業人才有多稀缺啊?還能閒的跑去挖一座沒有研究價值的墳?
而網上認爲考古不等於盜墓,並且考古價值遠遠大於盜墓的人則說:
“說盜墓和考古本質相同?自殺他殺本質都是死,請問這能一樣嗎?工作掙錢和銀行搶錢都是付出勞動得到錢,這也能一樣嗎?或許對於墓主人來說兩者沒有區別,但是對我們活着的人來說,這區別可大了,反正這社會,總有人揣着明白裝糊塗,明明處處都享受着考古帶來的便利,明明遠離專業卻又操着所謂的道德批判着別人。”
比如古今度量衡的差異就很大,如果在抓中藥的時候,用現在的劑量去抓一副古方子,那就是要死人的節奏,可如果搞清楚了那個朝代和現在的劑量換算,那就是救命的方子。
比如兵馬俑、雲夢睡虎地秦簡、馬王堆漢墓的發現,填補了秦漢史研究中的某些空白,這其中有許多的信息都是文獻沒有記載的,甚至很多考古發現還完全推翻先前已有的歷史認知。
就像曾侯乙編鐘的出土,讓人知道華國的音樂文化比歐洲十二平均律的鍵盤樂器的出現要早將近2000年,徹底改寫華國的音樂歷史,據棄了所謂“中國的七聲音階是從歐洲傳來”的說法。
還有華國曆史上的第一個女王,其實並不是武則天,而是芮國姜夫人。
阿房宮其實並沒有建成,楚人一矩,可憐焦土,並不存在,秦朝的律法也並不嚴苛。
青銅器剛剛鑄造出來的時候是金黃色的,七損八益其實說的是房中術。
四千年前華國的祖先們就已經會製作麪條了。
華國科舉制度中必讀的書籍尚書其實是古人僞造……
等等……被考古改寫的歷史,簡直數不勝數。
“歷史是無價之寶,欲滅其國,先滅其史。文獻資料固然是研究歷史的一部分,可沒有地下文物相佐證,文獻資料的可信度也顯得很單薄。考古的價值,在於找出歷史存在的證據,充實歷史歷史,在於幫助現在以及後來的人們瞭解自己國家的歷史,向民衆傳遞科學的文化歷史,改造人們的價值觀,提升民族的自豪感。”
“因爲古代實行厚葬,所以古墓裏的文物也是人類文明的重要見證,可沒有考古工作者,我們根本不會知道這些文物的存在,也無法通過這些文物知道那些豐富多彩的歷史文化,比如漢字的演變過程,也許考古行爲對於墓葬的“神聖性”來說是一種破壞,但是賦予當時墓葬“神聖性”的社會已經一去不復返了各位,現在的墓葬,更多的是一種精神文化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