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懂基因好修仙 >第四十章 龍珠
    水鈴鐺看到孫寧的表現後,她對孫寧,就更加多了幾分滿意。

    如果孫寧,真的直接收下這條吞天巨龍,她只會覺得孫寧是一個貪婪的人,一般貪婪的人,人品肯定不會太好。

    如果孫寧一開口就是拒絕,她多半會認爲孫寧有些虛僞,因爲她非常的清楚,這條吞天巨龍,對於孫寧這個修爲的人,誘惑究竟有多麼的大。

    畢竟,水鈴鐺也是從低到高,這樣一步一步修煉到金丹期的,其中的艱辛,她比孫寧要清楚的太多太多了。

    有了這條吞天巨龍的血肉,不但解決了孫寧很長一段時間的修煉資源,而且還能大大他提升他修煉的速度。

    當然了,這條吞天巨龍的血肉能給孫寧帶來的好處,遠遠還不止這些。

    比如,它有一絲機率,能讓孫寧體內產生一絲龍氣,這絲龍氣有着無窮妙用。

    而且這吞天巨龍,可以說渾身都是寶,除了可以食用的龍肉以外,吞天巨龍身上還有許多用於製作法寶的上好材料。

    這些材料論起價值來,比龍肉可值錢多了,到時候孫寧只要把這些材料隨便一賣,他所能得到的財富,就比孫寧家最巔峯時,所擁有的所有財富的百倍還要多。

    雖然孫寧知道這吞天巨龍價值不菲,但是他也不會想到這吞天巨龍價值居然有這麼高。

    雖然,孫寧沒有虛僞的說不要這條巨龍,但是,他又堅持只要其中一小部分,由此水鈴鐺認爲孫寧這個人,即不虛僞又不貪婪。

    如果孫寧知道了水鈴鐺的想法,就是不知道會不會忍不住的笑出了聲?

    所以說,孫寧誤打誤撞提出來的分配方案,無形中正合了水鈴鐺心意。

    雖然,水鈴鐺很滿意孫寧的表現,但是,她並沒有打算按照孫寧的方案來分。

    水鈴鐺滿意的對孫寧開口道:“這條吞天巨龍的血肉,對於我的修爲提升益處不大,對我而言只是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糟粕而已,它對於現在的我來說,最大的作用,可能就是用於滿足口腹之慾罷了。但是你就不一樣了,這條吞天巨龍的血肉,對於現在的你,無異爲靈丹妙藥,對於你今後的修煉有着莫大的好處,所以說這條吞天巨龍還是給你比給我要好的多。”

    孫寧聽聞水鈴鐺這樣說,不由眉頭緊皺。他自認自己不是一個臉皮薄的人,他可以厚着臉皮收下這條吞天巨龍的一部分,因爲他知道他很需要這東西來提升實力,現在不是客氣的時候,而且他相信他早晚能夠成長起來,到時候他會百倍千倍的補償她。

    只是讓他心安理得,收下全部的吞天巨龍,他感覺以自己現在的臉皮厚度他做不到,這也算是他內心的一個小小底線吧。

    雖然,水鈴鐺雲淡風輕的說這東西對她用處已然不大,但是,孫寧是多聰明的一個人?他可不會輕易相信水鈴鐺所說的話。

    雖然,他不知道這條蛟龍對於水鈴鐺修煉有沒有用,但是,他卻知道金丹期修士是有多麼強大,並且意味着什麼。

    那麼,一個能夠壓着金丹修士打的吞天巨龍的價值就不言而喻了。

    由此可見,這條吞天巨龍,絕對不可能像水鈴鐺所說那樣,是可有可無的東西,它絕對是連金丹期修士,都不得不重視的東西。

    想通這些之後,於是孫寧神情堅定的對水鈴鐺說道:“這條長龍我最多隻要一半,算是我借你的,等我以後有實力,我會加倍償還與你,如果你不同意的話,那就算了,我半條都不會要的。”

    水鈴鐺,看着孫寧這堅定的小模樣,讓她感覺現在的孫寧有着些許的可愛。

    畢竟,現如今的孫寧,也只有十四歲,而且這一世的他長得還算是俊美,絕對算的上是一枚脣紅齒白的小正太,要知道大多數女人對小正太和萌物,都沒有太大的抵抗力。

    其實,孫寧所分析的一點也沒錯,只是,那是相對於普通金丹修士而言的,這裏面卻不包括水鈴鐺。

    要知道,水鈴鐺作爲青雲宗之中,她們這一代裏面的天驕人物,各種高級法器還有各種修煉資源都可以說是應有盡有。

    這條吞天巨龍的血肉,對於現在的水鈴鐺,確實是可有可無的。

    她之所以,要把這條吞天巨龍給孫寧,因爲她覺得這條巨龍本來就該是孫寧的,而且她也不是什麼也沒得到,這條吞天巨龍當中,最珍貴的寶物,早已被她拿走。

    如果她在拿走這條龍軀,她就太貪得無厭了。

    想到這裏,她也有些犯難了,她感覺自己如果不能說服孫寧,孫寧一定會說到做到的。

    金丹期修士,絕不只只是單一的修爲強大而已,而是全方位的強大,比如,體質、神識、聽力、眼力、思維等,全部是普通人數倍,甚至十數倍。

    即使如此,她還是沒能想出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

    最後她只得嘆了口氣,對孫寧實話實說道:“孫寧,你不要有負擔,其實這條蛟龍本來就是你的。”

    孫寧卻搖頭否定道:“你別騙我,我有什麼東西,我自己還不清楚,現在的我,可以說是身無長物也不爲過了。”

    “不對,我還有這個!”孫寧不由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然後從身上的背袋裏拿出一個鐵疙瘩。(就是孫寧自制的土手雷)

    孫寧面帶得意的對水鈴鐺說道:“對了,我還有這個,你別看它醜了吧唧的,其實它厲害着呢。算起來,它已經救過我兩次了。”

    話畢,孫寧還狠狠的親了一下他手中的手雷。

    噁心的手雷不要不要的,差點沒自爆了,還好作者暫時還不想太監掉此書,要不然一定給孫寧安排上。

    當水鈴鐺看到孫寧手中的醜東西后,她那如寶石般明亮的眸子也不由狠狠的一縮。

    她見識過孫寧手中這醜東西的威力。

    孫寧手中這個東西,雖然,樣子古怪了些,但是,它的威力卻不可小覷,而且這玩意居然不用靈力控制就能爆炸,這就恐怖了。

    她親眼看到,那麼強大的吞天巨龍,是如何被這玩意瞬間活活炸死的。

    如果這醜玩意,使用得當,在出其不意的情況下,就連金丹修士也要含恨的。

    水鈴鐺正色道:“我不知道你手裏的東西究竟是什麼東西,但是它的威力的確強大。那條吞天巨龍就是着了這東西的道,被活活炸死的,既然吞天巨龍是你所殺,所以說這條吞天巨龍也該歸你所有。這也是咱們修士之間的規矩,誰獵殺的妖獸就歸誰,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其實,水鈴鐺所說的誰獵殺的妖獸歸誰,在修士們之間實際上早已名存實亡了,這條規則只有在特定的時間特定的地點人們纔會拿這個規矩說事。

    而大多時候,大家更多奉行的是弱肉強食的規則,就是誰的拳頭大誰的實力強就歸誰所有。

    孫寧聽水鈴鐺如此說,才模模糊糊的想起來,他記得他扔出不少手雷,結果好像全都被那條吞天巨龍給吞了。

    他不由向吞天巨龍那邊看去,當他看到那條吞天巨龍,那顆早已被手雷炸的,血肉模糊的頭顱時,他就知道水鈴鐺應該沒有騙他。

    事雖然是那麼個事,但是孫寧也知道,如果沒有水鈴鐺的幫助,他連個龍毛也得不到。

    所以說,他不可能獨吞這條巨龍的。

    於是孫寧用着有點耍寶的語氣說道:“我們老家自古就有這麼一個規矩,叫做投降輸一半。呃……呸!不是這條,是下一條,就是見面分一半,意思就是,一個無主的東西,同時被多人一起發現,就會均分給見到的人,這就是俗稱的見面分一半。就像這條吞天巨龍,你我都應該有份,反正我是不可能獨吞的,理當咱倆平分才合乎規矩。”

    水鈴鐺看着侃侃而談的孫寧,心裏氣哼哼道:“真是個不知好歹的倔驢,哼……非要逼人家說實話纔行?”

    於是她右手一攤,手中就多了一個足球大小的圓珠,只見這顆圓珠,表面的熒光一陣忽明忽暗,就好像是在呼吸一樣,這顆圓珠就是那條吞天巨龍的龍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