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在冷宮第三年 >第212章 第二百一十一 冤有頭,債有主
    第二百一十一、冤有頭,債有主

    這麼多人用渴求的眼神看着我,我忽然覺得自己咋這麼聰明呢。無論是門外的,還是門裏的人都沒有走,大家都在等我揭祕,那麼,我還是再好好說一遍吧。

    “柳秀才是最早洗脫罪名的,錢立峯也不可能是殺人兇手。那麼,柳瘋子有沒有可能?

    也沒有。

    因爲柳瘋子一直拿着金戒指和撥浪鼓製造各種噪音,企圖引起衆人的注意。殺人兇手都會躲起來,怎麼可能這樣張揚,反其道而行?因此,柳瘋子也被排除。

    王氏沒有仇家,沒有和人結怨。那麼,在這麼多人的證詞下,這殺人兇手究竟是誰?

    根據王氏被殺死的方式來看,也有疑點。卷宗裏寫道的是被捅十七刀,最後一刀割喉。這樣做,有兩種可能,一是仇殺,仇恨到一定階段,狠狠下手,泄憤。第二種就是此人應該身形瘦小,並且絕對不是力量型,甚至應該還有些體虧。十七刀的刀深不一,但都沒有傷及要害。只是最後一刀的割喉,才令王氏死亡。

    所以,此人瘦小體弱。

    再其次,此人應該熟悉柳家地形。他能夠從柳秀才家翻入王氏家中,畢竟是熟悉兩家的情況,所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

    第三的關鍵證物是柳瘋子提供的,就是他手中的金戒指和金鐲子。這應該是一套金飾,戴在王氏的身上,並且是王氏隨身佩戴的。就算柳石榴記不清了,但柳瘋子必然記得。這就要說爛賭之人對於金錢之物最爲在意,因此觀察的比較仔細。

    推斷的缺口就是從柳瘋子這裏開始的,他因爲口不能言,手不能寫,整日拿着撥浪鼓發出噪音,期望能夠有人注意到他手中的金戒指,從而發現端倪。但可惜,真的沒有人發現。所以,柳瘋子越發着急,行爲就越發詭異,得到了適得其反的效果。

    但若仔細想想,對於一個爛賭之人來說,手裏拿着金戒指金鐲子,必然應該是金賭場去參加賭博,不可能拿捏在手裏,所以說,這必然是相當重要的證物。再推及開去,他的活動範圍除了家就是賭場,他必然是在賭場裏拿到了金戒指。再往下推,這持有金戒指的人就是兇手,或是和兇手有關的人。

    所以,這部分的結論就是兇手也是個爛賭之人。

    當然,我對柳石榴的丈夫雷天一本來也是有懷疑,畢竟他的身量不高,看起來也很瘦弱。但是經過觀察,他雖然身形如此,但因爲是家裏做木匠的,搬搬擡擡的工作也做了不少,所以他看起來雖然瘦弱,但屬於精壯型。如果下手殺人,應該是手很穩,不會膽怯。因此,他也被排除了。

    剛纔讓柳秀才家的家僕來搬動縣衙的條案,其實就是在考察這些人的體力。剛纔也說了,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但是,目標鎖定在身材瘦小無力之人,但這些家僕搬起條案的時候並不算特別費力,跑了幾個來回,雖然氣喘吁吁,但是還不至於沒有了力氣。

    所以,柳秀才的家僕也排除了嫌疑。

    那現在,在本案中出現過的相關聯的人基本上都被排除了。但還有人我們都沒有注意到,可他與王氏柳石榴都有很深切的聯繫,並且可以說,他們曾經要作爲親人存在的。那就是柳石榴曾經婚配的這一家人。

    看起來似乎是已經沒有任何關係了,畢竟也用一千兩打發掉了。自從解除婚約後,也沒有人再看到孫家和王氏有過聯繫。畢竟發生了這種事情,大部分人會冷處理,或者說是老死不相往來,斷了聯繫。

    但是,我們之前都忽略了一件事情。柳石榴和王氏與孫家在很長時間裏都走得很近,所以纔會有姻親一說。那麼,他們之間是否會說過什麼,是我們不知道的事情?

    卷宗裏關於這一段只有寥寥幾個字的描寫:孫小寶因好喫懶做被退婚,在柳石榴婚後離開了炐西縣。

    也許有人會理解成爲孫小寶受了情傷,想離開一段時間。但是,退婚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爲何要在柳石榴婚後才走呢?

    柳瘋子有提供一個關鍵的證物——撥浪鼓。這個是小孩子的玩具,一般都是逗嬰兒用的。雖然看起來已經破破爛爛的,但是那上面有一個“霍記——週歲牛寶”字樣,我在酒樓看行刑的時候,這酒樓就是霍記的產業,老闆剛好有個不到兩歲的小孫子在內堂雅間一閃而過。

    當天很亂,有夥計在喊:“牛寶,你小心點,別亂跑。過幾天就兩歲了,怎麼這麼皮。”聲音淹沒在看熱鬧的人羣之中,但看到柳瘋子這個撥浪鼓的時候,我瞬間就想起這句話,並且算這個時間,就是王氏被害的第二日。

    查看卷宗中寫的關於柳瘋子當時的行蹤,王氏遇害當晚和第二日都在賭場,他與同樣爛賭的孫小寶相遇,看到孫小寶正在用金戒指和金鐲子下賭注,還感到很是奇怪,王氏怎麼會把這麼貴重的東西給了孫小寶,畢竟這也很有可能是錢立峯給王氏這些年的一種補償。

    在他懷疑揣測的同時,聽到其他人已經開始議論王氏被殺的事情,驚得立刻返回家中。這時候,楊大人已經抓了柳秀才,看到柳瘋子,也一同抓了起來。不過,柳瘋子沒有太多嫌疑,就審問了幾句直接放了。

    但是,柳瘋子其實並不瘋,他發現孫小寶就是兇手。於是就立刻返回賭場,從孫小寶手中贏回了王氏的金戒指和金鐲子,並且有人見證此時。然後,他知道霍記牛寶的週歲宴日期,便去搶了一個撥浪鼓,當街搖動撥浪鼓舉着金戒指,就是想告訴所有人,殺人者是孫小寶!”

    洋洋灑灑說了這麼多,也真的把我累壞了。柳瘋子早已經泣不成聲,柳秀才默默無語,但是在他妻兒的幫助下,爬到了柳瘋子身邊,拉住了他的手。

    還沒有被壓下去的孫小寶更加低頭不語,他的父母反倒是暴怒起來,衝着孫小寶又踢又打,口中還喊着:“逆子!”

    楊大人很是慚愧,也低着頭不說話。畢竟這些證據就在眼前,只是仔細多看看,多想想,就能夠找出兇手了。更何況,人家柳瘋子都當街那樣大喊大叫了,居然還沒有反應,也真是夠了。

    我喝了一大口水,纔看向大家,問道:“還有啥疑問麼?”

    “您之前見過孫小寶麼?”有人圍觀羣衆提問。

    “沒有。只是在卷宗中看到了這個名字。”

    “所以,完全不知道他的身高體型以及品行等等?”

    “是的。”我老實的回答。

    “那如何……”羣衆們對於這一段看來都有疑問啊。我看了看柳瘋子,才說道:“剛纔我其實很對不起柳瘋子的,我先道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