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在冷宮第三年 >第三百三十二、佛說嫉妒是最大的惡
    第三百三十二、佛說嫉妒是最大的惡

    有些事情是不能深挖的,比如花魁樓是什麼人開的,爲什麼可以修建得如此奢華?爲什麼高官富豪都去裏面消費?爲什麼肖小七就不能進去?

    當然了,肖小七的確也是進去搗亂的。

    可是,只要是看看規格也很明顯的知道,這種地方非富即貴,一般人也消費不起。那麼,林叔一個普通的護院居然能夠進去,並且拎了一壺羊脂玉酒壺的高級酒,站在肖不修所在的包廂之外偷聽,難道不值得懷疑麼?

    再有就是花大娘在跟我要踩碎瓦片的賠償金時,有意無意地看了林叔一眼,就證明這種事情之前也有人賠過錢。

    那麼,問題來了,林叔爲什麼會上房?

    必然是那日追捕袁三去了。

    卷宗中有個時間軸很有趣,當時只有燕捕頭帶着人去花魁樓抓袁三,陳大元的護院們得到了消息,也紛紛趕了過來。在混亂之中,燕捕頭被袁三打了一掌,受了傷。袁三輕功了得,直接破窗而出逃跑了。記錄上說,其他的護院們輕功都不成,只能在街巷裏追趕。燕捕頭因爲受了傷,所以沒有追出去,被其他衙役們扶回了縣衙。過了大半天,林叔帶着一部分護院們過來說,他們沒有追到人,讓袁三給跑掉了。

    並且,林叔身上有很多血和泥土,說是曾經交過手,打鬥了一下。但是武功不敵對方,自己也受了傷。

    燕捕頭髮現自己的能力已經不能抓住到袁三了,就連夜去找肖不修想辦法。

    林叔的表演到此爲止都是完美的,很認真的護院領隊角色,盡心盡力去追捕袁三。在卷宗裏並沒有寫林叔也跟着跳上了房頂,追蹤而去。並且,林叔在後來與南廠侍衛切磋武功的時候,也並沒有表現出自己會輕功這件事情。

    但是,如何解釋花大娘要他賠償了瓦片的事情?很明顯,他是上了房頂的。花大娘是把他當做熟悉的貴客看待,在說話的下意識中才去看了他一眼。

    另外一點就是,他哪裏來的錢,可以買這麼貴的酒?

    解不開謎團的時候,就嘗試拆另外一邊。我去了陳大元家,見到了陳大元的遺孀,一切也都很正常,悽悽慘慘切切,很符合事情發展的走向。不過,他小兒子忽然跳出來說要懸賞千兩黃金來抓兇手。

    一個小小年紀的少年,或許因爲是富豪之子,對於金錢的概念不甚瞭解。但張口就是千兩黃金,還被他母親制止住了,那個表情明顯就很耐人尋味了。我當時就有個感覺,這孩子手裏有千兩黃金,並且很可能比這個數額還要多。

    這也是人的基本反應。比如我手裏現在有一萬兩,我甚至敢拿出八千兩買個大宅子,讓肖不修住進去。咦,我爲什麼要讓肖不修住,而不是我住。

    順着這兩條線索往下順,就會發現,一個護院對於小少爺的愛惜程度,和對陳家忠心耿耿的程度的確太過了,不過是三年護院之情,如果沒有什麼苟且的事情,都令人難以信服這是出於江湖義氣。

    再有就是蒼山派那句詩:蒼山無窮極,當下不負生。我只是剛剛在袁其林這裏看到麼?碎屍的身上也有隱隱的字跡,只是我對於文字的敏感度很高,容易看出一些雖然已經潰爛腐敗的皮膚表面上的筆畫。

    當然,我在神武縣城外的官驛裏喫烤肉的時候,一個姓張的男人幫我切烤肉切土豆片,在他幹活的時候,我隱隱看到他後脖頸處有字跡:無窮極。當時覺得這是人家的隱私,不應該問的。但現在串起來的時候就發現,無窮極和碎屍的刀功,都是完美的線索。

    這個張姓男人,就是他們的大師兄袁山。

    事件已經破了一半,那麼,動機是什麼?

    袁其林沒有交代之前,我隱隱的猜測便是嫉妒。程青衣的成名之作《紅妝醉酒》的故事中,描述了一個女子喝多了,坐在花園裏垂淚。大段的唱詞表現了女子對愛人的思念,等待,期望以及怨恨。

    看客們感受到其中的百轉愁腸,我對此的解讀卻是嫉妒。不是女人的嫉妒,是男人的嫉妒。這個女子口中的男人在明明知道她有丈夫的前提下,還和她百般曖昧,各種琴瑟和諧,以至於有了孩子……這女人又不敢告訴丈夫孩子的來歷,只有在喝醉之後,自己對自己哭訴一番,不知如何是好。

    這個丈夫不知情,可這個情人知道,並且很是嫉妒,希望這個女人早早做出決定,是和離,還是與他雙宿雙飛?

    情人站在牆外,丈夫坐在屋裏,孩子尚在襁褓之中,哇哇大哭……這女人真是太難受了,特別糾結的一個故事。

    佛說:嫉妒是最大的惡。

    一切都是因爲嫉妒纔會生出各種的是非。“小滿,我們可以來推測一下,故事中的三個人,知道了彼此的存在之後,都會怎麼做?”靜心師父給我講完《紅妝醉酒》的故事之後,開始給我講解人性的常理。

    “怎麼是三個人,明明是四個人。”我隨便掰了一塊白蘿蔔,咔咔咔地吃了起來。

    “第四個人是誰?”靜心師父很驚訝。

    “那個孩子啊,小孩子也是人啊。”我的白蘿蔔有點燒心,又喝了口水順了順。

    “這倒是我疏忽了。”靜心師父點點頭,“那我們來說說,如果你是這四個人,會怎麼選擇?”

    “我?我誰都不要,遠走高飛喫肉肉去了。”蘿蔔不好喫,不如肉肉好喫,我很小就知道這個道理。

    “李小滿!認真一點!”靜心師父又怒了。

    “師父,別這樣,會變醜的。”我小心翼翼地往門口挪了挪。

    “說!”

    “那先說這個女的,她自己沒想法的,因爲她要是有想法,就不會坐在這裏喝酒訴苦了。所以,她應該後半輩子也都在糾結之中度過了。那再說她丈夫,估計現在是不知道,所以還覺得生活挺美好的。但是,如果一旦知道了,就一定會休妻。不過,也不一定,或許他還是很喜歡這個妻子的,也許會原諒她,對她更好。然後說這個情人,一般來說,走了就算了。但是萬一狠一點,就直接殺了她的丈夫,帶着這女人和孩子走了……至於這個孩子嘛,若是日後知道了這個事情的原委,也要看當時的情況,比如是跟在這個丈夫的身邊,還是情人的身邊。但對於這個孩子來說,應該也是個很難的事情,最好的辦法也是抽身離開。”我隨便說了說,應付一下。

    “難道這個情人不會走麼?至少他可能會覺得這個女人並不是真愛他,也不值得留戀的。”靜心師父問道。

    “爲什麼要走?這個女人是屬於他的呀。至少,都有孩子了,他捨不得呀。”我把半塊蘿蔔放了下來,想着一會給傻姑喫就好了。“師父呀,您不是說過麼,男人是下半身動物,也是佔有慾極強的人,他既然已經知道這個女人有了他的孩子,自然是要爭取的。其實啊,那個丈夫也是一樣的,只是不知道而已。一旦知道,結局就會有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