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重生之金色2003 >第4章 普通朋友好
    不容易啊!

    臘月二十,四五十。

    臘月二十一,一百七八。

    臘月二十二,將近兩百。

    臘月二十三,兩百二三……

    一天比一天多,家裏的氣氛,也一天比一天好。

    這也是陳遠比較欣慰的一件事。

    對他來說,錢是次要的,相比賺到的錢,父母和妹妹臉上的笑容,更重要。

    這個時候,老陳也不那麼好面子了。

    主要是他不去,陳遠就不能在家好好看書學習,得跟着去。

    而除了代替陳遠,每天跟着出攤之外,老陳同志還發揮主觀能動性,自己做了一個爐子。

    可以擱大鐵板,可以同時煎四張手抓餅的那種。

    餅胚子也不用一個一個擀了,卷好,直接用木模,壓。

    壓出來還有花紋,很漂亮,看着就賞心悅目。

    口味上,老媽也不嫌麻煩,做了油辣椒,切了土豆片,豬肉片,還買了火腿腸,想喫什麼樣的,就給做什麼樣的。

    這樣到臘月二十四,小年,早飯的餐桌上,便有了魚,有了肉。

    還有兩瓶小香檳,和堪稱童年記憶,後來都不知道去哪找的麥飯石飲料。

    喫飽喝足,一家三口又拖着板車,趕着上街出攤去了。

    生活多艱。

    家裏還欠着外面不少錢,年後開學,學費,生活費,也都迫在眉睫。

    好不容易纔有這麼個路子,自然而然,要抓住,哪怕今天是小年。

    陳遠就在家收拾。

    完事,曬太陽,看書,偶爾也會用筆記本,把腦子裏突然想起的東西記下來。

    這也是自從老陳同志頂替他之後,他每天都在做的事情。

    原本他也以爲自己靜不下心,可實際上,他很苟得住,可以兩個小時一動不動。

    這個時候,手抓餅的事幾乎不用他操心了,包括和麪。

    可今天終究不一樣。

    上午十點多,剛剛寫下想起的一首歌,忽然隔壁的隔壁,在喊,有電話。

    過來一接,是班上的同學,胡玉。

    “胡玉,女,八七年生,漂亮,能唱,會跳……”

    “文藝委員,家境優越……”

    “高一牽手,高二分手,高三複合……”

    “天亮以後,說分手,曾經山盟海誓,餘生一別兩寬……”

    突然想起好多。

    那是一段無憂無慮,卻也多愁善感的青春歲月。

    而最終的結果證明,所謂的白月光,到頭來,也只是一灘蚊子血。

    “所以,要不要去呢?”

    “沒記錯的話,這次叫我過去,就是要說分手的事吧?”

    “那,不去?”

    “倒也不是不行,就怕過了這一陣,她忽然又不想分了,那才難受!”

    “……”

    想來想去,陳遠還是決定去一趟。

    人這一生,多多少少都會有些遺憾,他也不例外。

    但他的遺憾,並不是某個人。

    他的遺憾,是高中沒有好好學習,辜負了父母的期待,他的遺憾,是大學,大學之後,離家太遠,一年回不了兩次家。

    最大的遺憾,是都特麼重生了,也沒說結個婚,讓父母抱抱孫子。

    這樣一來,之所以決定過去,自然就不是因爲放不下。

    恰恰相反,就是放下了,早就沒感覺了,所以,他纔要去。

    因爲他怕。

    他怕萬一沒去,這個手,分不了。

    雖然說被分手,被甩,是一件很沒面子的事,可是,那也比之後糾纏不清要強啊!

    他主動說分也不好,得想理由,還容易激發對方的逆反心理,本來想分的說不定就不分了。

    就算分了,也會被人家,呸,渣男,胡玉那麼優秀,你憑什麼?

    不過出發之前,還是要跟家裏打個招呼。

    老媽也很給面子,最近日子紅火,賺錢賺得做夢都笑醒,是以也沒怎麼詢問,給了五十塊錢。

    帶着這五十塊錢,並身上一點零碎,過村,過鎮,過江……

    足足一個多鐘頭,纔來到市裏。

    雖說只是三四線的小城,卻也比鄉下地方繁華熱鬧得多。

    就是城市面貌,跟重生前那會沒得比。

    狹窄的街道,年久失修的路面,低矮破舊的房屋,橫衝直撞的摩托車,貼得到處都是的小廣告……

    一句話,感人。

    然而,卻有一種人間煙火氣,在路人的笑臉上,在熱氣騰騰的麻辣燙攤位邊,在喧鬧的遊戲廳,網吧,檯球室……

    多年以後,望塵莫及。

    走在這熟悉而又陌生的環境裏,陳遠禁不住又想罵,這該死的青春,果然,該死的美好呢!

    剛到約好的地點,便聽有人在喊,扭頭一看,正是胡玉。

    跟記憶中差不多,是個很出色的女生,鵝蛋臉,個子高挑,穿着牛仔褲,留着長髮,哪怕是大冬天,依舊活力四射。

    只是,沒了那份眷戀,便也失了那份驚豔。

    笑着走過去,他主動招呼道:“過年好,好久不見。”

    “好久不見……”

    胡玉回了一句,微微覺得有些異樣。

    說不上爲什麼,她忽然覺得,少年的笑容好晃眼,如春日的陽光一般,不知不覺,她彷彿又有了初見時的怦然心動。

    可終究她還是記得今天是來幹什麼的。

    咬了咬牙,她略有些忐忑的說道:“陳遠,要不,咱倆以後還是做回普通朋友吧?”

    “好啊!”等的就是這個話,陳遠此刻的笑容,又燦爛了幾分。

    胡玉頓時怔住。

    他說什麼?

    他說,好?

    怎麼會這樣呢?

    她其實只是說說,想他緊張一下,想她哄哄她而已!

    她,其實沒想分的。

    好委屈。

    陳遠心裏卻很高興,生怕出亂子,又笑着說道:“其實做回普通朋友好,男女朋友,難免吵吵鬧鬧,分手之後,老死不相往來,可能連普通朋友都做不成。

    但是普通朋友不會,三年,五年,十年,二十年,不論到時候身在何方,這份友情,我相信都不會變。”

    聽起來好有道理。

    其實想找個地方吐一會。

    胡玉勉強笑着,半天沒出聲。

    一扭頭,眼淚珠子便不爭氣蹦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