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重生之金色2003 >第351章 《地下城與勇士》,輕鬆拿下!
    果然沒那麼容易。

    兩個條件,才說了一個,對面就炸了,頗有一種受到極大侮辱的架勢。

    陳遠有些無語,搖頭,示意了一下,很快,一份提前準備好的文檔就地複印,然後分發到所有人手中。

    頓時場面又安靜下來,一時間,自由輕微的沙沙聲。

    某一刻,又低於商量議論起來。

    陳遠也不理會,鎮定自若道:“如諸位所見,目前我們國內的遊戲市場,我們一家,佔據七成以上的份額,未來,這個數字還會進一步上漲。

    爲了達成這個目標,我們到底付出了多少,就不說了。

    諸位之前違約,背信棄義,這裏我也不多計較。

    我就問一個問題,如果代理權不給我們,你們打算給誰?”

    就這麼簡單。

    代理權,如果不給我,給誰?

    且不說現在還在打官司,就算沒有打官司,有更好的選擇嗎?

    全國連鎖網吧上千家!

    遍佈五湖四海的網吧管理系統!

    藍天娛樂,雲音科技,QQ,UC,等龐大的體系支持!

    背後還有一個幾乎無所不包的龐大實體商品鏈!

    就不說現在已經佔據整個網絡遊戲市場七成以上的份額了,就算沒有,有這麼一尊龐然大物在,能放心把自己的遊戲交給別的遊戲公司代理?

    要知道,這可不是一錘子買賣。

    網絡遊戲,都是拿分成的,利潤分成纔是大頭,如果運營不好,沒有利潤產生,那是賺不到什麼錢的。

    從這個層面說,一個強大的代理商,尤爲重要。

    也因此,這個時候,組建合資公司自己運營也行不通,因爲根本就不可能繞得過這個巨無霸。

    反過來說,只要代理商夠強大,分成低一點,也不是不能接受。

    一來是沒辦法,不接受不行,不接受,就意味着少賺錢,甚至於,賺不到錢。

    二來當市場足夠大,用戶數量足夠多,的時候,哪怕分成比例低一點,也還是賺的。

    這是很簡單的乘法問題。

    原來十個人玩,每個人身上賺一塊錢,現在二十個人玩,每個人身上只賺七毛,別看每個人身上賺得少了,可實際上,還是現在賺得多。

    所謂的薄利多銷,其實也就是這個意思。

    只是,真要說同意,又沒人開得了口。

    陳遠也不在意。

    說百分之十,就是百分之十,愛答應不答應!

    好好的人不當,非要給人當狗,現在回過頭來還想當人,那那麼好的事?

    他也不信這幫人敢拒絕。

    因爲公司在國內遊戲行業大勢已成,往後,除非他們想徹底放棄這個市場,否則,便斷然離不開公司平臺的支持。

    況且,他這次來的主要目的,並不是跟這羣背叛者重修舊好。

    如果單純只是這件事,他根本都不用親自來,直接打發幾個人過來就行了。

    畢竟現在勢大,主動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上。

    他這次來的真正目的,其實是《地下城與勇士》。

    誠然,今時今日,公司在遊戲領域的發展,其實已經不依賴於某一款具體的遊戲了。

    而今公司在遊戲領域的核心支撐,其實是配套的實體產業鏈。

    只要這一塊不倒,那就是鐵打麒麟網絡,仙域網絡,流水的網絡遊戲。

    基於這個原因,《地下城與勇士》哪怕被國內其它同行代理了,問題也不大,構不成太大威脅。

    可是,作爲載體,遊戲本身自然還是越出色越好,越受玩家喜愛越好。

    所以他才親自來。

    《地下城與勇士》的開發商,也是N打頭,Neople。

    不過並不在這裏。

    是以,面對對面的沉默,他也不等,只繼續說道:“答案諸位可以慢慢想,真想好了,決定不合作,也沒關係,大不了繼續打官司。

    現在,我說說第二個條件。

    這個條件很簡單,在第一個條件的基礎之上,所有諸位代表的公司開發的遊戲,我們擁有代理和續約上的雙重優先權。”

    意思是,新遊也好,代理合約到期的老遊戲也好,除非我們不要,否則,不可以給別人。

    這一條,相對而言還是比較好接受的。

    說白了,那麼大一個平臺,打不贏,又繞不過,除非是傻子,否則斷然不會放着這裏不呆,去跟其它代理商眉來眼去。

    所以,對面還是沒出聲。

    眼見氣氛沉默,對面主管官員笑着起身:“陳先生難得來一趟,我看時間也差不多了,要不,咱們先用餐?”

    陳遠笑着點頭:“也好,正好我也還有點事情要請金會長幫忙。”

    官員姓金,金志友,是遊戲管理委員會副會長,聞言頗覺有面兒,哈哈笑道:“陳先生客氣,遠來是客,能幫到陳先生,是我的榮幸,請。”

    “請。”

    就這樣,兩人先一步走出會議室。

    陳遠趁機就把關於代理《地下城與勇士》的事情給說了。

    儘管金志友其實不知道這個遊戲,且對於遊戲開發商缺乏足夠的瞭解,卻並不妨礙他知道這是一件好事。

    站在他的角度,也樂於見到更多的遊戲出口到國外。

    至於利潤分成……

    他覺得,百分之十已經可以了,一來多賺了錢遊戲公司也不會分給他,二來陳遠公司的實力擺在那裏,哪怕分成比例低點,實際上賺的還是比以前多。

    是以,欣然應允。

    落實起來也積極,一個電話過去,Neople的社長便親自帶人過來了。

    還挺高興。

    對於這幫人來說,這是一種榮耀,因爲不是什麼人都有資格站在陳遠面前的。

    業內好多同行,想都不敢想。

    此外,公司開發的《地下城與勇士》,畫質渣,還是平面的橫版格鬥遊戲,別說外界了,就是公司內部,信心都嚴重不足。

    這樣的情況下,能被鄰國巨頭看中,點名要,不啻於喜從天降。

    至於分成比例……

    百分之十很高了呀!

    能要就不錯了,這樣的巨頭,即便只有百分之十,那也不少了!

    這事,說句不好聽的,人家給,那是賞飯喫,人家要不給,不代理,就一句話,還能給誰?

    所以,歡天喜地就簽了!

    不但簽了,還引入了資本,讓當了公司大股東!

    另一邊,幾個反骨崽最終還是選擇了低頭,不但正在扯皮的幾個遊戲代理權重新到手,還多了幾款新遊。

    比如此前光通代理的《傳奇3》。

    又比如此前天縱網絡代理的《天翼之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