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夜的命名術 >169、幕後的那個人(萬字大章求月票)
    張天真與胡小牛在同學們眼裏,已經算是頂級高富帥了。

    大家去探視他們的時候,可是見過醫院裏的陣仗。

    病房門外的保鏢專業至極,專門負責這兩人的醫療團隊也都專業至極。

    這一切都不是普通高富帥能擁有的待遇。

    然而就是這麼一位頂級高富帥,被秧秧平靜的看了三秒,也悻悻的敗了氣勢……

    張天真一邊收拾東西一邊嘀咕道:“幹嘛就欺負我啊,你咋不去欺負小牛呢,就看我老實唄!”

    秧秧瞥了他一眼:“又想捱揍了是吧。”

    張天真立馬閉上了嘴巴,老老實實又去搬了一張桌子。

    他們從小就在同一個私立學校裏面,男生小的時候手都有點欠:喜歡拿鉛筆扎女孩的後背,喜歡揪女孩的馬尾辮。

    以此來笨拙的吸引女生注意,搞得女生們煩不勝煩。

    然而這種情況在秧秧身上一直都不存在,因爲對這個女孩手欠,是真的會被按在地上打。

    女孩在慶塵與胡小牛中間的位置坐下,胡小牛低聲問道:“秧秧啊,你聽說王芸的事情了嗎?”

    “嗯,”秧秧點頭:“你們這件事情在圈子裏鬧那麼大,想不知道都不行。不過這也不怪別人,跟有問題的人混在一起,出問題也很正常。”

    上課鈴聲響起,胡小牛嘆息了一聲不再說話。

    一旁的慶塵與南庚辰相視一眼,他們發現,這位秧秧在胡小牛他們的圈子裏,好像地位極高啊。

    只不過,慶塵有點想不明白,對方爲何會坐在自己旁邊。

    是認出自己了嗎?

    這位女孩一開始明顯沒在意自己,目光都已經從自己身上掃過去了,竟然又重新轉回來。

    這樣看來,對方就算是沒有認出自己,也一定是產生了某種懷疑。

    第一節英語課,這位叫做秧秧的女孩連頭都沒擡過一次,一直在寫寫畫畫,不知道在畫什麼。

    就在快下課時,女孩忽然寫了一張紙條塞給慶塵。

    胡小牛和張天真這兩位默默關注着她的同學,看到這動作時都愣住了,什麼情況,秧秧給男生寫小紙條?他倆沒看錯吧?

    就以他們素來對這位女孩的印象,對方給慶塵來個十字鎖喉他們都不會感到意外。

    但絕對不應該出現遞小紙條這種行爲啊!

    這事要是發海城高中的同學羣裏,同學們也不會信的!

    張天真也給胡小牛寫了一張小紙條:“秧秧不會是衝着那位慶塵同學來的吧?”

    胡小牛搖了搖頭:“我觀察到一些細節,她應該不認識慶塵,也不知道慶塵在這裏。”

    “會不會是因爲慶塵長的比較好看?所以給他傳紙條。”

    “開什麼玩笑,秧秧又不是花癡!她肯定有她的理由!”

    兩位富二代討論的時候,一旁的慶塵則默默看着面前的紙條上寫着:我知道你認出我了。

    他想了想在紙條上寫道:同學,什麼意思。

    女孩平靜的寫道:我也認出你了。

    他內心一緊。

    對方果然認出自己了。

    女孩側過臉去,認真盯着慶塵的側臉,等待着他的回答。

    那眼神銳利的洞察着,像是正在抓捕着慶塵面部的細節,這種審視,猶如千鈞的壓迫感撲面而來。

    慶塵回了一句:同學,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他不信對方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這大概率是在詐自己。

    秧秧又寫:你就是那天夜裏老君山上的殺手吧,雖然你改變了髮型,但眼睛是一樣的,這個錯不了。

    慶塵回道:同學,你真的認錯人了。

    這時,秧秧不再廢話。

    她從自己本子下面抽出一張素描來,放在慶塵面前的桌子上。

    慶塵看着面前那張線條簡單、明暗層次卻極爲豐富的鉛筆畫,原來這女孩先前寫寫畫畫,都是在畫他!

    那張畫裏的慶塵只有上半張臉,眼神栩栩如生。

    秧秧寫道:“你那天晚上是第一次殺人嗎,如果是第一次的話,你比我強。”

    慶塵看着面前那張畫,畫上的自己有幾分狼狽,頭髮亂糟糟的,臉上也有灰塵。

    但眼神裏,更多的卻是堅定與執着。

    殺氣騰騰。

    他覺得,若是自己當晚照過鏡子,鏡子裏的自己,一定和這幅畫一模一樣。

    難道這女孩也有過目不忘的能力?

    不僅是慶塵有這種感覺,一旁南庚辰偷偷瞄到這幅畫時,竟彷彿又回憶起那天夜裏的一切。

    兇悍的歹徒,沖天的火光,尖叫的人羣。

    還有危機時刻救了自己的慶塵。

    時隔多日,南庚辰幾乎已經忘記了當時的畫面。

    但這張素描神奇到,一下子又把他拉回了那天的午夜。

    秧秧見他不說話,又寫了一張紙條:“我畫畫12年,最擅長的就是抓面部細節,托馬斯.勞倫斯是我最喜歡的畫家之一,這麼有特點的眼睛、面部表情,我看過一次就絕對不會忘記。這一點我很有信心,所以你不用繼續否認。”

    慶塵知道托馬斯.勞倫斯,此人曾是英國皇家藝術學院院長,最著名的肖像畫畫家之一。

    他意識到,女孩雖然沒有自己的過目不忘能力,但對方常年訓練的技巧就是抓取面部細節。

    就像是一些街頭畫肖像的藝術家,他們總能快速在紙張上體現你的面部特點。

    慶塵想了想依舊在紙條上寫道:“同學,你搞錯了。”

    秧秧看了他一眼,沒再說什麼。

    實際上,慶塵知道對方已經篤定了他的殺手身份,但他不能承認。

    他把畫夾進了書裏,然後小心翼翼的將寫了字的紙條撕成粉末,確保沒人能夠修復拼好它。

    一旁胡小牛瞥到了這一幕,他雖然看不清紙條上寫着什麼,但那上面已經寫了密密麻麻的對話。

    這一刻,連他也有點懷疑:秧秧是不是衝着這位慶塵同學來的?

    然而慶塵在想的是,看來蒙面還是不太靠譜,得帶面具纔行。

    不然再遇到這種常年畫肖像的人,自己還得被人記住!

    等等,這位叫做秧秧的女孩爲何會轉學到洛城外國語學校?

    首先,女孩完全沒必要像別人一樣,去抱劉德柱的大腿。

    因爲超凡者已經有了自己的路。

    其次,女孩也不像是來找胡小牛、張天真的,起碼那兩位對她轉學到這個班裏毫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