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關心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男爵,你是有多少時間沒有喝到新鮮的血液了,你看上去狀態很不好……”
說着,威廉姆斯走到他的辦公桌前,拿起他辦公桌上的酒瓶,又拿出一個高腳杯,倒上了滿滿的一杯送到奧古斯都面前。
“這是上佳的少女血液,晚上才從我都血庫運送到這裏,你可以嘗一嘗,如果以後有什麼困難,也統統可以來找我。”
“謝謝公爵大人。”說着,奧古斯都接過那個杯子,把裏面的血液一飲而盡——是的,整個酒吧沒有酒,供應的全是新鮮的血液。
這個酒吧就是爲他們血族人專門打造的。
一飲而盡,威廉姆斯纔有其他心思去聊天,問奧古斯都:“昨天的通話裏,你說有重要的事情要來找我,請問是什麼?”
“我聽說你去了華夏,並且去盜了一個東方古墓,雖然我不知道你去盜墓的意思在哪裏,但我對您的成果,很有興趣,你這次去東方,拿到了什麼?”
奧古斯都這才慢慢解釋:“威廉公爵大人,其實這次我去東方,原本初定的計劃,是盜一個普通的墓,找到古董,拿到拍賣會上賣錢,這樣我也能買得起新鮮的血液來養活自己。”
“但是當我在東方經歷了一次生死以後,我才發現,我這次去的那個墓地,不是普通人類的目的,竟然是東方修行者的武祖的墓地。”
說到這裏的時候,奧古斯都不自覺的就激動了起來:“您知道那是什麼嗎?是華夏修行者的祖師爺的墓葬,對比我們血族的話,就是該隱祖宗的墓葬,您知道這個墓葬有多厲害嗎?”
當威廉姆斯聽到奧古斯都把這次的墓葬類比於該隱的層次,他就對這件事有興趣了。
接着,奧古斯都眉飛色舞的把他在武祖墓葬裏經歷的一切,看到的一切都說了出來,加上渲染,可算是一次出生入死的冒險呢。
威廉姆斯聽完,情緒還算淡定,但也確實表現出了不小的興趣。
他還是那個問題:“雖然經歷很精彩,但我想知道你最後從裏面獲得了什麼。”
聽到這個,奧古斯都暫停發言,從兜裏摸出了一把小匕首出來。
那個匕首就是他從蕭鼎的墓葬裏帶出來的,跟着別人的後面,算撿了點兒別人不要的東西。
威廉姆斯看着那把匕首,造型特別的東方化,上面也的確全是古樸的文字和圖案,是個古董,但威廉姆尚且沒有看出這個東西有什麼功效,只是一個普通的古董而已。
“這上面難道有什麼過人之處嗎?”他問。
“您看……”奧古斯都沒有明說,而是從匕首的刀鞘裏面把匕首拔出來。
接着,他讓威廉姆斯伸出手來,用那個匕首在威廉姆斯的食指上輕輕劃了一道小傷口,約莫只有一公分長的小傷口。
威廉姆斯也沒有在意,他們血族的人,都擁有着十分強悍的自愈能力,特別是他這個級別的血族,這點兒傷口可能在一分鐘內就能夠自愈。
所以威廉姆斯也就讓他展示了。
可是結果呢,預想中的癒合沒有出現,那個血滲透皮膚不停的往外面流,威廉姆斯自己都能感覺到,自己的身體完全沒有要癒合的跡象。
有一股神奇的力量阻止了他體內的自愈能力。
而要知道,在他們西方,能做到這個程度的,只有教會教皇祝福過的聖水,以及黃金十字劍才能做到。
那兩個東西都是他們血族的剋星。
可是,這個從東方帶回來的,一個小小的匕首,居然也能做到相同效果。
“這只是垃圾而已。”奧古斯都說,“在那個墓葬裏,隨處可見這樣的寶物,這還只是他們不想拿的東西,我順帶着帶了回來。”
“哦?”威廉姆斯越來越有興趣,坐在沙發上,喝了一口酒說,“這樣的話,這次你去東方,可撈回了不少好處?”
“不不不……”奧古斯都連連擺手,“沒有,我拿回來的東西有限,我沒有公爵您這樣的實力,我進墓葬的同時,也有其他一大批華夏人跟着我們一起進了墓葬,那羣華夏人出奇的厲害,實力非常高。
我在其中一個人的手裏過不了一招就敗下陣來,我沒有辦法當着他們的面子把他們想要的東西搶過來,這把匕首是我帶回來的僅有的三個物件之一。
我這次過來,是給您帶一個消息……”
“消息?”威廉姆斯現在已經完全的被奧古斯都的話給吸引進去了,“什麼消息。”
奧古斯都:“回公爵大人,據我所知,這次墓葬的最後寶物,是來自於東方修行者武祖當年使用過的武器,類比於我們現在,便是血祖該隱大人使用過的武器,其力量十分強大,最後被一個華夏的年輕小子帶着逃走。”
至於江羽過程中經歷了什麼,龍戰天和落塵血戰保他離開,等等事情奧古斯都省略去。
他今天是來賣消息,賺好處的,他可管不了江羽的死活。
“這是真的?”威廉姆斯再問。
奧古斯都篤定點頭:“肯定是真的,我親眼看到他們拿走的神兵,是一把長達三米的長槍,力量十分強大,我曾有幸見過一面,那兵器的神威壓迫得我想要跪地叩拜!”
“威廉公爵大人。”奧古斯都終於說到了點子上,“雖然以您現在的實力,可以在血族內部拿到不錯的位置,但想要超越其他幾個大公爵,甚至走到親王的位置,我相信,這個從華夏出土的遠古武祖神兵,一定能給您派上大用場。”
威廉姆斯之上,只有其他幾個實力比他強的公爵,以及兩個親王一個血王了。
血王的位置他不敢奢求,但一百多年來了,他一直在五大公爵裏面順位排名倒數,他也不是沒有努力,可是就是沒法超越。
如果,如果那個神兵真的有奧古斯都說的那麼厲害的話,說不定自己真的可以用它大幅度提升自己的實力。
這一次,威廉姆斯有點心動了。
他再度確認:“你確定那個東西被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子搶走了?”
“千真萬確。”奧古斯都說,“那個人我也交過手,我甚至都能和他打成平手,他在您面前肯定撐不住一招,要殺他搶東西,對您來說,易如反掌。”
威廉姆斯聽着,陷入了沉思。
他在考慮要不要去做這件事,莫名的,他感覺到了一點風險。
因爲在血族的歷史上,有過三到四次和東方人的交火,最後都以東方人的大獲全勝告終。
哪怕是實力強大的祖輩,他們血族和東方人交手也沒有佔到半點便宜。
所以祖輩們給他們留下的遺訓是,千萬不要去招惹華夏修行者,所以這麼多年來,血族都安分守己的呆在西方,未曾越界。
威廉姆斯對自己的實力有信心,但也擔心。
最主要的是,這次的事情誘惑力太大了!
一個血祖級別的寶物可用,而且在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子手裏,幾乎唾手可得,不去的話,又太浪費這個機會。
所以一時間,威廉姆斯也陷入糾結。
閉着眼睛,威廉姆斯思考了五分鐘,終於,他睜開眼來,下了決定。
這件事,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