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唐開局震驚李世民 >第1649章 炸膛問題
    火炮製造之困難,說穿了在於這玩意容易炸膛——再說的更穿一點,天下所有火炮面臨的所有問題,歸根結底就是一個,就是炸膛問題。

    太重了,是因爲炮管太厚,爲什麼太厚了,說白了怕炸膛。

    威力不夠,說穿了是炮膛內徑不夠粗,爲什麼不做的粗一點可以多塞火藥?說白了,怕炸膛。

    因此火炮不得不做成笨重的,難以移動的形態,因爲威力,說到底軍隊是一種將“威力”傾瀉到敵人身上的東西不是傾瀉到自己頭上,這火炮當然就不能炸膛了。

    不然,一次事故下來,連火炮帶人員加彈藥很可能還有糧草起火,這豈不比敵軍劫營造成的損失還大?

    但這次手中這玩意。

    李二卻是看呆住了,因爲這東西,毫無疑問就是小型的火炮。

    而且關鍵是這東西根據仿李盛的小冊子的形式撰寫的奏疏裏的介紹,它不但真的是一種火炮,而且還不是一般的小,這玩意甚至可以隨身揹負,隨時攜帶!

    這麼離譜的兵器,李二隻看了一眼就移不開眼珠子,並且緊接着——突然一瞬間,眼珠子幾乎要瞪出來了。

    移不開眼,是望着小冊子,難以置信則大唐的工匠現在居然能把這麼難造的火炮造的這麼精巧和輕巧,而兩眼發直。

    卻是望着正前方立政殿的大門,望着空氣,因爲李二猛然間就想到了一件事。

    難怪。

    難怪這東西的名稱會叫做“火槍”!

    神州自古至今,所有的兵器當中,使用最廣泛的當然是弓箭——所謂“弓馬嫺熟”,這一直是神州的‘豪傑’羣體標配之物。但弓弩這麼功利性的兵器,要被人添加到個人喜好列表裏還是難了點,因此神州的草莽豪傑,都更推崇刀劍,以及,長槍。

    長槍這東西,不但戰陣上好用,平日裏跟兄弟們拉幫結夥打羣架的時候還特別好使。

    更關鍵的是,這東西還有趙雲這尊大佛給代言——這就決定了這東西在神州的美名的永久性的不會消失了。

    而正如民間喜好的那樣,哪怕直到如今,神州禁軍的主要作戰兵器是弓弩,出名的武將用的主要是鈍器,但真要給一般的禁軍士卒列裝近戰兵器,那還得是長槍,只有這東西在戰場上是最簡易,殺傷力又足,打造成本不高,同時攜帶收納還足夠簡單的。

    火槍,這意思,毫無疑問就是取代長槍這個百兵之王的意思。一開始李二還沒看出這個名稱背後的含義,這下一眼看了出來,頓時就驚呆了。

    如果用這玩意取代長槍,那豈不就不僅僅是長槍從此不用在軍中使用了,以這小型火炮的威力,那不就是連弓弩也不需要了??

    當然,這還不是最關鍵的。

    大唐有了這火槍,過去的什麼重甲就都可以往後稍稍了——誠然,這麼小型的火炮能將重型的盔甲打到什麼程度是很可疑的事情,很可能其發射的彈丸根本就打不動盔甲,但是,

    李二確定的知道,用這小號的火炮進行殺傷,肯定比需要經年累月苦練的長槍容易多了,換句話說,

    火槍雖然打不穿敵軍的盔甲,但長槍其實也一樣捅不穿,而要用長槍擊殺披甲的敵人,那是武藝非凡的少數好手才能做到——實際上便是武藝過人也很難做到,畢竟既然來到戰場上,誰手裏還能沒兩把刷子了,所以南北朝幾百年軍事實踐下來,到了隋唐階段,武將之間流行的已經全是重兵器了,尤其以鈍器爲主。

    而鈍器,畢竟不是大多數禁軍士卒舞得動的,大多數人也沒那個條件練成一身的武藝。

    不過因爲畢竟天下的軍隊都差不多,所以這種情況實際上也沒人特別在意過。不是沒人在意過,而是沒人特別在意,畢竟這也不會對己方軍隊造成什麼劣勢。

    但是,現在有了火槍,這就不同了,這玩意要論力貫厚甲,那的確是不太夠看。

    然而火槍和長槍之不同,卻在於這東西,雖然不知道里邊門道如何,但殺傷之時,肯定是比長槍更加穩準狠。

    換句話說,軍中有這玩意,每一個兵卒,甚至哪怕沒怎麼訓練過的,都可以武藝超羣個五秒鐘!

    這短短的瞬間的確算不上太長,而且李二也不得不擔憂這東西裝填火藥和彈丸,這時間對於戰場來說,恐怕是長了點。不過話又說回來,即便裝填火藥和彈丸不易,帶上這兵器的禁軍,在“武藝高強”這回事上也明顯能比別的軍隊強的多,這怎麼說也是個優勢。

    裝填再久,那也比不上敵人的屍首在地上躺的久!

    當然,這還不是最關鍵的,最關鍵的是這東西,雖然裝填火藥彈丸很麻煩,可如果是事先籌備起來搞劫營之類的,卻就方便許多了——漆黑夜晚之中,大家都是黑燈瞎火突然遭遇。

    這種時候,即便對手是百鍊精兵,甚至即便謀劃不周導致對方對劫營行動有所察覺,但突然之間的遭遇戰,一般軍隊也肯定不是這東西的對手!

    劫營這種事,手雷是派不上用場的,因爲太容易人員交雜混在一處了,這時候丟手雷傷敵一千自損八百,卻就顯得並無用處。

    但火槍就不一樣,這玩意可不會誤傷同袍!

    這麼想着,李二又接着繼續翻閱起手中的小冊子,而這一翻閱就更加確定了,事情明顯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簡單。這火槍不但輕便強大,並且特別適合襲營,或者伏擊,同時,

    這東西裝填火藥、彈丸,也沒有那麼麻煩,因爲火藥和彈丸是可以事先如同做炸面果子一般一份份的先做好,然後由士卒直接這樣攜帶的。而這麼攜帶的話,也就意味着,

    在戰陣之中,可以隨時重新裝填火槍——換言之,火槍激發一次彈丸,壓根就不需要如大炮那般又是觀描半天,又是傳火藥又是遞彈丸,還要計算距離,計算火藥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