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重生香江當大亨 >第兩百五十二章 分紅和股權激勵
    “分紅嗎?”

    這是林佰誠沒有想過的,因爲他暫時不缺資金,或者說不缺幾億港幣的資金,因此一開始根本就沒有想過要分紅。他的想法是,資金全部放在和記黃埔的賬戶上,拿去發展公司,開發更多的地皮,以及屈臣氏退市後到國外擴張。

    要知道,林佰誠在美國那邊可是有2億美元的本金在做多黃金期貨,成本價還不到165美元/盎司,當時使用十倍槓桿操作,現在要是賣掉的話,加上本金就能有八億美元左右。就算扣了稅,也能剩下七億美元左右。

    這可是現金,全部由林佰誠支配,有這大概三十億港幣的資金在,林佰誠當然沒有想過從和記黃埔這裏分紅拿錢。

    見林佰誠在沉吟,成宇峯不由道:“林總,您要是覺得分紅資金不夠多的話,分紅資金還可以再往上提一提。”

    “不是資金的事。”

    林佰誠聞言擺了擺手:“我根本就沒有想過從公司分紅,暫時我還不缺錢。”

    韋理聽了這話很是高興,但他還是道:“林總,儘管您不缺錢,但分紅還是有必要的。這次公司獲利18億港幣,要是沒有絲毫分紅的話,對其它股東卻不好交代,所以多少要拿一筆現金出來進行分紅。”

    成宇峯也道:“林總,對於很多股東來說,一家公司要是每年都有豐厚的分紅,那這家公司的股票就值得長期持有,這樣有利於公司股價的上漲。”

    “這麼說來,分紅還是有必要的了。”

    林佰誠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能夠分到現金他當然也不會嫌棄,當下道:“分紅的前提是不會影響到公司的發展,一切以公司的發展爲前提。那麼,你們確定這8億港幣現金拿去分紅的話,不會影響到公司的大力發展?我要的是公司高速發展,地產業和零售業快速擴張。”

    “林總,這點您放心,絕對不會影響到公司發展的。”

    韋理鄭重的道:“就像我剛剛說的,以公司如今的市值和規模,在沒有大量負債的情況下,到任何銀行進行貸款或者進行發債,都能得到大量的資金用來公司的正常發展上。”

    頓了頓,韋理繼續道:“再有就是,公司的地產業和零售業的擴張速度也要有個限制,這不是光有錢就能解決的,人才也要跟上,否則管理經營混亂,只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這話倒是沒錯。”

    林佰誠對此頗爲贊同,公司的擴張確實要有人才跟上,不過他還是提醒道:“韋理,在地產業的發展方面,你的膽子可以更放開一些,地皮多開發一些沒事,就算爲此讓公司揹負大量負債也能接受。再有,雖然公司自有的地皮不少,但港府要是有拍賣地皮的話,記得也去參加拍賣,囤着地皮虧不了的。”

    “好的林總,我記下了。”

    韋理有些遲疑的應下,這樣的發展方式雖然能讓公司地產業擴張的更快,一旦地價大漲必然能讓公司大賺,可要是地價受挫的話,公司自然會有鉅額虧損。

    不過,如今香江的地價在上漲之中,加上林佰誠到現在還沒有出現過重大失誤,因此韋理也不好反駁。他畢竟只是個職業經理人,關於公司的重大發展方向上,肯定要聽林佰誠的,除非他覺得某項決策有重大問題,那他纔會進行反駁。

    林佰誠出聲說道:“資金分紅方面,就不要將8億港幣全拿去分紅了,分紅6億港幣吧,正好是利潤的三分之一。”

    對此,韋理他們都沒有意見,畢竟差的不多。

    林佰誠道:“關於公司的投資獲利以及現金分紅,等下午股市收盤之後,再對外進行公佈吧。”

    “是!”

    韋理他們應道。

    看着他們四個,林佰誠突然道:“年初我收購公司的時候,對你們管理層有過許諾,給予5%的股權激勵,如今公司的專用賬戶上有着1000萬股公司股票,我準備先拿出100萬股對管理層進行激勵,相信這事到時在董事會上會通過的。”

    董事會肯定會通過,韋理、成宇峯、夏伯殷和韋彼得就四票了,加上林佰誠就五票可以通過。而股權激勵是給管理層送股票,他們傻了纔會拒絕。

    “謝謝林總!”

    韋理四人聞言大喜,雖然才100萬股,是總激勵的2000萬股的5%而已,但以現如今將近60港幣每股的股價,100萬股相當於接近6000萬港幣。

    儘管激勵的股權有三年的限售期,三年後的股價不一定有現在這麼高,但就算到時股價腰斬,那也價值3000萬港幣,已經不少了。更何況,萬一三年後的股價比現在還高呢,那這6000萬港幣說不定會變成一億港幣。

    “這是你們應得的。”

    林佰誠擺了擺手,看着四人道:“股權激勵的分配,你們要做好方案,一定要落實到優秀人才的身上,我可不希望發生醜聞。真要是出現這種事,到時候不要怪我不客氣,你們四人的責任最大。”

    韋理立馬說道:“林總您放心,到時激勵方案肯定會對所有員工公佈,有沒有弄虛作假自然一清二楚。”

    “韋理,當初我們說好的,取消你的激勵合同,你可以選擇獲得公司的500萬港幣補償,或者10萬股股票作爲補償,你的選擇是什麼?”

    收購了和記黃埔後,林佰誠才知道韋理的身上有一份‘年利潤2.5%’的激勵合同在,他當時就找到韋理,和韋理進行商談。取消這個激勵合同,作爲對韋理的補償,他可以在年末的時候獲得公司500萬港幣或者10萬股股票,由他自己選擇。

    林佰誠當然要取消這個激勵合同,因爲他當時已經決定用和記黃埔的資金投資黃金期貨,公司這幾年的利潤必然很高,他不可能讓韋理躺着賺大錢。

    而韋理當時認爲公司一年的利潤能有一億港幣就不錯了,也就是說他一年獲得超過250萬港幣獎勵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他當時非常樂意的答應了下來。

    也幸好韋理答應了下來,否則林佰誠當時肯定會選擇違約將韋理踢出公司,頂多支付給他一筆違約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