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呸呸!死兔子,你給我站住!”
再次被笨兔踩在腳下,啃了一嘴草的帕爾猛地跳了起來,小臉氣的通紅,也不管空手不空手了,他直接抽出黑色短劍追起了笨兔,追得笨兔滿地跑,誓要將其碎屍萬段,以解心頭之恨!
“哈哈哈……”
看戲的約翰無良的大笑着,他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出好戲,爲什麼知道呢?因爲他當初也是這樣過來的,他的騎士之路領路人當初也是坐在旁邊笑看他笨拙地追笨兔的。
這是一個優良傳統啊!可不能到約翰這裏就終結了,或許,帕爾以後帶騎士學徒的時候也會這樣吧!
呼……呼……
最終,帕爾也沒有逮着笨兔,那隻兔子太靈活了,每次都能躲過帕爾的撲擊,現在躲過之後都不跑了,就站在不遠處瞪着紅色的大眼睛看着帕爾,連草也不吃了。
這也是笨兔這一種族的特性,戲弄捕食者,不爲了別的,就是玩兒,就是享受那種生死一線之間的快感。
“你個死兔子!”
喘勻了氣,帕爾就想繼續,但是約翰起身叫住了他。
“小不點兒,別耽誤時間了,我們該走了,如果你想逮笨兔,晚上休息的時候再說吧!”
說完,約翰拍拍屁股轉身就走,拔出暗色騎士單手劍繼續開路。
“我……哼!”
恨恨地看了笨兔一眼,帕爾不甘心的抓起大包裹和小包裹跟上了已經開路走遠了的約翰。
自此,笨兔這種生物在帕爾心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造就了一個名爲笨兔終結者的存在。
“我發誓!等我抓住笨兔,我一定重現前世記憶中所有關於兔子的料理,並將其傳播到大陸的各個角落。”
……
“小不點兒,抓笨兔的感覺如何?”
下午趕路的時候,約翰哪壺不開提哪壺的問起了這個,帕爾能給他好臉色嗎?
“哼!”
帕爾不爽的一扭頭,頗有些悶悶不樂的樣子。
“哈哈哈……”
回頭看了帕爾一眼,約翰再次無良的笑了起來,他又感受到了當初他的騎士之路領路人的感受,欺負小孩子真爽!
“哼!”
帕爾繼續悶哼,心裏則在思索自己之前抓笨兔時候的事情。
“笨兔太靈活了,每次變向都是那樣的猝不及防,以我現在的反應力根本反應不過來,這果然是鍛鍊反應力的一種方法啊!想到這種辦法的人真他喵的是個天才……”
之後一路無話,一大一小兩人在深林之中穿梭,路上也沒有遇上什麼不長眼的野獸,這也不奇怪,他們今天剛走進林子,這一片範圍還是草垛村狩獵隊的活動範圍,人類在這裏的野獸眼中就是最最最不可招惹的存在,除了笨兔,哪還有其他動物敢過來找死啊!
所以,半天時間又過去了,傍晚時分,約翰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周圍的環境,走到一個平坦的林間草地上之後停住了腳步。
“今天就在這裏休息了!”
“好!”
帕爾直接扔下了身上的負重(兩個包裹),然後眯起眼睛左右掃視起來,爲了在已經有些昏暗的環境中視物,他甚至開啓了明瞳天賦。
笨兔不愧爲野外最常見的小動物,帕爾掃視了一圈兒周圍,就在不遠處的草叢中找到了一隻,他摩拳擦掌的悄悄靠了過去。
如今帕爾的狀態就像是在打一場挑戰遊戲,挑戰內容就是徒手抓住笨兔,思考了一下午攻略的帕爾有些迫不及待了,堪稱廢寢忘食啊!
“真是小孩子脾性。”
約翰看着帕爾的背影搖頭笑了笑,然後不再像之前那樣關注帕爾的狼狽模樣,而是開始佈置起今晚的宿營地。
很簡單,在這種危險度不高的野外不需要什麼警戒措施,只需要升起一個火堆就行。
刷刷!
約翰先是觀察了一下週圍的樹木,然後瞬間抽出暗色騎士單手劍憑空揮舞了兩下,稀薄的紅色戰氣激射而出,切斷了幾根大小合適的樹幹。
收劍回鞘,撿起樹幹之後約翰隨手將其折斷,然後雙手上出現了濃郁的紅色戰氣,輕輕一抖,他極爲奢侈的用戰氣烘乾了今晚要用的柴火。
“還是深林裏面好啊!耐燃的硬木隨處可見,不用爲了晚上的柴火發愁。”
約翰感嘆了一聲,點燃火堆之後坐在旁邊,身上冒出了紅色戰氣,他的實力已經達到了高級青銅,現在要做的就是努力突破到巔峯青銅,然後凝練體內的戰氣,最後想辦法突破白銀。
……
“笨兔的長耳朵是誘餌,我不能光注意它的耳朵,我必須抓它的身體……”
確定了攻略,已經接近笨兔的帕爾再次撲了出去,這次他的目標是笨兔的身體。
“一定能成……哎呦!”
可是,帕爾又失敗了,這次笨兔直接跳了起來,狠狠地踹了帕爾腦門子一下,然後一個翻身,落在了不遠處的草叢裏繼續喫草。
“淦啊!怎麼還有這種情況?”
帕爾捂着通紅的腦門子蹲在了地上,緩了好久,他再次站起,慢慢的靠近了笨兔,屢戰屢敗,屢敗屢戰。
最終,在約翰招呼帕爾喫飯的時候,比中午那時還狼狽不堪的帕爾總結到:
“不能撲擊了,這是一條錯誤的道路,笨兔不光能直跳,還他喵的能斜跳,在它沒有跳起前,我根本猜不到它會往哪邊跳,那麼我該怎麼辦呢?”
……
喫完晚飯天已經黑了,累了一天,體力和精神力都見底的帕爾不想浪費精神能量點補充精神力再戰笨兔,所以只能老老實實的坐在火堆前看着火光發呆。
“算上前世,我這應該是第一次在野外過夜吧!這麼一想,我前世過得好失敗啊!明明夢想是去世界各地看看,可爲了上學,把賺到的錢都交了學費,連上網的錢都是好兄弟資助的……”
心裏感慨了一下自己前世悲催的人生,帕爾回過神來,就看到旁邊的約翰正在奮筆疾書。
筆,類似帕爾前世的鋼筆,看上去很是精巧華麗。
書,也就是紙,是昂貴的白紙。
“約翰大叔,你識字啊?”
帕爾伸頭過去看了看,卻被約翰拿筆頂着腦門子推了回來。
“我當然識字了,咱們冒險者出門在外,要是不識字,有可能別人把你賣了你還在幫別人數錢呢!”約翰一邊說着一邊收起了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