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NBA:開局一張三分體驗卡 >366 巴恩斯:我也要唱《以父之名》
    巴恩斯生平有兩大愛好:籃球和音樂。

    現在是休賽期,沒有比賽,他就只能玩音樂。

    但是玩着玩着,所有的音樂都玩膩了,就失去了激情。

    感覺這個休賽期太特麼無聊了。

    現在突然聽到這種完全不同的,融合了各種風格,卻又自成一派的音樂,他那即將熄滅的激情之火,彷彿被潑上了一桶汽油,頓時又熊熊升騰起來。

    即便是因爲急剎車,後面的車輛超過他時,憤怒地罵了一句:“早晚撞死。”

    他也毫不在意。

    而是猛然轉頭,看向王毅:“這是哪部電影的主題曲?”

    王毅心中暗叫了一聲:成了!

    號稱華語樂壇天花板的《以父之名》,還就不信搞不定你。

    雖然巴恩斯聽不懂中文歌詞,但是周杰倫的歌詞又有幾個人能聽得懂?

    雖然這首歌的歌詞也很牛,但是這首歌最牛的地方,在於它的編曲。

    剛開始的意大利語禱告,和歌劇的女高音,描繪出一副宏大的場景。

    就一個前奏就能吊打華語樂壇二十年。

    王毅微笑着搖頭:“這不是電影主題曲,就是一首歌,《以父之名》。”

    “我要聽聽原版。”

    巴恩斯的聲音之中帶着急切。

    彷彿一隻飢渴的駱駝。

    王毅笑了。

    哥的奸計得逞了。

    他指了指路邊:“把車往邊上靠先,你這停在路中間可不是好主意。我還想多活幾天。”

    巴恩斯的手連忙回頭,再次發動了車子,往路邊靠去。

    熄火之後,他再一次急切回頭:“給我看。”

    王毅指了指自己旁邊的座位:“你坐後來。”

    巴恩斯當即下車,來到了後座上。

    王毅心中暗笑。

    小樣,還治不了你了。

    接下來,王毅和巴恩斯一起欣賞了《以父之名》長達六分鐘的MV。

    當畫面結束,巴恩斯激動地轉向王毅。

    “這就是我要找的音樂!這就是我要找的音樂!兄弟,謝謝你!”

    王毅呵呵一笑:“我不是你的兄弟,請叫我王毅。”

    巴恩斯一愣,隨即反應過來,哈哈大笑:“好,王毅……”

    他這兩個字說得十分擰巴。

    “王毅,你說這不是一部電影?我不信。這肯定是一部電影,風格類似於《教父》的電影。”

    說着,他打開了手機,開始搜索。

    王毅無奈地搖了搖頭,將身子往後一靠,雙手搭在後座的頭枕上。

    等了大約十多分鐘,巴恩斯搜索到《以父之名》的電影,倒是有好幾部。

    但是沒有一部是以這首歌爲主題曲的,而且風格與這首歌截然不同。

    最終他承認了這是一首歌,而不是電影。

    “王毅,快跟我講解一下歌詞,和這首歌所講述的故事。它肯定是一個黑暗、悲傷、無奈的懺悔故事。”

    王毅點頭,開始了他的講述。

    “一個小男孩的父親被黑幫勢力所殺,他被黑幫老大收養,長大後成爲了黑幫老大的得力助手,並和老大的女兒相愛。但是他始終沒能忘記殺父之仇。最終他殺了所有的仇人,包括黑幫老大——也就是他女朋友的父親。”

    “故事的結尾,他也因對女朋友的愧疚,和手上沾滿無辜生命的鮮血的罪惡感而自殺。”

    說到這裏,巴恩斯突然猛地一拍大腿:

    “我明白了!左輪手槍共裝六發子彈,歌曲中間有五聲槍響,代表主角復仇殺死了五個仇敵。結尾處有一聲槍響,代表他把最後一顆子彈留給了自己。妙啊!太妙了!”

    “這種編曲實在是太讓人震撼了!”

    王毅呲牙咧嘴地收回自己的腿:“下次能不能拍你自己的腿?”

    “這是你們國家的歌曲?”

    王毅點頭,頗爲自豪:“當然。”

    “真沒想到,世界上竟然有這樣的音樂,我以前竟然不知道,這首歌實在太妙了。它是今年纔出的嗎?前奏和編曲太超前了。”

    王毅搖了搖頭:“2003年,快二十年了。”

    “什麼?!”

    巴恩斯難以置信地看着王毅:“不,你一定在開玩笑。這前奏在現在聽起來都已經相當超前了,你竟然告訴我是二十年前的?王,快告訴我,到底是什麼時候的歌曲?”

    王毅無奈地搖頭,打開了谷歌搜索。

    然後將手機扔給巴恩斯:“自己看。”

    巴恩斯接過手機,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

    當看到2003字樣的時候,難以置信地搖着腦袋:“哦麥嘎——真的是二十年前的歌?太不可思議了。這首歌的作曲一定是個大神!那個歌手太幸運了,如果沒有這樣的曲子,他唱得再好,這首歌也會淪爲平庸。”

    王毅笑了:“不好意思,作曲正是歌手本人。”

    “啊!?”

    巴恩斯驚訝地叫出聲來。

    他以爲能作出這樣曲子的人,一定是將所有精力都花在了作曲上,不可能再有精力幹別的事。

    沒想到作曲竟然就是這個歌手。

    連連讚歎之餘,巴恩斯說道:“那個歌手一定是個才華橫溢的人。”

    王毅點頭:“終於說對了一次。”

    巴恩斯又欣賞了一遍MV,當最後一個音符落下時,他眼中充滿了急切:“王,現在就跟我回家,我得學會這首歌。我聽不懂中文,正好你可以教我。”

    王毅聳了聳肩:“其實,我也聽不太懂歌詞。”

    “王毅,你就別爲難我了,你找我什麼事我都答應你,但前提是你得教會我這首歌。”

    王毅要的就是他這句話:“我教你唱歌,你和我一起去找TT·湯普森。那是一個難纏的傢伙,我一個人搞不定,我需要你的幫助。”

    王毅說話之時,表達出巴恩斯對自己很重要的意思。

    這也是一種談話的技巧。

    大多數人都會希望自己是被需要的那個人。

    但是巴恩斯這傢伙精明得很,他一眼就看穿了王毅的技巧:“別跟我玩這些虛的,你答應教我學會這首歌,我會盡力幫你說服TT。就這麼決定了。”

    王毅心念電轉。

    一首歌就只能讓他幫忙說服一個人嗎?

    目前需要被說服的可是有七八個人呢。

    不過沒關係,周杰倫可不是隻有這一首歌。

    等他喜歡上了周杰倫,自己再拿出其他歌來。

    就不信巴恩斯不對自己死心塌地。

    【今天三連更,明天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