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收藏家的身份被村花曝光 >第407章 三界牌和藥鈴
    第407章三界牌和藥鈴

    最後,夏雨用兩千萬買了那件天字罐。

    這個價格,不能說最高,畢竟天字罐有拍出過一億七千多萬的。但也不能說太低,纏枝蓮紋的天字罐沒那麼貴重。

    “可惜,這是纏枝蓮紋的。如果是人物紋帶蓋的成化鬥彩天字罐,一億以上。其次是波濤天馬紋的,價值五千萬以上。”方醒跟大家說道。

    儘管都是天字罐,圖案不一樣,價格可謂是天差地別。

    然而,阿婆一家已經很滿足。知足常樂,一直都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隨後,方醒拿起一塊牌子,翻看了幾眼。

    “什麼來的?”有人問道。

    “三角牌,夏雨大哥聽說過吧?”方醒笑問道。

    夏雨頓時一愣,反問:“頭蓋骨做的?”

    此話一出,就連阿婆的家人都忍不住稍微遠離,警惕地看着那塊牌子。大家頭皮發麻呀!用頭蓋骨做的東西,誰想出來的?

    這也讓大家想到了一種文玩——嘎巴拉。

    瞭解嘎巴拉的人都知道,那是人骨做的。其用材,一般由已獲圓滿報身有修爲的藏*族人在死亡之後,將其頭蓋骨,腿骨,指骨捐出以製作成特殊的法器。

    說白了,就是人骨做的念珠。那玩意,只有密宗纔有。

    據說,只有指骨和眉骨製作的人骨念珠才能叫嘎巴拉,而小腿骨等人骨製作的念珠只能叫做人骨珠,不能被稱之爲嘎巴拉。

    有人可能會問,那樣的古玩,也有人要?

    可實際上,嘎巴拉是百年之作,同時那麼多高僧的眉骨與製作僧人的血汗,使得人骨念珠異常珍貴。很多人都在追求一串正品嘎巴拉,但是在市場上魚龍混雜,需要仔細鑑別,而且一串真正的嘎巴拉價值連城。

    見大家齊齊後退一些,方醒哭笑不得。

    “是動物的頭蓋骨,而且是鹿的,不是人的。”方醒解釋。

    他表示,文玩圈裏的三界牌一般都是取自梅花鹿頭頂的頭蓋骨,美名天靈蓋。因鹿的頂骨自然生長的骨縫將頭頂的骨頭分爲三個界限,因而文玩界的有心人賦予它美名曰三界牌。

    “在我國的神話傳說中,動物的天靈蓋乃集中了靈氣精華,三魂七魄,爲一身極陽之物。而極陽之物一般都可驅鬼辟邪,所以這也是佩戴三界牌的好處之一。”

    不過,在國內的古玩市場上,好多三界牌是用用狍子的天靈蓋,尤其是所謂的血沁三界牌,其製作過程可能會有點血腥、殘忍。

    狍子便宜,一隻狍子也就幾百塊,但是一塊帶有血沁的三界牌在市場上面可以賣到幾千塊。

    有些人會用棍棒去毒打,從而讓這個血液沁入到骨頭裏面去,這樣就可以形成相對會比較飽滿的血沁。

    “帶血的文玩,我們儘量不要玩。”方醒建議大家。

    聽到是用動物的頭蓋骨,大家鬆了口氣。雖然感覺有點殘忍,但起碼沒那麼驚悚、恐怖。如果是人的頭蓋骨做的,這誰敢戴在身上?反正他們是不敢的。

    敢那樣做的人,心理多少有點變態。

    “這三界牌,有吉祥的寓意,你們可以自己留着,反正也買不到太多少錢。至於其他的,看上去是老物件,但年代不長,價值也很有限。”

    阿婆一家聞言點頭。

    今天的運氣真好,認識方醒這羣人,而且還收入了差不多三百萬美元,一筆鉅款呀!有這錢,他們一家不說能在這個國家當個大富翁,起碼以後的小日子應該是美美噠的。

    “這藥鈴也不值錢嗎?”夏雨忽然問道。

    他看那件藥鈴包漿還不錯。

    夏雨將藥鈴握在手裏輕重合適,大小適中,自然舒暢。鈴的兩面均雕鏨有纏枝花紋,首尾相連,佈滿鈴身,顯得十分精美。

    從內外包漿來看,他覺得藥鈴應是清代之物。

    其保存完美,毫無損傷,再加上厚重的包漿,更顯得古色古香。

    方醒稍微有點驚訝!

    藥鈴是很偏門的古玩,沒想到夏雨這個業餘的居然也認得。

    藥鈴粗看像個大面包圈似的空心物件,鼓圓鼓圓的,細看裏面還有兩粒銅丸,外周有寬寬的縫隙,系發聲口。

    “夏雨大哥,可以呀!居然認識藥鈴,很多古玩愛好者不認得的。”方醒笑道。

    藥鈴亦稱虎撐子,相傳是藥王孫思邈的發明。

    據傳一次他在山中採藥,被一老虎攔住了去路,但老虎並沒有傷害他的意思,而是張開大嘴蹲在地上,流露出痛苦狀,似在乞求什麼。

    孫思邈從張開的虎嘴裏面看到喉嚨裏卡了塊大骨頭,遂明白了老虎乞求的意思。他想伸手去取出這骨頭,但又擔心老虎疼痛突然閉嘴咬斷自己胳膊。於是他想到自己扁擔頭上的銅環,便取下放入虎口作爲安全的支撐,從而順利地從虎口中取出了骨頭。

    從此後,銅環就改成了手搖鈴,成爲採藥人的標誌。醫生們遊走行醫也搖此藥鈴,以顯示這是藥王的弟子。再後來,逐漸成了行醫賣藥的標誌。

    而現在,竟然成了文玩人士手裏盤玩的文玩。不得不說,中國人什麼都能玩。

    阿婆忽然說道:“這東西,是前面那家醫館的王老頭送給我家老頭子的。值錢嗎?”

    太值錢的話,她覺得不應該貪,讓兒子送回去。今天的收穫,已經足夠大了。

    “清末民初的東西,還真不太值錢,一千美元左右吧!”方醒給出一個估價。

    清末明初的瓷器都不值錢,更別說其他東西了。

    這個時期的社會動盪,藝術品沒有很好的發展空間,也就很難做出比較精美的東西來,價值自然也就不會太高。

    得!聽說就值一千美元,那就沒有必要送回去,傷了人家的情誼。不知道的,人家還以爲你嫌棄人家的東西便宜呢!

    聊了一會,方醒等人提出告辭,準備到古玩市場逛一逛。

    夏雨稍微有點麻煩,帶着那麼貴重的一件寶物,多少有些不太方便。他很想先回一趟酒店,但又捨不得跟着方醒掏寶的機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