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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寶十二年二月,正值草長鶯飛時節,無邊的田野中綠色鋪陳,各色野花爭奇鬥豔,一派欣欣向榮景象。

    某個村子的一處土牆邊,李子涵斜靠在柳樹之下,望着前方漸走漸遠的一人一馬,心中漸漸升起落寞之感,他終於覺察到自己與這片陌生時空有了融合的跡象。

    就在半年前,身爲二十一世紀高中畢業生的李子涵意外穿越到了唐朝。

    當他在一片山野中醒來的時候,只覺得後腦隱隱作疼,入目所見淨是荒草雜樹,茫然四顧半天后他低頭看去,發覺自己竟穿着一身長袍!

    “這!?”他擡起雙手,發現根本就不是自己所熟悉的那對白皙手掌,摸摸腦袋,自己竟然還留着長髮豎髻!

    懵了好一陣後,李子涵才明白過來,自己可能像以前看過的小說一樣,穿越了!

    只是不知道現在是什麼地方?會不會還是地球?也不知道是什麼時間?自己的這具身軀家境如何?有沒有三妻四妾、家財萬貫?

    不過慶幸的是當自己醒來的時候沒有某位美女端着湯碗對自己說:“大郎,該吃藥了!”

    冷靜下來後他發現自己還揹着一個包袱,裏面有些顏色不太好的乾糧、幾串銅錢和幾張文書,除此之外就是一個匣子。

    李子涵來了精神,他拿起銅錢仔細辨認,上面鑄的是繁體漢字,這個發現讓他很是興奮,只要是漢字就表明自己仍在地球上,而文字內容更令他有些激動:“開元通寶”!

    難不成現在是唐朝?

    就是不知道是初唐、盛唐還是晚唐?

    李子涵又拿起那幾紙文書,其中一張上面“過所”兩字甚是醒目,後面從左往右長長寫了幾段話。每段話後面還蓋了大印,密密麻麻的繁體字很多都不認識,不過最開始的“京都興化坊李守字無傷,父峯,祖祚”幾個字他還是識得的。

    文書上每段話的最後也都注有日期,均爲“天寶十一年某月某日……”

    看來真穿越到了唐朝,還是天寶十一年左右!

    李子涵記得史書上寫得清楚,公元755年冬,也就是天寶十四年,安史之亂爆發。那麼天寶十一年也就是752年。而自己現在佔據的這具身體也姓李,只不過叫李守字無傷,父親名喚李峯,祖父叫李祚。

    弄明白這些信息後,李子涵漸漸適應下來。

    李守就李守吧,這名字比起幾千年後滿大街的“梓嘉”、“子涵”、“藝涵”叫着省勁。

    再打開那個沉甸甸的匣子,李子涵不禁吃了一驚,裏面居然是幾塊赤金!

    不錯啊,自己總算沒穿成一個窮光蛋。

    欣賞了一會明晃晃的金塊,新鮮出爐的“李守”這才意識到自己還在野外,古代可是有不少盜匪野獸出沒的。

    想到這裏他趕緊收拾東西,背好包袱站了起來。

    但腰腿的動作忽然引起腦後一陣疼痛。李守下意識地哎呦了一聲,他摸摸後腦勺,發現居然還有血絲!

    看來這具身體之所以被自己佔據,是因爲腦袋受了重傷!

    還好肉體依舊活着。

    他忍痛拍了拍身上的雜草灰塵,順便看了看腰身。

    還行,這具肉身家境不錯,身高估計在一米八五以上,體型也不弱,身上的袍服雖然髒了,但能看出來做工考究,腰間絲帶品相也甚佳,特別是上面居然還掛着一個刀鞘,不過跟後世不同,它前端細後端扁粗,是用上好的木料和皮革做就。

    李守又在周圍找了找,果然發現了一柄單端開刃的長劍或者叫刀的武器,順便還找到了一頂式樣古怪的帽子。

    把刀入鞘,兩者嚴絲合縫。

    帽子暫時不能帶了,畢竟腦袋上有傷。

    接下來,“李守”便朝着遠處騰起幾絲青煙的方向走去。

    青煙升騰之處乃是一座村落,附近有條小河,村子四周建有土圍,村裏的屋子也都是茅草屋,一派古樸之風。

    村裏的人居然都認識李守,其中便包括一名自稱是里長的老漢。

    後來李守才弄清楚,原來自己前幾天在這村子裏借宿過。

    里長見離開這個村子不到一天就彷彿換了個人似的李守也有些不可思議。

    兩人在李守曾經住過的屋子裏交流了半天后才互相弄清楚原委。

    “可憐你這京城來的公子哥了!”

    里長看着李守腦後的血跡和傷口嘆氣道:“咱這裏很多年未曾聽說有什麼強盜出沒,你定是遇到了野獸!”

    “可能是吧,但我這腦袋受了傷,先前的事情根本想不起來。”李守有些心虛地解釋。

    好在里長見多識廣,沒有懷疑有人借屍還魂在自己面前作妖。

    見到李守的可憐模樣,老漢很想幫他,便趁着晚飯的功夫給李守講了一下自己所瞭解的情況。

    原來李守是前些天從西邊山區過來的,當時還騎着一匹大黑馬。

    在查看了他的“過所”之後,里長便同意他在村子裏借宿,順便還幫他僱了人做飯。當時的李守手腳總是不自覺地發抖,眼睛喜歡亂轉,嘴裏唸叨最多的話就是“去范陽,討公道!”。

    里長見他精神有些不太正常,曾套過他的話。

    好像李守的父親曾經爲他說過一門親事,只不過當時李家顯赫,對方勢微,即便李守看起來有些不正常,雙方對這門親事還是樂見其成的。

    但後來李家失勢,對方卻開始官運亨通,對於自己女兒嫁給李守這樣的人,對方變得不情不願起來。

    三年前,李父去世後李守更是家道中落,對方便趁着到范陽上任的機會提出退婚的要求,還拿會幫助李守在外地尋個差使作爲交換條件。

    李守的家人沒了主意,算是默認了這件事情。

    但李守卻認爲自己受到了侮辱,守孝期滿後便在好友的幫助下離開長安城向着范陽奔來,估計是因爲腦子不好使又不認識路,這傢伙竟多走了幾百裏轉到了山區,直到幾天前纔來到村裏住了下來。

    里長瞭解的一切便僅限於此。好歹讓李守明白了自己的處境。

    既來之則安之,想通了後李守便在村裏安心養傷。

    第二天,里長找了幾名青壯上山,最後真尋到了大黑馬的殘軀,看起來確實是遭了野獸的毒手,李守應該是逃跑時掉下山崗摔傷的,好巧不巧傷到了腦袋,忘掉了以前的事情。

    不過也因禍得福,因爲他的手腳居然從此再不亂抖,眼睛看人的時候也不再亂瞟。

    奪了別人身軀的李子涵自然樂得接受里長的結論,他對去范陽討什麼公道纔不感興趣。要知道大唐婦女生活水平好,官員家的閨女更是如此,她們在出土的壁畫裏個個膀大腰圓,萬一對方也是這種風格的女子,自己這身板豈不是羊入虎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