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的系統不正經 >第一千三百九十八章銘文字數最多的青銅器
    抗日戰爭爆發之後,蘇城淪爲敵佔區,恰逢潘家家主潘祖年壽終正寢。

    因族內沒有長輩做主,潘家的年輕人又不想,讓這件國之重寶被鬼子所得。

    最終,經一番協商過後,潘家的年輕人將包括大盂鼎在內的文物通通掩埋起來。

    在接下來的幾年裏,時有不法之徒覬覦這些埋藏在地下的寶貝。

    所幸大盂鼎奇蹟般地留存下來,沒有失竊。

    解放戰爭勝利後,潘家人目睹了祖國的興盛,也看到了大盂鼎最好的歸宿。

    這次,潘家人再次聚在一起,爲大盂鼎的未來做出了安排。

    當時,族中最年長的是潘祖蔭的孫媳婦潘達於。

    潘女士提議將大盂鼎捐獻給祖國,這一建議得到了潘氏長輩全票通過。

    就這樣,這件大盂鼎在出土百年後,被陳列在大海博物館的展區中,供羣衆參觀。

    1959年,當歷史博物館(現國家博物館)開館時,大盂鼎被轉送到首都,成爲第一批參與展覽的國寶。

    後來,大盂鼎於國家博物館正式落戶,時至今日我們仍可在國博一睹其風采。

    顯然,在昏聵無能的滿清王朝,朝廷是沒有力量維護這件國之重器的;

    在軍閥割據的民國時代,這件國寶亦無法得到妥善保護。

    唯有在國富民強的新華夏,這件大盂鼎才能綻放出最璀璨的光芒,爲時人講述那段塵封在史海中的往事。

    至於小盂鼎傳說,此器亡佚於太平天國之際。

    另一說法則以爲項城袁氏實藏此器,重埋入土,今不知所在。

    雖然小盂鼎原器已失,但是小盂鼎從來就是最着名的青銅器之一。

    因爲它的銘文長達四百字左右,爲西周早期字數最多的一篇金文。

    其內容對探討當時歷史和典章制度,有很大意義。

    小盂鼎也是西周周康王時青銅器,近年研究多指向周昭王時青銅器,與大盂鼎同時出土。

    這些青銅鼎之所以出名,肯定都是有原因的。

    比如毛公鼎——銘文最長的青銅器。

    大盂鼎——晚清“四大國寶”和“海內三寶”之一。

    而小盂鼎——西周早期銘文字數最多的青銅器。

    這麼有名的一件寶貝,卻神祕消失了。

    所以國寶大盂鼎,還有個“神祕”兄長小盂鼎,這一點很少有人知道。

    在這裏要看清楚,是兄長,不是兄弟。

    這件民國年間失去,下落成謎寶鼎,可不簡單。

    現在不少人都知道,在我國曆史博物館中,有一尊大盂鼎。

    可是有更多的人不知道,大盂鼎還有一個兄長,名叫小盂鼎。

    是不是之前被名字誤導了?大小盂鼎,個頭肯定的按照大小排列。

    還真不是這樣,按照道理,大盂鼎是哥哥,而小盂鼎是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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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這裏,怎麼給反過來了?

    怎麼成了大盂鼎是弟弟,而小盂鼎是哥哥?

    這對盂鼎的次序,爲何會顛倒?

    小盂鼎爲何會失去?這些都是有原因的。

    其實,這一切還要從道光三十年,也就是1850年說起。

    當年西陝郿縣鳳鳴鎮的另外一個大財主,名叫宋兆奎。

    這個宋財主飽讀詩書,雖然做過南鄭縣教諭、漢中府教授等等的職務,但都屬於芝麻小官。

    他索性就讓兒子好好讀書,自己一心爲商。

    經過多年經營,宋家成了當地最大的財主。

    宋兆奎有錢後,覺得金銀等浮財,實在容易散失,不如存上一件可以傳家的寶貝,留給子孫後代,更爲穩妥。

    正好,眉縣常興鎮的李家村有個土財主,要出售大盂鼎。

    他用一車銀子,也就估計有3000兩,將這件西周的青銅重器,買回到家中。

    這件西周的青銅器就是高101.9釐米,直徑是77.8釐米,重153.5千克的大盂鼎。

    更爲珍貴的是,裏面還有291字的銘文。

    銘文的內容是周康王訓誥大臣“盂”,牢記“殷代因酗酒而亡,周代則忌酒而興”的教訓,一定要努力輔左自己治理國家云云……宋兆奎就將其命名爲大盂鼎。

    不久之後,那位財主又在發現大盂鼎的土崖下,挖出了更大的一尊青銅鼎。

    宋兆奎得知消息後,不惜重金,又將重500餘斤,高110釐米左右,比大盂鼎還要“威勐”的第二尊青銅鼎,買到了家中。

    第二尊更大的青銅鼎,同樣是周康王賞賜給大臣“盂”的,那怎麼命名?

    總不能叫它老盂鼎,或者叫它超盂鼎吧?

    第二尊青銅鼎雖然體積大,但裏面400餘字的銘文字體卻有些小,它就被宋兆奎,命名爲小盂鼎。

    重300左右斤的小鼎,就成了大盂鼎。

    而重500左右斤的大鼎,就成了小盂鼎。

    《木蘭詩》中有云,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套在這裏,不說明白,你就分不清哪個鼎大,哪個鼎小。

    一般不瞭解古董文物的,怎麼叫都可以。

    那麼,到了現代,爲什麼這陣錯誤還沒有糾正?

    其實,這裏面牽扯到了對於青銅器的命名規則。

    學術界對於有銘文青銅器的命名,有一條基本原則,即器主名+器名。

    如在陝西扶風莊白一號窖藏出土的着名的牆盤,定名根據便是器主名“牆”、器物是盤。

    多數情況下,器主名前會帶有職官或族氏,如牆盤又稱史牆盤,就是因爲牆在周爲史官。

    器主名缺失的情況下,器物便以作器的對象名稱命名,如司母戊方鼎,即爲廟號爲戊的女性先人所做的方鼎。

    然而,考古學者經常能夠遇到,同一個器主的不同青銅器,於是學者們便用作器時間來加以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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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西周中期的七年趞曹鼎,和十三年趞曹鼎。

    五祀衛鼎和九祀衛鼎!

    西周晚期的四十二年逨鼎,和四十三年逨鼎等。

    藏於國家博物館的大盂鼎,和它的“兄弟”小盂鼎,就比較奇特。

    前者銘文的紀年是“廿三年”,後者則是“廿五年”,也有學者認爲是卅五年。

    那麼,根據青銅器定名原則,兩器應該分別稱作“廿三年盂鼎”和“廿五年盂鼎”。

    要是這麼按照年代來計算,還真就是大的大,小的小,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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