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靈墓陳俊儒郭志蘭 >第1124章
    回來之後坐好,賴醫生重新弄了一份協議擺在了我的面前,這份協議寫的就很簡單了,他給我們三百萬美金的活動經費,委託我們出海去尋找一座小島上的神廟,尋找一個可能存在的十六歲的少年。他不對我們的生命,財產和一切權益負有責任,他出的三百萬美金包含一切費用,不再追加費用。

    同時,我也不對他的生命財產安全負有任何的責任。

    這次出海的目的是尋找小島上的可能存在的十六歲的少年,預計三個月時間。如果三個月還沒找到,那就繼續協商需不需要繼續找下去,如果補給充足,延長兩個月。只要補給充足,可以繼續追加時限。但最長不超過一年。

    也就是說,一年之內找到就找到了,找不到就不再找了。

    我還是贊同這個提議的,畢竟人出了那麼多錢,是應該好好找找。最關鍵的是,但凡我們沒有了補給,估計賴醫生自己也就不願意找了,不用我們逼着他回來的。他比我們更惜命。

    另外,賴醫生跟着我們出海對我們也是一個很好的保障,不要忘了他的職業,他是個出色的醫生。

    我說:“另外加上一條,賴醫生和我們一起出海,要擔任隊醫的角色,免費爲大家治療。藥費從經費裏出,診費和醫費爲零。”

    賴醫生點點頭說:“我同意,還有別的要修改的嗎?”

    我說:“不需要了,這協議挺好的。”

    “但是這錢我怎麼給你們?現金嗎?”

    我說:“我沒你們這邊的存摺,這樣,你先把錢轉到虞卿的存摺裏吧。我委託她負責全隊的財務和物資採購的全部事宜。”

    我看着虞卿說:“你沒問題吧!”

    虞卿一笑說:“我倒是沒問題,可是……”

    我打斷道:“沒什麼可是的,是我請你幫忙管理這筆錢的,從根本上來說,這筆錢怎麼花還是我說了算。以前的說法可不是這樣的。”

    虞卿說:“既然這樣,我們就沒有什麼不同意見了吧。賴醫生,你去弄協議吧,簽了之後,明天你把錢轉給我,我先去找一艘船。對了,我們是租船還是買船呢?”

    我說:“還是買吧,這買賣租誰的船都是坑人家,也不會有人願意幹這種沒有目的地的買賣的。然後僱一個經驗豐富的老船長,讓他負責找兩個機靈點的船員,其它的再說。”

    賴夫人這時候對虞卿說:“你們要小心點,我在家裏每天燒香拜佛,爲你們祈禱。”

    我看看賴夫人,又看看這個家庭。心說是啊,這個家實在是太冷清了,賺這麼多錢又有什麼用呢?他們最缺的就是一個後代,要是有這個十六歲的孩子,不管男女帶回來,將來結婚生子,這個家可就熱鬧起來了。

    一個家庭裏,只有錢,沒有人,也是沒有意義的。

    不過千萬不要忽略錢的價值,要是賴醫生沒有這麼多的錢,拿什麼買船買油?這海都出不去,更別說去找失散多年的兒女了。

    我現在一想,也許他這麼多年斂財,就是爲了這一天吧!十六年了,他一定心心念念那所謂的女神,那所謂的自己的孩子吧。

    要是這樣,賴醫生還是值得肯定的,起碼他斂財是有正當理由的,雖然他是個黑心的醫生,但還不算是一個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