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漢第一太子劉盈 > 第0146章 糧市?米石二千錢?
    “大人,便是此處。”

    二月開春,趁着天上好不容易掛上了一輪暖陽,張病己也是不忍錯過如此良機。

    天剛一大亮,張病己便帶着兒子張彭祖、孫兒張未央、兒媳張趙氏,以及鄉中的幾個遠方晚輩,從渭水以北的張家寨出發,徒步走向了長安。

    一行人剛來到東市,就聽張彭祖面色一緊,指了指不遠處,已看不太出血腥痕跡的一大片空曠地。

    “哦······”

    循聲望去,看着與往日一般無二的市集之外,張病己也是不由微眯起眼。

    “不都說,太子於長陵遇刺,皇后一怒之下,於東市外斬了田氏滿足,足四百餘口?”

    “怎不過十數日,東市之外,竟已絲毫不見殘肢、血污?”

    聽聞老夫發出此問,張彭祖也是滿臉困惑的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說來,也難怪張病己有如此困惑。

    無論是在過去數百年,亦或是如今的漢室,作爲肉體刑罰中最嚴重的一項,‘斬’,往往指的都是腰斬。

    與此同時,但凡是一個人的罪行,嚴重到了要腰斬的地步,那廷尉的定罪書上,‘斬’字之後,必然還會跟有二字。

    ——棄市!

    嚴格意義上來講,腰斬棄市,或者說斬棄市,其實是一個完整的刑罰,除非極端特殊狀況,這二者,便是捆綁在一起的。

    但凡是被判處‘腰斬’之刑的犯人,其行刑地點必然是市集之外,也就是方圓數十里最繁華、人流量最多的地方。

    在腰斬之刑施行完畢之後,受刑者的兩段軀體並不會被收走,而是會被遺棄在市集之外,直到屍體腐爛,纔會被丟去亂葬崗。

    這,便是‘棄市’。

    而如今漢室的《漢律》,相較於前秦時動輒連坐、族滅的《秦法》,無疑是寬鬆了很多。

    雖說《漢律》,其實就是丞相蕭何在《秦法》的基礎上刪補、修改所得的‘秦法2.0’,但在量刑細節之上,二者卻有着本質的區別。

    除去謀逆、大不敬等原則性犯罪,《漢律》和《秦法》沒有絲毫不同之外,其他大部分民事犯罪,《漢律》的量刑都更爲人性化,也更爲寬鬆。

    便拿後世人如雷貫耳的‘陳勝吳廣大澤鄉起義’一事舉個例子。

    作爲戍卒,陳勝吳廣所在的隊伍,因大雨毀道而‘失期’,無論放到哪朝哪代,也都是‘當斬’。

    但同樣是‘失期’,《秦法》之上,只有冷冰冰的一行字:爲首者斬,同行者連坐。

    而《漢律》之上,雖然也是‘當斬’,但具體的條目卻是:無故失期,爲首者死,同行者流邊。

    看上去,而這並沒有什麼不同,都是個死,但實際上,卻有兩個極爲關鍵的區別。

    第一點,便是按照《秦法》,不管出於什麼理由,只要戍卒失期,就是個‘斬’字!

    而根據《漢律》,只有‘無故失期’,纔會被懲罰。

    第二點,也是最爲重要的一點——《秦法》對失期的刑罰是:爲首者‘斬’,同行者連坐。

    也就是說,只要失期,所有人都得腰斬!

    而《漢律》的懲罰卻是:爲首者‘死’,同行者流放邊關。

    一個‘斬’,一個‘死’,一個‘流’。

    這三者之前,便有一個極爲重要的差異。

    ——斬,即腰斬棄市,是必死無疑!

    而‘死’、‘流’,都是可以拿金、爵抵罪的······

    簡單來說就是:如果被判‘斬’,那啥都不用想了,安心喫頓斷頭飯,等死就行。

    但要是被判‘死’或‘流’,那還有一種方式,可以逃脫懲罰。

    首先,需要這個被判‘死’或‘流’的爵位足夠高,即二十級爵位制的第五級以上,就可以享受爵位相應的特權:以錢抵罪。

    滿足爵位條件後,只要能拿出足夠多的錢,那就不需要被執行‘死’刑,甚至都不需要走後門、跑關係,光明正大將罰款交到官府,就能免罪。

    雖然乍一眼看上去,‘五級以上爵位、一筆不菲的罰款’,對於底層百姓還是有些遙遠,但實際上,也並不是那麼難以實現。

    漢承秦制,如今漢室的爵位體系,同秦二十級軍功勳爵制一般無二。

    即:一級公士,二上造,三簪嫋,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長;

    十一右庶長,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駟車庶長,十八大庶長,十九關內侯,二十徹侯。?

    而在這二十級爵位中,從第五級的‘大夫’開始,就可以享有犯罪時,出錢抵罪的特權。

    那麼,一個‘大夫’的五級爵位,對一個普通的農民來說,意味着什麼呢?

    就拿張病己來說:漢立,張病已默認獲得一級公士爵位;之後在楚漢爭霸時期,張病已跟隨漢軍出征,斬首三級,俘虜四人。

    憑藉這三個人頭、四個俘虜的戰功,張病已的爵位便得以連升五級,達到了六級的官大夫。

    而現如今,身官大夫的張病已,便已經爲自己的子子孫孫數十人,贏得了‘犯罪時不接受刑罰,而是出錢免罪’的特權。

    張病己如此,關中的農戶們,也基本是這麼個狀況。

    秦末戰火剛結束,誰家還沒個斬首二、三級的父祖了?

    就算沒有,就老劉家這一言不合‘賜民爵一級’的尿性,只要活個三四十歲,也能混個五級的‘官大夫’爵位。

    這,也正是《秦法》和《漢律》最根本的差異所在。

    ——相比起動輒殺全家、殺整條街,乃至殺全村的‘暴秦’,漢室的律法,多了那麼一絲人情味,以及些許變通的餘地。

    在如此寬鬆的律法背景下,自有漢至今近十年,被處於‘腰斬’之刑的罪犯,恐怕不過數百。

    這就使得半個月前,長安東市外發成‘一次性腰斬四百餘人’的爆炸性新聞時,整個事情的前因後果,轉瞬間便傳遍了整個關中。

    只是對於‘腰斬不棄市’這一點,張病己還是有些困惑。

    “嘿,後生。”

    看見一個年輕人路過,張病己也是絲毫沒客氣,朗聲一嚎叫,不忘將手中鳩杖稍往前拿了些。

    見張病己手中鳩杖,那青年自是面色一驚,趕忙換上了一副討好的笑臉,對張病己拱手一拜。

    “老大人可是有何差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