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皇長孫:朱棣送我上皇位 >第428章:朱元璋的改革
    在商貿目前並不發達的現在,一個丹徒縣,總人口也就在兩萬左右。

    縣城裏並沒有駐兵,那一百多人的官兵,便就是縣城裏最高的武裝力量了。

    而朱英的三千玄甲衛,且均爲騎兵。

    面對丹徒縣這樣的縣城,可謂是碾壓般的存在。

    這也是爲什麼一些農民起義,好像攻打縣城變得很是簡單,不到幾天的時間,就攻下了某某縣城,似乎非常厲害。

    然而等衛所軍士一到,稍微有點名氣的將領,打這些起義軍,就跟砍瓜切菜似的。

    這便是根本原因所在。

    相反來說,一些大的宗族,可能不過數千口計,在民風彪悍的情況下,反而能打得有來有往。

    而在緹騎之中,有一人披頭散髮的被押了上來。

    “啓稟殿下,此人乘坐馬車,形跡可疑,想要脫離縣城,恰好被我等遇上,一番查問之下,乃丹徒縣知縣劉秉元。”

    劉秉元被兩個膀大腰圓軍士壓着,毫無掙扎之力,跟個小雞仔般。

    聽到在面前的年輕人,被稱呼爲殿下,劉秉元頓時就知道了,自己肯定栽了。

    思索間,就知道面前的人,便就是傳說的皇明長孫殿下。

    頭頂的烏沙,已經沒了。

    在被軍士放開後,劉秉元跪倒在地,作揖道:“罪臣劉秉元,拜見太孫殿下。”

    朱英並沒有意外他知道自己,看着披頭散髮,好似極爲可憐的劉秉元,心裏頭卻沒有半分憐憫。

    這等蛀蟲,往前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的性命,貪污了多少民脂民膏,直接處死,都算是便宜他了。

    “既然自稱罪臣,那就把你所犯下的罪過,好好的寫出來吧。”

    朱英淡淡的說道。

    劉秉元知曉自己已經難逃一死,磕頭道:“遵太孫殿下令旨。”

    而後接過筆墨,開書書寫起來。

    寫完後,宋忠接過,準備交給太孫殿下。

    朱英擺擺手,道:“不必看來,看着模樣,多少有幾分誠心悔過,演的也好,真的也罷,推出門外,斬了吧。”

    劉秉元聞言,連忙伏地大拜:“謝太孫殿下恩典。”

    這真的算是恩典了,劉秉元心中非常的清楚,自己所犯下的罪過,誅九族談不上,滿門抄斬是肯定跑不了的。

    現在直接處死,已經可以說是最好的結局。

    其實朱英心中也知道,在劉秉元的背後,還有一個很大的利益集團。

    可是他已經不能再繼續往下查了。

    劉秉元的背後集團,只能是劉家宗族,如果真的要徹查起來,足以斬殺幾千人。

    這倒不是說殺個幾千人,有什麼好擔憂的。

    只是像劉秉元這樣的情況,在目前整個大明來說,太多太多了。

    倘若真的把整個大明都清洗一遍,那根本不現實。

    真要說起來,衛所的糜***之縣城還要來得更加的誇張。

    “奉太孫殿下令旨,丹徒縣知縣劉秉元,觸發大明律法,貪污行賄,草菅人命,罪大惡極,立即處斬!”

    隨着一聲慘叫響起,劉秉元人頭落地。

    那些一百多衙役,就這麼眼睜睜的看着,曾經的知縣大老爺,就這麼沒了性命。

    .....

    丹徒縣的事情,很快就整理成情報,傳到了朱元璋這裏。

    看着大孫在丹徒縣,快刀斬亂麻,輕鬆利落的解決掉知縣的經過,朱元璋笑得很是開心。

    不過關於丹徒縣的情況,也讓朱元璋意識到了很大的問題。

    微微沉吟過後,便將吏部尚書詹徽召過來議事。

    詹徽來到華蓋殿,磕首作揖:“拜見陛下。”

    朱元璋沒好氣將手中的文冊,直接丟到地上,呵斥道:“你自己好好看看,吏部這裏,做的都是些什麼事情,如此審覈官員,咱大孫隨便到了一處,就能出這般紕漏。”

    “丹徒縣纔多遠,左右離京師不過百餘里地,可謂是皇城腳下。”

    “咱清掃貪污官吏如此多年,卻有一隻老鼠潛伏在咱的腳下不得而知,是誰給了他如此庇佑,是你嗎?詹尚書!”

    詹徽哪裏想到,這纔剛一進門,迎接自己的就是陛下的雷霆震怒。

    不過現在被罵得一頭霧水,除了知曉問題出現在丹徒縣,其餘都是不知。

    大明江山縣城過千,誰又能記得那麼多。

    只能是撿起文冊,一目十行,快速的瀏覽起來。

    只是看到劉秉元的名字,詹徽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裏了。

    這人,他記得清楚,擔任丹徒縣的知縣,正是他親自舉薦。

    說起來,今年過年的時候,還特意來拜訪過他。

    看着文書裏的種種罪行,詹徽磕頭不止:“是臣識人不明,請殿下責罰。”

    朱元璋有些不耐煩的道:“行了,起來吧,咱這次要你過來,並不是爲了治你的罪,而是要找你來,好生商討一番,關於這些官吏,到底要如何治理之事。”

    “咱這些年來,對於懲戒貪污行賄,如此嚴苛,可頂風作案之人,依舊不在少數。”

    “這些人之中,不少還是咱欽點的進士,無論是從面相上看,品德上看,咱都感覺不該是能夠做出這些事情來的。”

    “可是偏偏,查探之下,就是這些人,枉顧了咱的恩德,一個個貪起來,越發可惡。”

    “有些地方,連着三任官員,都被咱發現了貪污之事處死,偏偏這上去的第四任官員,不顧前車之鑑,也是要貪。”

    “大明開國二十六載,咱也殺了二十六載,偏偏這些傢伙,給咱一種殺之不盡的感覺。”

    “詹徽,你倒是跟咱說說,他們這些人,到底是怎麼想的。”

    朱元璋的語氣中,有埋怨,有憤怒,亦有不甘,欷歔。

    在《大明律·刑律》中,朱元璋專設《受贓》一篇,共十一條。

    依次爲《官吏受財》、《坐贓至罪》、《事後受財》、《有事以財請求》、《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對官吏受財的現象作了極爲詳盡規定。

    上自皇親國戚,下至地主富商,如若有犯,都要依法懲處,決不能以私害公而放縱一個罪犯,也決不允許以金贖罪。

    該殺則殺,該罰則罰,一視同仁,案情全部查清後,行賄者與受賄者均受同罪。

    在朱英入宮前,對待貪污的官吏採用酷刑,殺雞儆猴,也是朱元璋立下的雷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