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三界緝兇 >第33章 不平等條約
    吳道扛着行李箱進屋,放在地上看着雲星:“我給你搬這麼多東西,你得給我多加一百。”

    “你這人鑽錢眼兒了是不是?你知道有多少人排着隊想幫我搬東西嗎?你還朝我要錢?”雲星怒瞪着吳道。

    “排隊那些人在哪?爲啥你不叫過來?讓我一個人樓上樓下搬東西?”吳道回瞪。

    “要錢沒有,你要是不忿就把這些東西搬下去。”雲星拉過行李箱甩給吳道一個背影。

    “你!”吳道氣結,好不講道理的女人!好不要臉的老闆!

    雲星站在大臥室門口,硬氣地說道:“我要住這間,你去住小臥室。”

    “憑啥?”吳道瞪圓眼睛。

    “憑啥?就憑我交的房租比你多二百。”雲星理直氣壯地回道。

    “你怎麼就比我多交二百啦?咱倆交得一樣的房租。”吳道抻着腦袋狡辯。

    雲星擡手指向餐桌。

    吳道的臉紅成猴屁股。靠,大意了!咋就沒收起租房合同?這不僅打臉還打的“啪啪”響。

    “搬不搬?”雲星趾高氣揚地看着吳道。

    吳道一聲不吭走進臥室鬱悶地收拾自己的東西,好在臉皮夠厚,不然都得找個地縫鑽進去。

    雲星等吳道搬完東西拿出合同遞給他:“看一下沒問題就籤嘍。”

    吳道接過合同看起來,越看越生氣,這哪是租房合同明明是不平等條約。

    甲方要不定期打掃公共區域,保持房間乾淨;甲方必須徵得乙方同意方可進入房間;甲方要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乾淨,最好不要站着小便;甲方......。

    他拿着合同氣沖沖走到雲星面前:“憑啥我一個人打掃房間?還有,只有你那邊有陽臺,難道我晾衣服還要徵得你的同意?你在家還好說,如果不在家是不是我就不能晾衣服了?”

    “所有區域都是公用的,憑啥你不打掃?”手指點着合同:“不允許帶異性進入,不許夜不歸宿,這都是什麼鬼?這是我的家哎,我有權決定帶誰回來,我想回來就回來不回來就不回來,憑啥都由你來定?”

    雲星放下手裏的東西慢條斯理地回道:“就憑我比你多交二百塊錢。”

    “那我退給你,房租一千一,一人五百五,水電各算各的。”吳道從兜裏掏出手機,一想對方還沒給自己交錢又裝起手機。

    “我再給你加五十塊錢!”雲星抱膀看着吳道。

    “什麼再加五十塊錢?”吳道疑惑地問道。

    “就是我出七百。”雲星迴道。

    “那也不行,我不能爲了五十塊錢成爲保潔和失去自由。”吳道直接拒絕。

    “再加五十!”

    “不行!”

    “八百是我的底線。”

    “好,八百成交!”

    “那就別磨嘰,把合同籤嘍!”雲星白瞪吳道一眼繼續收拾東西。

    吳道笑呵呵拿着合同來到餐廳,趴在桌子上籤下自己的大名,同時還把租金改成了八百。

    “路總,我是小區門口的保安,來了一批記者說是找您的。”路倩兒聽着電話蹙起眉頭:“他們有說找我什麼事嗎?”

    “沒說,就說找您想了解一些情況。”保安回道。

    “讓他們進來吧!”路倩兒考慮後做出決定,放下電話趕緊整理自己的儀容。

    吳道放下手裏的資料:“這種情況不排除陷害的可能,可是根本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這是陷害。”

    雲星擡眼看着他:“不,他同事的話能夠證明。”

    “哪句話?”吳道看向她手裏的資料。

    雲星把資料放在吳道面前:“他的同事都說當時他喝得酩酊大醉完全站不穩,一個醉得站不穩的人怎麼可能殺死一個人?在那種狀態下是個人就能推倒他。”

    吳道看着雲星標記的幾行字點頭:“的確是,死者很年輕,想要躲開一個醉鬼的攻擊輕而易舉。”

    雲星又拿起一頁資料:“你再看看屍檢報告,死者體內並沒有酒精而且也沒有其它藥的成分,這麼健康的一個人怎麼可能會被酒鬼刺中胸口?”

    吳道放下資料:“趙谷成人緣也挺好,也沒與什麼人結過怨。而且他的朋友和同事也不認識死者,警方的調查報告裏也提到他從未聯繫過對方。”

    “那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推測,趙谷成喝醉回家,走進巷子小便後睡着。兇手利用他僞造了現場。”雲星點看着吳道。

    吳道點頭:“多數是這樣。所以咱倆要做的就是調查死者的人際關係。”

    “這裏有王淑芬調查的資料。”雲星抽出一沓紙遞給吳道:“因爲她是兇手家屬得到有用的信息並不多,警方也調查過,結果與她差不多。”

    吳道接過資料看起,王淑芬查到的只是死者有哪些親屬、朋友和同事,警方比王淑芬多出來的是死者平時的人際關係,比如經常聯繫人有哪些,還有死者平時的活動軌跡。

    看完資料放下後搓着額頭:“我們現在要查也查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畢竟時間太久,估計好多人都聯繫不上。”

    “是呀,所以只能試試,或者說只能碰運氣!”雲星收起凌亂的資料。

    “先去當年的兇案現場看看吧,希望找到點有用的信息。”吳道把看完的資料推給雲星,他根本就沒報希望,十五年太久了,久的人們會忘記很多事情。

    路倩兒目瞪口呆地看着人羣中的兩位老人和一位青年,三人的目光也落在她身上,母親已是熱淚盈眶,父親緊鎖着眉頭,弟弟眼神複雜。

    “路總,您認識這三位嗎?”記者把話筒放在路倩兒面前。

    路倩兒回神搖頭:“不認識,抱歉,我公司還有事情要處理,有什麼事找我的律師談。”她推開提問的記者,面無表情地從三人面前走過。

    “楠楠!”母親突然喊道,淚水奪眶而出。

    路倩兒沒停也沒理會,快步走向車庫,記者們緊跟在她的身後繼續發問:

    “路總,爲何見到自己的父母不相認?”

    “路總,他們可是你的親身父母,你就這麼怕與他們相認嗎?”

    “路總,是什麼讓你做出拋棄父母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