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原來是籃球之神啊 >第584章 【我是你的音樂天使】
    說了幾個要點後,楊簡清唱女聲開始幫布蘭妮找感覺。

    楊簡的聲音很清澈,完全模仿了布蘭妮的風格,連發音的習慣都很像。布蘭妮站在一邊雙手合十,聽的兩眼冒紅心,感覺楊簡也是她的歌迷,比所有人都瞭解她。

    馬克斯-馬丁聽呆了,感覺楊簡的實力有點誇張。這就是超級天才嗎?他不但唱的很好,能輕鬆模仿其他歌手,還能自己寫出好歌。

    馬克斯不禁有些羨慕,如果他有楊簡這麼厲害,就不會轉型到幕後了。

    他在成名前加入過許多樂隊,比如金屬樂隊“it‘salive”並擔任樂隊的主唱。退出高中後,他開始了自己的職業音樂生涯,給新樂隊取了一個名字“martinwhite”。1988年,他們參加全國搖滾錦標賽,並且成爲了一支塞浦路斯的迪斯科舞廳室內樂隊。

    馬克斯做歌手沒有紅,因爲他嗓子不好形象不佳,楊簡有他曾經想要擁有的一切。

    楊簡的唱功明顯比布蘭妮強,教她唱歌沒任何問題。讓馬克斯震驚的是楊簡沒有上過音樂學院,如果是自己摸索練到這個水準,天賦太恐怖了。

    布蘭妮學的挺認真,很快找到了感覺。或者說她原本就有感覺,只是放不開。

    想要唱好這首歌,最重要的就是一個“撩”字,用最撩撥的方式唱出來就對了。

    女:“我愛你稱我爲‘我的小姐’時的樣子,多希望我可以假裝不需要你。但每一次觸碰都妙不可語啦啦啦,真實無比噢啦啦啦。我想我應該逃走,但你卻將我牢牢吸引掌控。”

    男:“着陸在邁阿密,盛夏雨季的空氣炙熱難息,汗流不停,在我知道她的名字之前就汗流不停啦啦啦,那感覺就像噢啦啦啦。午夜裏的藍寶石璀璨不息,你我在沙灘上久久共舞,龍舌蘭配上日出,她的身軀線條剛好適合你的手掌一握啦啦啦,那感覺一如妙不可語噢啦啦啦。”

    歌詞一配上“噢啦啦啦”就變的撩撥又魔性,是歌曲的精髓所在。

    兩人練了一會兒,完整的合唱了兩次。楊簡彈吉他,自己一個人就搞定了伴奏。

    布蘭妮的聲音屬於甜美加誘惑的類型,楊簡的聲音則是溫柔充滿磁性,和他唱搖滾時不太一樣。他簡直就是吃了cd,每次都唱的很好,幾乎沒有失誤過。

    每次他都能指出布蘭妮一些細節問題,讓她不要唱的很正經。就是要不正經,要自由發揮給人一種充滿慾望、傾吐心聲的感覺。

    兩人在演唱時加的尾音“噢啦啦啦”,讓馬克斯覺得這不是錄音棚,已經是在酒店了。如果四周沒人,他們隨時可以脫了衣服乾點別的。

    馬克斯覺得這首歌火定了,好到能讓他爲布蘭妮準備的主打歌黯然失色。

    他在音樂圈混了超過10年,從沒聽過這種靡靡之音,偏偏覺得很好聽。這比他看了詞曲後想象的還要過分,布蘭妮肯定會引發更大的爭議。

    馬克斯覺得自己在這裏影響兩人約會,待了一小時就先告辭了。

    楊簡和布蘭妮在錄音棚待到晚上6點,一起去喫中餐。

    等上菜時,布蘭妮問:“你怎麼會寫出這樣一首歌?你的靈感是什麼?”

    楊簡笑道:“唱了一下午的歌你竟然現在才問?你這反應速度是樹懶級別的啊。”

    布蘭妮一想到樹懶的樣子笑的前仰後合。“你纔是樹懶呢,不許這麼說我。”

    楊簡心想如果用動物來形容我,那八成是種馬。我可是有着讓子女都變成精靈族的超級天賦,一直沒用過呢。

    “開個玩笑,誰都知道你是大美女小甜甜,如果用動物形容的話,我覺得最適合你的是牛。”

    “爲什麼?”

    “因爲你首張專輯就爆紅,在女歌手裏是最牛的。我敢肯定,你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都會是全美最紅的女歌手。”楊簡解釋說。

    布蘭妮被誇的心花怒放,笑的傻里傻氣。“你還沒說寫歌的靈感是什麼呢。”

    楊簡見沒能岔開話題,搖了搖頭道:“其實我不想和你說這個,你還是不要問了。”

    “爲什麼?”

    “因爲我覺得如果說了,也許會影響你的心情。”楊簡苦笑道。

    布蘭妮這會兒倒是變聰明瞭。“因爲這首歌是你的感情經歷嗎?你喜歡女主角,但是因爲一些原因沒有和她在一起?”

    “我們確實分開了一段時間,但很快又在一起了。”楊簡緩緩的說:“當時我剛進入nba還不是明星,娜奧米沒戲可拍在洛杉磯的一家小飯館裏打工做服務生,我們在那家餐館認識了。”

    傻白甜的布蘭妮愣了一下,笑容變淡了。

    她知道楊簡認識娜奧米是好幾年前的事,他剛進聯盟是在1995年,那時自己還是一個14歲小孩呢。

    再一想到自己要唱的情歌是別人的故事,布蘭妮心裏就堵得難受,感覺自己拍mv像是娜奧米的替身一樣。這首歌是楊簡給娜奧米的情書,不是給她的。

    “所以我不想告訴你創作靈感,不過這個早晚都會公佈於世。”楊簡一看就知道布蘭妮不舒服了,很傻很天真,心裏沒城府,當然也沒壞心眼。

    布蘭妮沉默了片刻,鼓起勇氣問:“你怕我不開心,在乎我的想法……對你來說,我算是什麼人呢?”

    楊簡想了想,微笑道:“我是你的音樂天使,你是我的克里斯汀。”

    “《歌劇魅影》?我特別喜歡那個音樂劇。”布蘭妮愣了一下,又笑了。

    楊簡的回答像是對暗號,她立即就明白其中的含義,這算不算是知音呢?楊簡用她感興趣又文藝的方式表明了一件事,他是喜歡她的。

    住在歌劇院地下的魅影喜歡克里斯汀,但他因爲容貌畸形而自卑,不懂如何愛一個人,最終釀成了悲劇。楊簡可不是帶着面具住在下水道里的怪人,他是個帥哥,是巨星。

    布蘭妮問:“你會唱《歌劇魅影》裏的歌嗎?”

    “我當然會,唱的還很好。有名的音樂劇我看了很多,記住了不少歌曲。”

    布蘭妮笑道:“我只喜歡《歌劇魅影》和《貓》,改天我們合唱試試?”

    楊簡點了點頭。“行啊,專輯的歌曲可以慢慢錄,精工出細活。”

    “好,嘿嘿。”布蘭妮也是這麼想的,錄不好歌曲,就可以天天在錄音棚見面了。

    布蘭妮沒再糾結兩人的關係問題,只要得到一個答案就開心了。她覺得是娜奧米先遇到了楊簡,自己是個後來者,沒理由生氣。娜奧米比她大13歲呢,她優勢很大。

    喫完飯楊簡開車送布蘭妮回家,到門口時她問:“未來你能寫一首關於我們的故事的歌曲嗎?”

    “當然可以,不過我們得先有故事。”楊簡笑道。

    布蘭妮解開安全帶,快速在楊簡的嘴上啄了一下,跑下了車。“現在我們有故事了,拜。”

    “拜。”楊簡目送她開門,摸了摸嘴脣。

    他確實得好好的準備下一張專輯,名字已經確定了叫《我也唱情歌》。這張專輯的歌不好選,更難的是拍mv,現在家裏每個人都要求他爲自己寫首歌,還想當mv的女主。

    尷尬的是,情歌的歌詞都是很專一的,他一張專輯裏出現好幾個女主的話……

    頭疼,先不想了。

    開車嗎,車到山前必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