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來自底層的報告 >第31章 官司上門
    第31章官司上門

    驚風飄白日,光景西馳流,轉瞬之間,隨着夏至節氣到來,天氣自一天比一天炎熱了。

    然而,萬萬沒有料到,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而隨着夏至節氣的到來,一張命他七月三日,前往縣人民法院接受問詢的傳票,便送到他的母親楊榮花手裏了。

    且說郭麗亞由北院回到老家喫晚飯時,當猛然聽聞到有法院傳喚自己時,從未經歷打官司這種事的他,自不僅大喫一驚,嚇了一跳,而且面對着打官司這事,心中自還有些害怕,當從母親楊蓉花手中接過傳票後,隨着便仔仔細細,認認真真地詳看傳票上面寫的是什麼內容去。

    卻說郭麗亞經過對法院傳票仔細、認真一番觀看,當見上面除了載明案由,民間買賣糾紛,被傳喚人郭麗亞,家庭住址人和汾陽寨,被傳事由,開庭,應到時間七月三日上午八點,應到場所西平縣人民法院,及注意事項,承辦人李俊傑外,再無其他過多內容時,針對上敘情況,一時間,自是鬧不清楚這官司從何而說起,隨着轉身便向母親問了過去。“媽,法院來人,除給了這張傳票外,還說了些啥?”

    “他除了讓你準時前往法院外,其他沒說啥的。”

    “那你沒問他,是誰告的我?”

    “問了,他說是段水志起訴你的。”

    “段水志起訴的我?”郭麗亞猛然聽聞,心頭不僅大吃了一驚,而且還自是詫異不解,鬧不明白,我已給他段水志寫了欠條,而且要利息給利息,要怎麼寫,就給他怎麼寫,不管是要四千,還是要四千五,這兩者取一,我都承諾給他的,竟然還要前往法院起訴我,你段水志到底想要幹什麼,真是咄咄怪事、莫名其妙。也罷,明天前往西平人民法院一探究竟後,在作決定。自也不在多想,隨着便喫晚飯去。

    次日早上,郭麗亞爲了避開陽光,從而在天氣涼快之時,趕到縣城,特意起個大早,吃了早飯,騎上自行車,便往縣城而去了。

    天,由於剛進入夏季了,而且太陽還沒有從東面地平線下出來,不僅不熱,而且在微風的吹拂下,溫度適宜,自涼爽怡人。

    卻說郭麗亞一路騎車如飛,很快到了縣城,一路打聽着,在南街石牌坊那裏找到縣法院後,眼見工作人員陸續上班時,拿着傳票,便向門衛打聽案件承辦人李俊傑去。

    門衛聞之,自不遲緩,隨着便指出了承辦人李俊傑所在辦公室去。

    卻說麗亞在門衛的指點下,找到承辦自己案件的審判員李俊傑後,一番自我介紹,隨着便打聽案件的具體情況去。

    李俊傑是個個頭不高,中等身材,方盤臉,三十來歲的男子,聽了麗亞的介紹,自沒有立刻回答他的問題,而是隨着便問起案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去。

    郭麗亞自不隱瞞,隨着便將段水志如何賣拖斗,自己如何接受拖斗,以及去年喝酒寫欠條,段水志要利息,及二次寫欠條的經過,從頭到尾,一五一十講敘了一遍去。

    李俊傑聽罷,明白了事情的原尾經過,知曉了麗亞心中承認有一張欠條後,隨着便段水志起訴書拿了出來。

    卻說郭麗亞接過起訴書,當猛然看到段水志的訴訟請求,爲金額八千五百塊錢時,頓時,便明白段水志起訴自己的真實原因了,萬萬沒有料到自己真心實意,誠實待人,而對方竟然居心叵測、包藏禍心,偷樑換柱。針對段水志偷天換日的險惡算計,把自己兩張欠條全部偷拿走一事,心中自是又恨又惱又生氣,好你個段水志,既然你無情,那就別怪我無義了,心中原本對自己沒有還錢,還有所虧欠,感覺對不起段水志,現不僅沒了虧欠感,還心安理得,覺得當初沒給他,是對的了。並瞬間做出了針鋒相對,以牙還牙的決定後,隨着便往下看去。

    事實與理由:一九九四年十月原告賣給了被告一個汽車拖斗,這中間一直沒有寫手續,直到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及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在原告多方催促下,被告各出具了欠條一張,雙方未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一九九九年四月起原告因急需要用錢,多次前往催要,被告均拒絕歸還。

    爲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附,被告所寫欠條兩張。

    此致,西平縣人民法院,具狀人:段水志,日期,一九九九年六月六日。

    話說郭麗亞看罷,知曉了段水志起訴自己原因後,提着心頭隨着便放了下去,針對段水志起訴的理由,向李俊傑一番解釋辨解後,隨着走出法院,一時之間,在不知該如何纔好下,沉思猶豫了片刻,隨即便回家去了。

    天,隨着太陽的一步步慢慢升起,不僅越來越亮,而且也越來越熱了。

    郭麗亞對於段水志的起訴,雖已決定對等反制,但回到家後,對於打官司這事由於自身從未經歷過,也沒有聽人說起過,一時間,自不知該從何下手,如何應對,禁不住愁情無計可消除,才下眉頭,又上心頭也。左思右想下,決定找人問詢一下,再作做決定後,早早吃了晚飯後,根據自己平常聽到消息,隨着便往郭店找尋自己的同學朋友郭大強去。

    天,隨着夕陽西下,夜幕的慢慢降臨,而漸漸暗了下去。

    且說郭麗亞三步並着兩步,很快便到了郭店村東南頭大強家裏了。

    大強已經結婚多年了,正和妻子說着閒話,看到麗亞後,隨着便問了過去。

    郭麗亞由於與大強關係很熟,自也沒有過多客套,三言兩語後,隨着便直來直去,直截了當,問詢起律師之事去,

    “、、、、、、”

    “大強,早些日子,你到我家玩時,咱們在談論我村賠償款一事時,我曾經聽你說過,你小孩舅安衛華他在城裏認識一個律師,有這回事吧?”

    “有啊,怎麼啦,有什麼事嘛?”

    “唉,怎麼說吶,人啊,太善良,好心沒好報的,”郭麗亞隨着便把去年喝酒後寫欠條,及段水志暗中偷天換日給自己一張假欠條一事,一五一十講敘了一遍去,“兄弟,你也知道,我這人一是一,二是二,而且知恩圖報,我從不昧着良心做事說話的,他段水志深知我只會承認一張欠條,而他爲了得到兩張欠條上錢,竟然狼心狗肺把我告了,對於打官司這事,我從沒經歷過,也沒有聽人說起過,自不知道如何該下手應對,故此,想找個律師諮詢一下,由於你小孩舅安衛華他在城裏住,我也不知道他什麼地方,想請你帶我找他去,你看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