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重生之我全都要 >第32章 哥白讓你們半個月證據蒐集時間都不怕
    次日,10月17,上午。

    市中院知識產權庭。

    前幾天纔剛剛摘掉“助理審判員”前面“助理”二字的潘筱婷,總算要迎來她人生中第一個獨任制的案子。

    雖然……她目前需要主持的,只是一個庭前調解,這讓她原本期待滿滿的成就感,稍稍打了點折。

    她是最後一屆全面包分配的大學生,95級入學、99年畢業於魔都的華政,分配到方舟市中院,一年書記員,兩年助理審判員。

    今年是國家第一年把“律師執業資格考試”改製爲“司法考試”,理論上從此之後所有的法官、檢察官們也要通過考試才能上崗。

    她還算爭氣,上個月一把就過了,成績出來後,庭長也順勢幫她把“助理”的帽子摘了。

    (注:實際上到2010年,圈內還有些歷史遺留的法官沒能考過,主要在偏遠地區。沿海基本上06/07就全過了,不過的也都轉崗了。02年以前,法官是不用考試的,只有律師要考)

    這是時代的一個縮影,從此之後,國內法院系統女性比例會越來越高。也不得不承認,女性在文科背題考試方面確實有優勢。

    此刻,潘筱婷在休息室裏審閱相關卷宗、做着調解前的最後準備。

    一個稍年輕些的同事,踩着平跟鞋快步走進來,把抱着的幾頁補充卷宗擺在案頭,順便閒聊起來:

    “潘姐,今天下午的案子是不是很容易啊?我看好像是個在校大學生、起訴一家廚房家電企業及其研發人員專利侵權,怎麼涉案標的那麼小,才幾千塊錢,索賠額更是才幾百。”

    潘筱婷嘆道:“確實挺沒勁的,就當溫故知新了。不過小秦你也別鬆懈,好好做記錄,最後調解書裏都會用到的。”

    “好的,你就放心吧。”

    被稱作小秦的妹子名叫秦暖,是小潘筱婷兩屆的學妹,去年剛來。就因爲差了兩屆,包分配沒了,未來前途可能會差不少。秦暖入職時是書記員,不過法考的話,連轉助理審都轉不了。

    見秦暖應承的態度很不錯,潘筱婷也就順便多給她解說幾句:

    “這次的案子之所以金額沒勁,是因爲專利侵權案,你得指出具體侵害了多少利益、多大規模纔行。需要被告‘以生產經營爲目的,實際實施了具體的侵權行爲’。

    但這個原告人提供的材料,主要只顯示被告有可能利用了之前的合作關係取得的信息、試圖研發申請一項與原告重合的專利、然後被駁回了,但也僅此而已。

    生產呢?銷售呢?對方在沒有拿到授權之前,並沒有冒進實際規模生產銷售,這怎麼定侵權損害呢?我覺得原告撈不到什麼好處。”

    潘筱婷憑藉她接觸知識產權審判實務三年的經驗,做出了一個很專業的判斷。

    沒辦法,誰讓作爲顧轍對手的童雙慶,一開始就只是想剽竊一把刷個專利,都沒想把這個東西實際投入生產,公司也沒決策把這個可有可無的技術商業化呢。

    這方面,民事訴訟與刑事訴訟有個最大的區別,刑事訴訟講究的是“主客觀相統一”,也就是刑法比較重視主觀的動機惡性,只要實施了行爲,未遂的案子也可能判刑。

    而民事訴訟是沒有“未遂”概念的,尤其是商事案件,對方想侵你權,想得再好,也做了一切準備工作,但臨門一腳都還沒踢出來、沒侵出什麼損害,那有什麼可告的?

    秦暖聽了學姐的分析後,總算明白關鍵所在了,但隨後又生出一個疑問:“既然被告企業根本沒有規模生產銷售行爲,原告的起訴書怎麼被立案成功的?”

    潘筱婷搖頭嘆息:“怎麼說呢,這個原告確實是錙銖必較很會摳:這個案子被告企業雖然沒有‘銷售’的行爲,甚至都無法證明有‘銷售’的計劃,但確實是極少量‘生產’了樣品,哪怕是堆在倉庫裏,那也可以按涉案庫存來定侵害規模。

    估計是那家被告公司內部的研發管理制度弄巧成拙了吧,估計是研發打樣,還不知怎麼被那個叫顧轍的原告取證到了,他就以此爲侵權標的確定的起訴金額——當然,也可能取證不充分,這得開庭後才知道了。

    所以案值才那麼一丁點,真不知道怎麼想的。估計現在年輕人法律意識都變強了吧,不蒸饅頭爭口氣。

    估計他也是自己起訴的,律師都請不起。否則要是有個老手律師指點,估計會讓他先放水養魚、等侵害結果明顯一點、涉案金額大了之後才收網。

    但我覺得原告能把被告企業拖下水的可能性幾乎沒有,就算他佔理,最多就是拿着幾百塊錢走人。被告抗辯涉案研發人員的行爲不是職務行爲的話,原告應該沒有證據攀咬的。

    還有,你應該也知道,最高院聯合司FA部上個月26號剛剛出臺了《人民調解工作的若干規定》,如今剛好是熱議期,各級都挺重視調解率的,

    我們要是能庭前調解了,庭長那邊也好看。畢竟這個規定纔剛執行了十幾個工作日呢,我們這案子可能是全院第一個規定下發後調成的知識產權侵權案。”

    秦暖聽得很認真,這些分析經驗對她明年參加法考很有用。

    一會兒的案子一定要全程好好觀察,看看那個大學生能創造出什麼奇蹟來不成。

    ……

    時間很快就到了,秦暖先來到調解室,確認了原被告雙方的身份,最後再請潘筱婷入席。

    (注:民訴法上的理論流程一貫都是這樣的,書記員先入庭,確認過情況後由書記員請審判長入席,調解沒規定,但一般沿用庭審的架子。

    最近幾年因爲都改錄製視頻審判了,新律師或者網上看庭審視頻的,應該都看不到書記員了,被攝像頭取代了,現在一上來就直接審判長坐中間。)

    原被告雙方都沒有請專業律師代理,原告方就顧轍自己一個人來的,

    被告方理論上童雙慶是要出席的,因爲他是共同被告之一,然後公司也得派個代表。

    但實際上公司也沒讓他出席,只是讓研發部的負責人陳清風作爲公司代表出席了,然後又派了一個法務部的員工,名叫馮芸。

    童雙慶的意見,到時候就由馮芸代爲陳述了,當然授權書委託書這些文件肯定都是全的。

    公司也是考慮到這案子涉案金額實在太低,如果請律師的話,律師費都起碼比賠款請求額高几十倍,太划不來了。

    公司的態度就一個:要賠錢就讓童雙慶直接賠,把事兒了了,但必須是童雙慶的名義,別來攀咬公司就行,不承認是職務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