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刑事犯罪調查科 >第260章 巧遇目擊者
    大姐說的有鼻子有眼,秦雪主動和她套近乎,“你怎麼知道的這麼詳細呀?”

    “那女的臨死之前我見過。而且死人就是我發現的。”

    想在火車站附近桃生意不容易,不僅要學會示弱。更要臉皮厚,膽子大,軟硬兼施才能賺點錢花。豐順這個地方名字取得不錯,但由於交通不便,人才流失等等問題,最近這幾年發展的越來越不好。之前火車站附近的小旅館有幾十家,現在只剩下他們一兩家還在苟延殘喘。大姐和她的丈夫在這兒開了二十幾年的店,不願意就這麼放棄,所以依然堅持以前的傳統。即使沒什麼客人,也像上班一樣到火車站大廳接人。

    “每天晚上見到的會喘氣的都不超過三個,今天一下子遇到你們四個。我可真是賺大發了。”

    那天晚上從車站一共出來倆人,一個男的一個女的。大姐雖然年紀大,但是記性可不差。那每天早上5點是我和老公換班的時候,那天也真是巧了,老頭子非要喫老王家的肉包。我啊順路給他買,回來的時候,上了趟廁所。發現有個隔間的門開着。女人的裙子搭在外面,我以爲沒準兒又是哪個年輕小姑娘大半夜的出去胡鬧,喝多了酒趴倒廁所裏了呢。上去一看可把我給嚇壞了,那女人的腦袋,被砸出了一個大窟窿,血流了一地。上前一摸,人都涼了,我就趕緊報警。這不是豐順公安局的人來來往往,跑了多少趟了?連個毛都沒查出來。”

    “您走進廁所的時候。發現什麼異常沒?”

    大姐斜眼看着秦雪,“別的小姑娘一聽這種故事嚇得直哆嗦,你這孩子倒是不一樣。哪裏有什麼異常?公共廁所不都那樣嗎?地上溼乎乎的,衛生也做的馬馬虎虎,不知道每年給他們保潔開那麼多錢都開到哪裏去了。不管什麼時候,去那個公廁都能聞到一股尿騷味兒。那個女人也真是夠可憐的,死在那種地方,想想我就覺得替她難受。”大姐揉了揉鼻子,彷彿又聞到了漂浮在空氣中的那股令人作嘔的味道。她是個見過大世面的女人,如果當時這事被一個年輕學生娃還趕上,恐怕要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了。

    大姐端着熱茶,言語中不乏鄙視。“總之呀,你們幾個來的不是時候。要不乾脆別去找你那個朋友了,就讓我們家老頭子陪着你們在豐順轉一轉,這兒有什麼好喫的好玩的,他都清楚,價格嘛,好商量。咱們現在也算是朋友了,我給你打個友情價,八八折怎麼樣?最主要的是……”

    大姐突然神神祕祕的拉過秦雪,“現在可不太平,殺人兇手還沒有找到你們年輕漂亮,穿着打扮都不像。本地人最容易招惹是非了。大姐也是覺得和你們有緣,所以才和你們說些知心話。”7K妏斆

    歸根結底,這位大姐還是想從姚明軒他們身上賺點錢花。秦雪左右爲難,想找個藉口開脫。豐順公安局接他們的人終於到了,和他們對接工作的年輕人名叫豐愷,長着一張國字臉,看起來十分踏實可靠。

    旅店大姐琢磨了好半天,終於明白姚明軒和豐凱他們是一夥的,後悔的直打自己嘴巴,“你看我這個人就是瞎說的。千萬別把我的話放在心上。”

    “你們幾個的運氣還真是不錯,居然歪打正着直接見了報案人。這位大姐所說的情況基本屬實。我們已經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勘察,並且保留了一手證據。由於那個公共廁所人流量比較大,而且你們過來確實需要一段時間,也不能把屍體放在那,社會影響不好,而且我們後續可能也會給我們後續偵查帶來困難,所以現在實體已經送到了當地的殯儀館,就等姚法醫親自解剖了。”

    短暫的休整之後,姚明軒和小劉對屍體進行了解剖。

    死者頭部左側有一個碗口大小的凹陷,她的半邊臉也塌了進去。顱骨骨折,身上有明顯的抵抗傷,後背處有兩條明顯的表皮剝。臀部,胸部有大量的淤青紅腫。大腿根處也有兩處明顯的淤青痕跡。同時,在女人的陰道和肛門處檢測到了新鮮的精液。

    最令人震驚的是,女人的胸部用黑色水筆寫了幾行字,經過仔細辨認,發現是一些侮辱性詞彙。這些字體歪歪扭扭,有一些沾到了內衣上。

    體表的檢查完畢,姚明軒準備進行深層次的解剖。通過檢查時者的心臟,胃溶物等等,可以判斷死者的死亡時間,以及生前是否服用過有毒藥物等等。

    當鋒利的手術刀劃開漲起來如同飽滿氣球般的胃部,在食物殘渣中,姚明軒看到了兩個意想不到的東西,幾乎完好無損的避孕套。

    “這也太殘忍了吧。”小劉簡直不忍再看。“誰有這樣變態的愛好,會把這東西喫進去?何況避孕套裏還保留了一些精液。有沒有可能女子受到侵犯的時候?故意將避孕套喫下想要保留證據,想給我們指明明方向。”

    “也不是沒這個可能,但是他有必要連續喫下兩個嘛,最主要的是殺人兇手不可能蠢到這種地步吧。如果兇手意識到死者喫下避孕套。是爲了留存證據,那麼他應該會想方設法逼迫死者將東西吐出來纔對。”

    姚明軒一本正經的分析,小劉已經無法忍受。嗷的一聲,跑到廁所吐去了。

    姚明軒檢查過屍體其他內臟並無異常之後,重新縫合好屍體,把提取出來的精液交給了檢驗部門。而他則對女子身上出現的新鮮紅總破損處進行觀察。

    什麼樣的東西會在身上留下這樣的痕跡?公共廁所真的是第一案發現場嗎?

    雖然深夜的公廁沒有什麼人來,但兇手要想在死者的身上留下這麼多縱橫交錯的傷痕,必然會控制住死者一段時間。

    根據目擊證人和火車站監控視頻可,死者是晚上12點離開車站的。從火車站到公廁距離只有不到兩千米,這段沒有出現在監控視頻中的時間,她究竟經歷了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