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莊明歌斯嘉蒂 >第十六章 艾瑪·沃特森
    從出生開始,一直到現在爲止。

    許俊男從來沒有這麼討厭一個人。

    不。

    看着眼前莊明歌那副一本正經的把他當傻子的樣子,許俊男覺得自己應該是痛恨這個男人。

    “你、你是不是覺得,你身爲異能者,很了不起?”

    許俊男好話說盡,莊明歌卻還是陰陽怪氣,於是便也不再隱忍,開始徹底翻臉,至於說家族的任務————去他麼的任務!

    他許俊男身爲許家唯一的繼承人,就算是搞砸了又能怎麼樣?

    聽到許俊男的質問,莊明歌搖了搖頭,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我沒覺得自己是異能者有多了不起。”

    這確實是實話。

    異能者什麼的,不就是能放放電,扔扔火球嗎?

    莊明歌表示他一根手指都能隨便碾碎好不好!

    “不過,我覺得我幾句話就讓你給我10000塊,挺厲害的。”

    其實,許俊男確實是不在乎那10000塊的。

    如果莊明歌願意誇他幾句帥哥之類的,說不定他也可以隨手打賞個幾萬塊。

    可許俊男清楚,問題在於莊明歌的真正意思:他許俊男是個傻子,幾句話就被人騙走了錢!

    “你……你把錢還我!!!”

    莊明歌當即收回了手機,一臉嚴肅的搖了搖頭:“辦事拿錢,天經地義,我爲什麼要還給你?”

    “還是說,堂堂的許家大少,是個言而無信之徒?嘖嘖嘖,這可是給你們家族抹黑啊~~~”

    許俊男憤怒的叫到:“是你先騙我的!”

    莊明歌一臉的疑惑:“我爲什麼不能騙你?我又沒騙你錢,你要是不服,可以去報警啊!”

    聽到莊明歌的話,許俊男呆愣在了當場。

    這一瞬間,他竟然覺得莊明歌說的似乎還挺有道理。

    這讓他更生氣了。

    “好!好!好!你給我等着,得罪了許家,有你後悔的時候!”

    扔下這麼一句話,許俊男在食堂中學生們的注視下,怒氣衝衝的就走了。

    莊明歌倒是一臉的開心,對着室友們大手一揮:“今天我請客,還想喫什麼,隨便刷!”

    看着莊明歌亮出的飯卡,三個舍友那是面面相覷。

    你說莊明歌在意金錢吧,他剛剛卻拒絕了月底薪100萬的招攬。

    可你說他視金錢如糞土吧……

    “想得美!”

    三個舍友怒極反笑,異口同聲的怒斥道。

    “到手了一萬塊,就tm請哥們喫食堂?”

    “你忘了你之前因爲買了ig的冠軍皮膚,喫不起飯的時候,是你三個爸爸輪流接濟的你了?”

    “沒錯,必須下館子,今晚上火鍋走起!”

    “還有網吧包夜、泡麪、香菸一條龍!”

    “明歌你今天要是不好好出點血,可就別怪你三個爸爸不留情面了。”

    莊明歌看着三個舍友義憤填膺的樣子,嘴上雖然罵罵咧咧,但心中卻是感到十分溫暖。

    剛剛他得罪的那個公子哥明顯來歷不凡,畢竟扔出一萬塊竟然就只是爲了找個人,用屁股想也知道那意味着什麼。可他們並沒有因此就跟自己拉開距離,疏遠自己。

    和三個舍友笑鬧着喫完午餐,莊明歌已經如同往常一樣,跟三個舍友去上下午的中文課。

    雖然如今驚悚遊戲降臨,莊明歌已經成了近乎無敵的存在,似乎一切都發生了改變。

    但莊明歌看來,其實一切也都還是那樣。

    該上課就上課,該喫飯就喫飯,該玩的時候就玩。

    最大的不同,大概也就是他多了個身在異國的警察女友了吧。

    莊明歌的學習成績不錯,所在的大學也是一所龍國的一流大學,只不過莊明歌所選的中文系比較冷門。

    之所以選擇中文系,不是因爲別的。

    莊明歌夢想的職業,就是當一名小說家。

    不是那種寫嚴肅文學的文學家,而是寫網文的網絡寫手。

    然而直到莊明歌真正進入大學後才知道,原來中文系不是學寫作的。

    哪怕到了現在,莊明歌都清楚的記得。

    如今講臺上正站着的,那名身爲他們班主任的中文系老教授,在第一堂課時說的第一句話:

    “中文系不教寫作,也不培養作家,中文系教的是如何評判一部作品是不是好作品,如果你是爲了當作家來的中文系,那麼恭喜你,來錯了!”

    當時的莊明歌,心態整個就裂開了。

    不過這兩年,他在中文系也不是什麼收穫都沒有,至少這個中文系老教授那毒辣的言辭,讓他學去了不少。

    “今天上課之前,我要先公佈一件事情。”

    老教授看着臺下的一衆學生們,臉上帶着和藹的微笑說道。

    “今天我們班來了一名轉校生,是個鷹國人。”

    聽到老教授的話,莊明歌不由想起了他身在鷹國的女友斯嘉蒂。

    這麼長時間沒有聯繫,也不知道對方是不是把他給忘了。

    “班上的男生們,恭喜你們,這次來的是個漂亮的大美女。”

    老教授一邊說着,一邊一臉微笑的衝着門口的方向招了招手:“艾瑪,進來吧!”

    班上同學們的目光,紛紛望向了門口,其中以女生居多。

    你問爲什麼?

    呵呵,當然是因爲老教授的那句“漂亮的大美女”了。

    不信的話,你在街上大聲說一句:“你今天也太漂亮了吧!”

    保證會有不少女生回頭看過來。

    女人這種生物,從出生開始,就已經學會了在美貌上進行攀比。

    很顯然,今天莊明歌班上的女生們並不是很幸運。

    “我的天!明歌,你看到了嗎?這也太好看了吧!”

    莊明歌的身邊,黑虎阿福一臉的豬哥像,用力的捅了捅莊明歌說道。

    其實也不怪阿福同學反應這麼激烈,艾瑪確實有讓人驚歎的資本。

    如果說,之前還有人對古靈精怪,美貌的天才這樣的形容詞,不是特別的有代入感的話。

    那麼看到眼前的艾瑪,天才美少女這個詞,從此就有了立體的形象。

    “大家好,我叫艾瑪,艾瑪·沃特森,從今天開始就是你們的同學了。”

    艾瑪大大方方的走到了講臺上,面帶微笑的進行了一番自我介紹。

    用的是略有些生疏蹩腳的中文。

    而她那一雙美眸,卻緊緊地盯着坐在角落的莊明歌。

    感受到講臺上艾瑪的注視,莊明歌的心中,不知爲何,升起了一絲不好的預感。

    果然,做完了自我介紹,艾瑪毫不猶豫的走向了莊明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