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戲明 >第4章 第4章
    王華給老友兼親家回了封信,大意是“這混賬小子你隨便打不用客氣”。

    他準備給諸讓多支幾個招,表示一個不管用就換另一個,總有一個適合管教女婿,把王守仁掰回正途拜託他了!

    王守仁是七月成的婚,算算日子,文哥兒也已經差不多八個月大了。他不僅長出了一顆白生生的乳牙,還能夠穩穩當當地坐起身來。

    由於寫的是家書,王華沒去書房,很隨意地在長榻上的矮几上隨意地提筆就寫。

    這也給了文哥兒旁觀的機會,他好奇地坐在一邊探頭探腦,辨認着王華寫出來的一個個黑漆漆的墨字。

    明朝科舉和公文書寫用的都是臺閣體,跟印刷出來似的,好看是好看,就是沒什麼個人特色,唯一的好處是寫得整齊清晰,不至於讓文哥兒這個半文盲無法辨認。

    事實上到李東陽他們這一代,很多人都已經厭倦臺閣體,開始追求自我。

    李東陽的草書就很有味道,大多時候都已經脫出了臺閣體的限制。

    也就王華在翰林院幹了六七年,搞的都是文書工作,平時儼然養成了用臺閣體書寫的習慣,纔會連與親家寫信都下意識寫成這樣。

    文哥兒不懂這些,瞅着王華這手臺閣體也只是感嘆了一下“真整齊啊”,就開始研究王華寫的是什麼。

    理論上來說,中國人基本都能看懂繁體字(只要它們不落單)。可對着那一個個從王華筆下蹦出來的字,文哥兒還是覺得那繁複的筆畫吵到他眼睛了。

    筆畫怎麼能這麼多!

    叫他寫都不知道從哪開始落筆!

    小學筆畫題零分警告!

    王華瞥見文哥兒在旁邊看着看着眼皮開始往下耷拉,一副昏昏入睡的模樣,一時有些好笑。

    他自是不會覺得七八個月大的小孩兒能看懂信上的字,只覺這小子對什麼都好奇,又特別沒耐性,也不知以後是不是讀書的料子。

    記得長子少時也頑劣得很,老趁着塾師不注意溜出去爬樹掏鳥窩,偏他聰慧過人,每次考校都能讓他矇混過關!

    王華趁着趙氏把文哥兒抱去牀上睡的當口,一口氣把給諸讓的長信寫完,吩咐人拿去送往江西那邊。

    信送出去沒幾天,王老爺子就回來了。他到底不年輕了,這一來一回地跑,瞧着便有些憔悴。

    文哥兒被王華夫妻倆帶過去見王老爺子,既感慨古代出行不易,又感慨他家祖父一片愛孫之心,這麼大的年紀還跑去觀禮。

    一家人團聚了,晚飯自然一起用,文哥兒還不能坐凳子,被幾個大人輪流抱着,不時還能嚐嚐桌上的新菜是什麼味道。

    到明朝這會兒,各種菜色都很豐富了,燜炒燉煮也樣樣不少,今天桌上有道燉得肉一吮就脫、入口即化的老鴨滋味就特別好,那鴨肉被蒸得軟爛入味,特別適合桌上的老人和小孩(畢竟他們牙齒都不怎麼好使)。

    這也是專門爲二老準備的。

    俗話說得好,“爛蒸老雄鴨,功效比參芪”,說的就是老鴨特別滋補。

    按照明朝養生專家的說法,那就是老雄鴨精氣特別足,別的雄性到了發情期都放浪形骸、越長越瘦,唯獨雄鴨越長越肥,可見老鴨極懂養生!

    養生人,就該喫懂養生的鴨鴨!

    文哥兒跟着嚐了燉得老香的老鴨,雖沒學過明朝養生學,卻也覺得很是滿足。

    王老爺子知曉文哥兒竟已經換了主食,還能喫各種軟和的食物,也覺得有些稀奇。他難得地把文哥兒抱過去,夾了塊老鴨肉投喂文哥兒,沒想到文哥兒竟很不給面子,緊閉着嘴不喫。

    趙氏在旁邊欲言又止。

    王華笑道:“爹你不知道,他每頓飯都有自己的碗筷,從不肯喫別人筷子夾的菜。”

    自從能夠表達自己的意思,從出生起就不怎麼哭鬧的文哥兒就變得很有主見,喫飯這件事上就挺堅持,堅決不和別人共用碗筷。

    王華夫妻倆都覺得既然平時孩子那麼省心,這點小事順着他的意也無妨,每頓飯都會給他單獨備上一副碗筷。

    連帶本來一直懵懵懂懂的王小二王守儉,如今都有樣學樣學着文哥兒不喫別人筷子餵給他的東西。

    王老爺子訕訕然地把夾起來的鴨肉喫掉,瞅着懷裏的小豆丁搖着頭道:“哪來這麼多講究?守仁小時候給什麼喫什麼,好養活得很。”

    岑老太太笑着取過文哥兒的碗筷,夾了一小塊肉餵給文哥兒。

    這次文哥兒很給面子地喫光了,飯後他又被抱回自己的專屬長榻上,在趙氏的看護下時而扶着矮几努力站起來走幾步,時而滿榻爬來爬去。

    算是日常鍛鍊兼消食了。

    沒滿一週歲的小孩一天一個樣,隨着掌握的基礎技能逐漸增加,文哥兒一點都不覺得無聊了,每天都能換着花樣練習。

    到庭院裏的葉子全黃了,他已經能自己挪動着翻下塌去,搖搖晃晃地走到門口看外頭的世界。

    在小孩子的視野裏,門檻得費老大的勁才能跨過去,庭院裏的樹木也高大得很。他每天在院子裏搖搖擺擺地走上一圈,感覺胸腔裏都填滿了深秋涼爽的空氣,那小模樣看起來非常快樂。

    這時奶孃領着個五六歲的男孩兒過來了,她家兩個兒子,小的和文哥兒差不多大,大的就是這小孩兒了。

    她有些侷促地領着長子過來給文哥兒介紹:“文哥兒,這是金生,快六歲了。”奶孃性情柔順,這會兒更是分外小心,“以後金生來陪你玩好不好?”

    金生站在奶孃背後,有些緊張地扯了扯自己的衣角。

    哪怕他娘說王狀元家的人都很和氣,他還是有些擔心,怕自己不僅不能留下來,還會連累母親。

    他父親敦厚老實,是家裏的老大,一家人都齊心協力供二叔讀書,都指望着二叔能夠出人頭地。

    當初他娘到王家來當奶孃也是二嬸的主意,說王狀元家正在找人,那可是正兒八經的狀元郎,到他們家做事說不準能給他們家沾上點才氣,叫他二叔能順利中舉!

    最近文哥兒會走了,該找個年紀差不多的玩伴跟着了,二嬸又提出讓堂弟過來試試。他娘氣不過,當時就說先帶他來看看王家滿不滿意。

    那還是他娘第一次在家裏發脾氣。

    他不想讓娘失望。

    金生頓時把背脊挺直了,主動開口向文哥兒打招呼:“小官人,我、我是金生,我力氣很大,會割肥肥草,會放牛,會燒火,我什麼都肯幹,什麼都能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