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戲明 >第125章(罪不容誅)
    要是李東陽他們不喜歡這檄文不願傳讀,他便出去尋幾個說書先生到外頭讀一讀,總有傳出去的辦法!

    這種天理人倫都不顧的人,誰相信他們能爲國爲民?

    足者,猶如房子的地基,從沒聽說過地基越小越好的。地基不穩,房子本身尚且要塌,更何況女子還要承擔生兒育女之要責?強求足小,令人費解!上天賜予世人一雙天足,“金蓮癖”卻爲了賞玩小腳這一私心肆意鼓動世人將它毀傷,實屬有違天理!

    偏在她們短暫的一生之中還要遭受文哥兒所說的“分筋錯骨”。

    這幾日文哥兒心裏想着檄文的事兒,夜裏都睡得不怎麼安穩,如今總算是好好地睡了一覺。

    首先講得便是纏足這種事自古皆無,唯獨北宋之後時局動盪,中原屢喪外族之書人卻“文必金蓮”,姑且可以稱他們爲“金蓮癖”。

    想到家中年僅七歲的幼女,李東陽不由久久地盯着文哥兒所寫的“爲父不慈”四個字不動彈。

    標題是《討“金蓮癖”檄》。

    金蓮癖,國賊也,罪不容誅!

    國家多難,必因此輩!

    不算後面那串長長的醫案的話,整篇檄文其實不算太長。

    這還是他第一次這麼斟詞酌句、反覆思量。

    一看之下,謝遷也安靜了。

    所以他希望一切都能變好。

    可再細讀一遍,他不知怎地想到了自己才四十出頭,竟已兩度再娶,過去二十年裏他先喪髮妻,再喪續絃,次女也夭折了,光是他身邊的女子便多難至此!

    他每天都過得很快活。

    “金蓮癖”文必誇足小,每每常寫“三寸金蓮”,以至於民間纏足也一味求小,哪怕掰斷女兒趾骨也在所不惜。許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錯骨之痛,甚至還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抱小姐”,因此陋俗而至殘廢夭折者不可勝數。

    自從出生在這個時代,他遇到了很多很多對他好的人,擁有了很多很多的關愛。他每天都沒什麼煩惱,只需要煩惱喫什麼喝什麼好。

    第一宗大罪是有違天理。

    當家禍家,當國禍國!

    文哥兒還在文末附帶自己整理出來的一些醫案,兩京十三道皆有因追求“三寸金蓮”而致殘的案例。

    接着就是細數“金蓮癖”的罪過了。

    哪怕尋常人家不會強求將女兒雙足纏至三寸,這也是她們本不必遭受的苦難。

    李東陽初讀之下,只覺文哥兒文辭大有進步,行文之犀利看得人通身舒暢。

    他文章中這股子凌厲勁也不知是跟誰學的!

    不管這光多微弱,到底是盡過力了,日後不至於懊悔自己什麼都沒做。

    文哥兒就這麼閉關寫了三天,可算是把整篇文章寫出來了。

    李東陽是看着文哥兒這段時間東跑西跑的,心裏對文哥兒能寫出什麼樣的新作來也非常好奇。

    文哥兒每天回到家就開始伏案書寫。

    他接過文哥兒那篇檄文就着油燈認認真真抄寫起來。

    只不過這“金蓮癖”又是什麼個說法?

    他不是多厲害的人,太遠的事他管不了,他只管眼前看到的。就算最後沒能起到太大的用處,也比什麼都不做要好!

    那些鼓吹三寸金蓮的“金蓮癖”,更是應當抓起來把他們腳纏成三寸再放他們出獄,叫他們與自己不顧天理人倫也要賞玩的三寸金蓮長相廝守,日日賞夜夜賞!

    竟是篇檄文!

    爲父者知其女遭難而不止之,爲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爲母放足,實屬爲父不慈、爲子不孝!

    這樣的文章拿去給他老師看,也不知會不會被沒收,還是留兩份下來比較好。

    比起文哥兒以前寫的輕鬆詩文或者調研報告,這文章全然是另一種風格,標題是“檄”,言辭也是奔着檄文去的,字字句句都激烈而有力,讀來竟時常有如聞驚雷之感!

    這文章傳出去,不僅“金蓮癖”要心慌了,像他這樣爲人子爲人父的怕也感覺被指着鼻子罵了吧?

    有違天理,有違人倫!

    他把整篇《討“金蓮癖”檄》通讀一遍,覺得已經很不錯了,便讓金生幫忙抄兩份留底,自己徑自睡覺去了。

    李東陽好奇地往下一讀,才知道這是在討伐“金蓮癖”帶起的纏足陋習。

    文哥兒安安穩穩地一覺睡到天矇矇亮。

    足本天賜,緣何強自求小?

    文哥兒把文章整理出來,已經是六月初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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