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我組建了最強劍客集團 >第25章 偶遇沖田
    有馬爲何單將豬谷和牛山給留下——青登倒也能推測出來是爲何。

    多半是爲了跟豬、牛二人一起商討該如何幫助他撐過1個半月後的那場大老考覈吧。

    在青登的父親橘隆之病死後,馬、豬、牛便一直將青登視若己出般地給予百般關照,現在青登有着被革職的風險,他們仨不可能不聞不問、不管不顧。

    馬、豬、牛仨人與橘家的情誼,讓青登不禁感慨:“原橘青登”留給他的,並不全是一堆黑鍋……

    在依照着有馬的指示,獨自一人先行離開他的辦公間後,青登便扶着他腰間的刀,向奉行所外大步走去,準備開始他今日的工作。

    在手頭沒有案子要去處理時,定町回同心們的日常工作便是到各自的轄區去巡邏。

    青登眼下就恰好是手頭沒案子要去辦的狀態,因此他現在的工作,便是要前去巡視自己所負責的轄區。

    定町回同心們的巡邏方式,並非是將自個轄區內的每個角落或各個重要場所轉一圈。

    理由也很簡單——人手不足。

    南番所和北番所——咋一看,可能會以爲前者是掌管江戶的南半邊,後者掌管江戶的北半邊。

    但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江戶,可是江戶幕府的統治中心

    如此重要的城市,江戶幕府自是不放心將此城完全交由一人來管理。

    於是,幕府將江戶的奉行所一分爲二,分成南、北兩番所,兩個番所採用“月番交代”制度。

    所謂“月番交代”,簡單來說就是兩個番所以“月”爲單位輪流管理江戶。

    這個月是北番所負責管江戶,那下個月就輪到南番所負責管江戶。

    而在輪到北番所負責管江戶時,南番所的官員們要幹嘛呢?

    放整整一個月的帶薪假!

    一直放假放到換他們南番所負責管江戶的月份到來爲止。

    等到了下個月,也就是到了由南番所負責管江戶的2月份時,便輪到青登所隸屬的北番所放一整個月的帶薪假。

    當然——像青登這種“三回”武士,因工作內容特殊的緣故,只有在運氣極好的情況下,纔有機會放整整一個月的帶薪假。

    明明這個月都已經輪到另一個番所來管理江戶了,但因爲手頭還有一件沒處理完的案子,於是只能接着上班——這在南、北番所的“三回”中只不過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

    而在放假時,因突然來了啥緊急案件,因人手不足而被緊急徵召、調去支援現在正當值的番所,則更是正常。

    現在是1月份,正是北番所負責管理江戶的月份,所以隸屬於北番所的青登需要來上班,而隸屬於南番所的諸位官員……包括南番所的“三回”們,現在基本全數在休假狀態中。

    也就是說——南、北番所的“三回”總人數是36人,在總警力本就如此稀少的情況下,除非下達特別召集,否則每個月能出動的警力還得打個對摺!

    每個月永遠會有一個番所的官員們在休帶薪假,所以每個月永遠只有一半的警察是在當值狀態!

    眼下,負責維護江戶治安的,就只有北番所“三回”的4名與力、14名同心。

    定町回的與力們身爲領導級別的幹部,自是不會參與進江戶的巡邏工作。

    參與巡邏工作的,只有定町回的同心們。

    定町回一共也就6名同心,這麼點人哪可能將江戶的每個重要場所都巡視一遍。

    因此——定町回的同心們都只是巡視自個轄區內的每座自身番。

    何爲“自身番”?

    這就要引申出能讓南、北番所能僅憑那麼點警察力量就維護住江戶治安的2大特殊制度了。

    第1大制度,便是“町民自治制度”。

    這一制度,簡單點來說,就是一種特殊的“吏治系統”,任用平民,讓平民管理平民。

    在這一特殊的吏治系統下,被僱來協助管理江戶的役人們,大致分爲了“町年寄-町名主-家主”這3個層級。

    “町年寄”由樽屋、奈良屋、喜多村這三個家族的人來世襲繼承。該職的工作,是協助江戶的南、北町奉行治理江戶。

    主要的工作有:幫町奉行向江戶的百姓們傳達幕府和奉行所的指令、統計人別帳、協助管理商人和手工匠、幫忙徵收和上繳各種稅金與手續費,以及其他各種工作。

    【注·人別帳:江戶時代的戶籍冊】

    町年寄之下,就是“町名主”。

    全江戶上下,共計有264個町名主,每個町名主都分別管轄少至2、3個,多至十數個的町。町名主全由地主階級的平民擔任,大多皆是代代世襲而來。

    【注·町:古代日本的城市行政區劃名稱。江戶時代的江戶號稱有“八百八町”,實際上遠不止這個數字,到了幕末時,江戶已經有了近2000個町。】

    而町名主之下,就是“家主”。

    每名町名主的麾下,都有着數個到十數個不等的家主。

    家主們的任務,就是去實際管理町名主治下的各個町。

    部分家主由町名主所聘,但也有部分家主也是代代世襲。

    町年寄、町民主、家主雖肩負着協助奉行所管理江戶的重責,但他們並非官員。

    原因也很簡單:他們都是腰間無刀的平民,而非武士。

    “非武士者不可當官”——這是江戶時代的日本的鐵律。

    雖履行着“官”的職能,卻無“官”之名。

    上至町年寄,下到家主,他們的官方身份是“町役人”,而非官員,就一幫給武士老爺們打雜的人,充其量就是一幫“吏”。

    負責幫忙管理江戶的“町民自治組織”,自然也負責着幫“三回”們辦案。

    若是出現了什麼案件,都先由負責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去解決。

    若是實在解決不了,纔會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們去處理。

    因此——“三回”們基本是不處理那些普通的民事案件的。

    誰家的貓丟了、誰家的老婆又和來家裏修水管的水管工幹上了、誰家的太太又被別人說“太太,你不想你丈夫丟掉這份工作吧?所以拜託了。”……這些雞毛蒜皮的民事案件,基本都交由“町民自治組織”去獨自處理。

    唯有遇到了一些“町民自治組織”無法獨自處置的重大刑事案件,比如:殺人案、盜竊案,纔會將案件移交給奉行所的“三回”。

    若是某町內出現了必須得由“三回”出馬的重大刑事案件,那麼管理該町的町名主、家主要全力給負責此案的“三回”武士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