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夢迴90年代幫我老爸趕情敵 >第 93 章 情到深處 一更
    身在此山中,雲深不知處。

    山間的雲霧和曲折迴環的小道遮擋了兩人的視線,其實他們兩個已經差不多站在了村口而不自知。

    不過主要還和隔壁村今天擺酒,村裏的老老少少都去喫喜酒有關係,不然山裏的人休息得再早,也不至於這個時候路上就徹底沒了人煙。

    跟在顧凱歌身後,旁邊環繞着興奮的布什,兩人又拐了幾個彎,走過一口用大石塊圍起來的山泉井,終於來到了凱哥的家——一棟二層民宅。看的出來有些年頭了,一層的外牆和底牆都是用石塊摻着三合土累得,而不是普通的紅磚。白牆青石,二樓是用木頭搭建的,夜裏看不清楚有沒有雕花,不過也總歸是老物件。

    “我們這個村,屋子都是清朝民國時候的了。新建的屋子也有,不過少。年輕人都願意去鎮上,或者乾脆去寧波買房子。”

    顧凱歌打開院子的白鐵皮門,寧小北眯着眼睛,看到門楣上貼着紅紙,寫着“吉星高照”四個字。

    進了院子,堂屋裏的大燈把門口這一塊地照的亮堂堂的,終於也讓他們看清了彼此。

    凱哥明顯黑了,雖然還達不到範俠這種程度,但至少比在上海黑了兩個色號。

    不過他精神倒是不錯,沒有寧小北想象中失業男子的頹喪。脫下厚重的大軍棉襖,還嘚瑟地給範俠展示了一下這段時間幹農活練出來的肱二頭肌。說幹活比擼鐵有用,這個是真把式,健身飯裏掄槓鈴喫蛋□□那都是虛招,把範俠羨慕的忍不住摸了兩把。

    變化驚人的反倒是“布什”,剛纔在山路上就着月光沒看出來,現在到了燈光下一瞧——好傢伙,眼前是個什麼玩意兒!

    “布什”在附中周圍好歹也是出了名的“美男狗”,雖然是條串串,但是串得很有水平,來自金毛媽媽的優良血統讓它自帶一身朝陽似得燦爛毛髮,配上來自它爹中華田園犬的靈性眼神。走在小鎮上,是人都喜歡來摸一把。

    凱哥對它的一身皮毛也極爲上心,他自己用普普通通的二十元一瓶海飛絲三合洗發水都不用捨得用護髮素,每個月卻要帶布什去鎮上的寵物店洗澡做護理。一趟下來至少要五十元,養的布什那一個油光毛亮的。

    再看看眼前這個黃黑黃黑的小怪物,身上的毛髮別說光澤了,黑的都要打綹子了。右邊後腿上還有傷,可能是和別的狗子打架後留下的,被人用一塊白色的布纏了一下,那塊白布髒得眼看也要變成黑布了。脖子上,背上,窸窸窣窣地布上各種屑屑,也不知道是植物的種子還是碎葉子。

    總之,完全沒有“魔都美男狗”的半點蹤跡了,泯然於鄉村,成爲了“村狗”的一員了。

    “鄉下的狗都這麼養,我倒是想給它做護理,我上哪兒去找寵物美容店啊?再說了,你們不覺得它雖然髒了些,但是現在精神特別好,特別快樂麼?”

    範俠低下頭,掰起狗頭一瞧,果然布什原本總是憂鬱的眼神不見了,舌頭一伸,嘴角一張,詩人的臉變成了笑臉蛋。

    好吧,它原來不是自帶太宰治氣質,它就是缺乏運動。

    三個人擠在竈披間,看凱哥給他們下爛糊面。

    炒透了的大白菜鋪底,加上幾根肉絲勾芡,暖呼呼的一碗爛糊面是冬日裏最大的慰藉。凱哥心疼學生,還各給他們加了一個荷包蛋,橙黃橙黃的,一圈邊沿炸的焦香,咬在嘴裏咔咔作響。

    “好香啊……”

    寧小北吃了兩口,立馬就發現了不同之處,“這是用了什麼油,那麼香?”

    凱哥的手藝,他們在附中的時候也是嘗過的,也就是能喫的程度吧,跟寧建國的水平差了十萬八千里。

    但是就這麼簡簡單單,普普通通的一碗爛糊肉絲麪,居然吃出了一股清香。這肉就是普通的豬肉,這大白菜就算是農家自己的種的有機菜,那也翻不出什麼花樣,唯一的可能出彩的就是炒菜和炸荷包蛋用的油了。

    “厲害啊,寧小北。油是用我們家自己榨的茶油,特別香。”

    顧凱歌已經喫過晚飯了,所以就煮了兩碗麪。他指着放在土竈臺邊上的一個平平無奇的綠色玻璃瓶子說道,“等你們玩夠了回上海,帶兩瓶回去。寧小北,聽說你爸爸是二級廚師。用了我家的油做菜,那就是一級廚師水平了。”

    “那我不客氣了。”

    寧小北和範俠互相看了一眼——看來顧老師沒事,還是那麼個熱心熱情的人。

    “凱哥,怎麼人人都去喫喜酒了,你一個人看家啊?”

    剛纔他們進了村子一路走來,沒見着幾戶人家點着燈,就算有,那也是家裏有老人,實在走不動的那種。

    “哦,因爲今天結婚的新郎官是我的初戀啊。”

    範俠喫完主動要洗碗,顧凱歌沒讓,說他們這沒有讓客人動手的規矩,此時背對着他們正在洗碗。

    燈光照在他酒紅色毛線衫上,本來正在擦碗的手頓了一頓,回過頭,露出一抹苦笑,“我怕我去了,控制不住我自己。”

    範俠和寧小北驚得說不出話,手上剝了一半的蘆柑都忘記吃了。急的布什在他們身邊直打轉,嘴巴大張,口水跟瀑布似得流下。

    “你們兩個既然能找到這裏來……恩,就是從老聞那邊弄到的地址吧。”

    野深露重,三人轉回了堂屋後面的小廳喫酒。

    山裏人也有山裏人的野趣,之前寧小北也就只在書裏讀過“綠蟻新醅酒,紅泥小火爐”,真在在紅泥爐子上燙酒現實生活裏也是頭一遭。

    這時候北方的白酒大軍尚未南下,江浙兩地包括上海大多數喝得都是黃酒。金華酒,紹興女兒紅,古越龍山,都要熱了纔好下肚。就跟《紅樓夢》裏說的那樣,熱的酒在肚子裏散的快,若是喝冷酒,要用五臟六腑先來熱它,越喝越傷。

    小爐子裏熱坐着熱水,放着三個錫制的燙酒壺,個人喝個人的,互不打擾。寧小北拿起一旁碟子裏的話梅,往自己的那個壺裏扔了兩顆。

    青梅煮酒,源遠流長,今日的這一頓,喝得頗有古風。

    桌上除了話梅,還有一碟子青豆筍絲,一疊茴香豆,一疊未剝殼的水煮長生果,沒有半點葷腥,着實風雅。

    “以前你們兩個讀書的時候,我倒是沒發現啊。”

    顧凱歌斜倚着身子,一邊剝着花生,一邊打趣地說道,“早知道我就不把你們放在同一個寢室了,白便宜你們三年。”

    會去VENDY的會是什麼人,不言而喻。

    本來凱哥還以爲就算真的有人按着地址找上門來,那不是彭越美術圈子裏的人,至少也是他以前玩的那些朋友。誰能想到最後來的居然是他的兩個學生,其中一個還是出了名的乖乖牌,好學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