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血色黎明 >第一部 水與火 第六章 暮色之城 六
    六

    “嗨,你們快看!”

    他們還沒走到洞口,洛浩雄忽地在後邊叫了起來。

    凱米爾和霍克回頭一看,那幾具血族刺客的屍體突然冒起一股青煙,隨即很快便化作了一堆灰燼,凱米爾不由瞪大了眼睛說,“血族以前也遇到過,可這屍體會化成灰的是什麼鬼?”

    “別看着我,你都不知道的我們就更不知道了。”霍克笑道,“走吧!都說血族可怕,看來也不過如此嘛。”

    “我們今天不過是撿了個便宜,這個時間正是血族最虛弱的時候,到了夜裏你試試看!”凱米爾回頭瞥了他一眼,“永遠不要輕視你的對手,很多一流高手的一世英名,就因爲輕敵毀在了遠不如他們的弱者手上。”

    霍克紅着臉說,“我懂了!”

    “霍克,我知道你一直拿我當兄弟,但就算是兄弟我也不可能一直陪着你走下去,你還是得學會適應在沒有人可以依賴的時候,去獨立面對各種複雜多變的局面,更何況,很多時候就算我在你身邊,也不可能代替你去選擇你要走的路……”

    霍克沉默了,許久許久才“嗯”了一聲。

    “好了,咱們走吧。”

    然而,等他們從山洞出來回到拴馬的地方一看,頓時猶如被人兜頭潑了一盆冰水―——他們的馬和東西都沒了蹤影!

    這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

    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在經歷了那許多的波折,好不容易有了個可以舒口氣的時候,卻在這節骨眼上禍從天降,就在這短短的時間裏,他們除了身邊帶着的武器之外已是一無所有,再看四周除了大片被推倒的樹木和被折斷的樹枝,地上還有許多碩大無朋的腳印。

    皮皮在地上這裏聞聞那裏嗅嗅,然後豎起耳朵看着山坡上那片樹林,還不時地回頭看看他們,似乎是想告訴他們發現了什麼。

    “慘了!真是放屁砸了腳後跟,怎麼就什麼倒黴事都讓我們撞上了,”凱米爾呆了好半晌,苦着臉說,“看這腳印是巨人的,這山上怎麼會有巨人呢?”

    洛浩雄忍不住問道,“巨人是什麼樣的?”

    “這巨人和雪人、野人號稱類人種族的三座大山,原本也是寒武大陸上的原住民,也跟人類一樣通常是一雄一雌,或者一雄幾雌跟幾個孩子組成一個家庭,幾個家庭聚居在一起組成一個小羣落。它們也會說話,不過詞彙比較簡單,體型雖大行動卻並不笨拙,力氣大得驚人,雖然一般不會主動攻擊人,但要把它們惹着了,那殺傷力是非常恐怖的,就憑咱們帶的近戰武器根本奈何不了它們。”凱米爾愁眉苦臉地說,“巨人常常還會飼養猛獁作爲寵物和肉食來源,它們常用的武器就是猛獁的大腿骨,一棒下來就算沒砸到你,也能叫你在半空中翻啊翻的,翻得你把五臟肺腑都吐出來,還有那猛獁雖然經過它們的馴化,但要是攻擊起人來,簡直就是一座大山朝你壓過來,一腳都能把你踩成肉餅。”

    “這巨人很多嗎?”

    “它們原來數量不多卻也並不少見,後來都讓半精靈和人類幾乎給殺絕了,倖存的也大都躲到人跡罕至的荒野裏去了,所以我們平時很少能看到。”

    “它們那麼厲害,怎麼會差點讓人殺絕的?”霍克也忍不住問道。

    “它們還處於非常原始的階段,不會使用遠程武器不會用魔法,也不會耍什麼詭計,半精靈和人類人多勢衆,又是詭計多端,它們哪裏是對手。”

    “它們幹嗎要搶我們的馬啊?”

    “大概是它們出來打獵,看到我們的馬就當作獵物順手擄走了。”

    “馬那麼大,它們是怎麼弄走的?”

    “它們胳肢窩裏夾匹馬,就跟我們夾只小狗似的。”

    “啊,那麼大呀,”洛浩雄也呆住了,“那我們怎麼辦?”

    “還能怎麼辦,就算馬沒了,無論如何也得把東西找回來,要不然我們可真就是寸步難行了。”凱米爾無奈地說,“跟着皮皮走,先找到它們的營地再見機行事吧,這巨人走一步抵得上咱們好幾十步,都還不知道得爬到什麼時候呢!”

    事已至此,三個人只得打點起精神跟着皮皮上了山坡進了樹林,也顧不得有路沒路磕磕碰碰地往山上爬去。幸虧巨人走過的地方,比一般野獸走過的要好走些,好歹都能過去,他們三人就這麼跟着皮皮在林子裏左衝右突走了約莫個把鐘頭,大家便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渾身上下一點勁也沒有,幾乎連腿都擡不起來了。

    凱米爾看了看霍克和洛浩雄,這才記起今天是他們自出徵以來頭一回自由自在地在官道上縱馬疾行,他一時興奮過頭爲了貪趕路程,大家到現在都還是粒米未進,到這會早就餓得肚皮都貼到脊背上了,可他們所有喫的東西都放在包裏擱在馬背上,這會是連西北風都沒得喝了。

    眼見得天色已漸漸暗了下來,凱米爾想了想便帶着大家順着水聲找到了一口山泉,自己先灌了一肚子的冷水,拖着沉重的腿站了進來說,“你們先喝點水騙騙肚子,在這裏等着,我去看看能不能找點能喫的東西。”

    霍克和洛浩雄幾乎連點頭的力氣都沒了,唯獨皮皮倒還是一副精力充沛的模樣,聽凱米爾這麼一說,便起身搖搖擺擺地跟着他進了樹林子。

    “真沒想到我們也會淪落到這種地步。”

    霍克“咕嘟咕嘟”地猛灌了一肚子的冷水,仰面往地上一躺,摸着被撐得滾圓的肚子苦笑道,洛浩雄在他身邊坐了下去,雙手抱着膝蓋嚮往地說,“這會要是有塊烤肉多好……”

    天都擦黑了,凱米爾纔拿着幾根手臂粗細半米來長樹根似的東西回來了,皮皮跟在他後邊,嘴裏還叼着一隻野兔,洛浩雄一見便好奇地,“這是什麼,能喫嗎?”

    “不能喫我拿回來幹嗎?這東西土名叫神送飯,學名我也不知道叫什麼。”

    “神送飯,怎麼有這麼怪的名字?”

    “饑荒年代,它可是人們的救命食糧,人們都說它是神明送的救濟糧,所以管它叫神送飯。”凱米爾輕輕拍了拍皮皮的頭,它便叼着野兔到一邊享用去了。

    凱米爾把神送飯放到水裏洗乾淨,拿了一根用匕首削去皮先遞給了洛浩雄,不料洛浩雄只咬了一口便“呸呸”地吐了出來,“這又苦又澀的,怎麼喫呀!”

    “知足吧,這是附近山上唯一能找到的可以喫的東西了,要是在月河能有這東西,人們都該搶瘋了!”凱米爾又削了一根遞給霍克,“剛開始喫的時候會有些苦澀,多喫幾口就習慣了。”

    聽他這麼一說,洛浩雄和霍克都只好硬着頭皮吃了起來,凱米爾自己也削了一根大口喫着,邊喫邊說,“我有好幾回出來執行任務,到最後弄得身上一個子兒都沒有了,只好靠這些東西充飢。”

    “你怎麼會弄到身上都沒錢了呢?”

    凱米爾笑了笑,說,“喫好了就起程吧,那巨人的營地還不知在哪兒呢。”

    “真服了你了,什麼時候都能笑得出來。”

    “不笑難道還哭不成,哭能把馬和東西哭回來嗎?”凱米爾瞥了他一眼,“走吧!”

    這神送飯雖說味道不怎麼樣,卻挺能飽肚子的,三個人肚子有了點東西撐着,好歹覺得身上有了點力氣,皮皮也早把那隻野兔啃得只剩下了一張皮和一堆骨架,三個人一隻狗便又跌跌撞撞地連夜在林子裏奔波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