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穿越:重走青春路 >第二十二章 高冷的作者?
    《地產大亨》?

    林楚一記得這本書,文筆通暢,就是字數有點少,她已經把這本書放進了觀察名單,等字數多一點,沒什麼大問題的話,就會簽約。

    想不到它居然被主編挑出來和她打擂臺。

    不過林楚一併不覺得她今天簽約的《仙渡》會比《地產大亨》差。

    鳳採鸞章般的文字和古典仙俠的搭配,簡直美輪美奐。同樣是今天剛發表的新書,看完《仙渡》第一章,林楚一就迫不及待地給作者發了簽約站短。

    在她眼中,《仙渡》比《地產大亨》高了不止一個段位。

    殊不知,孫浩寧此刻在辦公室也是載歌載舞,心情美的很。

    你以爲我是臨時想要跟你打賭的?錯了,我是蓄謀已久。

    你以爲我不知道你今天簽約了哪本書?錯了,我是心知肚明。

    你以爲我是匆匆忙忙挑選的新書?錯了,我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今天中午從總編辦公室出來後,孫浩寧就把編輯後臺分配給林楚一的稿件全部過了一遍,其中,孫浩寧認爲《地產大亨》最有市場潛力。

    得知林楚一隻簽約《仙渡》,“打賭”就已經在孫浩寧的計劃裏了。

    如果前面的思想工作成功,“打賭”不會出現;如果思想工作不達預期,“打賭”就是備用計劃。

    畢竟,一個倔強的女人,面對別人的戰書,她不會退縮。

    當然,孫浩寧也不是包贏,編輯不看好,市場卻大賣的小說比比皆是。

    但是,孫浩寧輸了,他能損失什麼呢?

    林楚一現在在第五編輯組,就沒人敢管,她也是想幹啥就能幹啥的。

    所以,孫浩寧簡直贏麻了好不好。

    下班時間到,孫浩寧哼着歡快的歌謠往總編辦公室走去。

    他如此殫精竭慮,怎麼也得找主編蹭個飯,以此補充補充腦力。

    張重並不知道在遙遠的濱海,有人拿他寫的《地產大亨》演了一齣戲,他還是專心上課,與往常無異。

    下午回家,簽約站短如期而至,《地產大亨》被簽在第五編輯組,責編是神龍,附帶有飛訊號碼。

    下午最後一節課到晚自習只有一個小時,要喫飯洗澡,時間很緊,張重並沒有第一時間添加飛訊好友。

    林楚一是左等右等,等到晚上九點半她要洗澡睡覺都沒等到“張公子”的好友請求。

    張重發送好友請求時林楚一已經在睡夢中,他當晚也沒得到“好友通過”的消息提醒。

    陰差陽錯,張重和責編的第一次對話推遲到了第二天。

    第二節課課後,有二十分鐘休息時間,張重把手機從書包裏取了出來。

    旁邊的趙有慶見到,眼睛瞪大,驚呼:“重兄,你居然有手機?”

    一聲驚呼,讓周圍同學的目光不自覺都聚焦到張重手裏。

    手機價格雖然一直在降,但學生中擁有手機的人卻不多。

    此刻張重手裏的諾基亞6680就像那唐僧肉,勾人的很。

    “你用了什麼絕招,讓叔叔阿姨答應給你買的?”趙有慶羨慕啊,他老早就想要一部屬於自己的手機了,可惜用盡招數,都沒能讓父母點頭。

    前天中秋節好不容易答應了,卻有個條件,期末考總分考進全班前三十。

    那怎麼可能完成?

    所以看到張重從書包裏掏出一部手機,雖然不是他心儀的N70、N90,趙有慶還是很激動。

    “我自己買的,壓歲錢。”

    “壓歲錢你還能留這麼久?”趙有慶驚訝。

    沒有搭理陷入羨慕嫉妒恨狀態的同桌,張重抓緊時間登錄飛訊。

    飛訊上,“神龍”已通過了張重的好友請求。

    聊天對話框中,神龍一點前戲沒有,直接發過來一份合約。

    “這個神龍有點高冷阿,”張重也沒有廢話,直接回了一句:“我是未成年人。”

    手機打開不了合約文檔,張重乾脆退出飛訊,把手機丟給趙有慶,起身去廁所跑毒去了。

    另外一邊,林楚一看見“我是未成年人”也很驚訝,當編輯兩個月,她還真沒簽約過未成年作家。

    她把聊天截圖發給了主編,問:“未成年人能簽約嗎?”

    孫浩寧看見截圖,頓足捶胸:千算萬算,沒算出來作者是個未成年人。

    一個未成年人,怎麼能寫好官與商的種種糾纏,怎麼能寫好商海里的波瀾壯闊呢,甚至怎麼保持住穩定更新都是問題。

    張公子你誤我!

    心裏在滴血,孫浩寧還是正常的回答了疑問:“可以簽約,不過未成年人要補充一份監護人簽字和戶口本複印件。”

    他傳送了一份附件過去。

    於是張重中午回家登錄飛訊就看到了兩份文件。

    可能因爲作者是未成年的緣故,神龍終於多打了兩句話。

    “合同仔細看,不懂的地方,要諮詢父母,或者直接找我。”

    “啓程收到你們郵寄過來的合同,纔會更改作品狀態。”

    “不要爲了寫作耽誤學業!”

    張重回復:“收到!”

    簡潔明瞭的回覆讓林楚一有點發愣。

    當編輯兩個月,她遇到的作者大都是問題寶寶,像這樣寡言少語的,還真少見。

    “這個張公子還挺高冷的?”林楚一心裏想道。

    其實不是張重高冷,實在是他拎得清。

    就像娛樂圈新人籤的第一份經紀合同一樣,沒有名氣就沒有議價權,被剝削是必然的。

    店大欺客,古今中外概莫如此。

    所以自從察覺到他啊責編有些高冷後,他也懶得多bb。

    等我均訂過萬再回來跟你掰扯掰扯。

    不過合同還是要給老爸掌眼的。

    張重把打印好的合同放在客廳,打電話通知老爸。

    張國富對這種著作合同還是很感興趣的,早早就回家了。

    下午放學,張重就看到老爸在客廳愁眉苦臉。

    他笑着問道:“老爸,怎麼樣?是不是覺得合同很坑?”

    張國富把揚了揚手裏的合同,說道:“特別坑!你看了沒?”

    張重搖頭:“我看它幹嘛?看了最後還得簽字,倒不如不看。”

    他其實還是大略過了一遍。

    特別注意其中兩個點:訂閱分成和出版發行收益分成。

    前者他佔淨收益的50%,後者是60%。

    就這兩點已經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