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花千變 >第一零四章 有話題了
    明卉調香調得不亦樂乎,京城的新鋪子開業在即,她正在爲開張做準備。

    可惜她被師傅拘在保定,不能親眼見證新鋪開張,那是京城啊,京城!

    活了兩世,明卉還沒有去過京城。

    前世她去過西安,這一世她去過洛陽,這兩地皆是繁花錦簇,遍地金粉之地,可畢竟只是古都,而非今日的京城。

    明卉忙了整整一天,午飯只吃了幾塊點心,芸老太太是人來瘋,沒有外人來的時候,老太太連院子也不來。

    張元娘長在鄉下,看到不遲不晚在忙碌,幾次想幫忙都被婉拒,便以爲這定是大小姐的精細東西,自己粗手笨腳不但幫不上忙,可能還會添亂,索性便去包餃子。

    這一家子人口雖然不多,可是朵朵一個小丫頭,那飯量可大得很,汪安的飯量也不小,張元娘一個人包餃子,能包上整整一個下午。

    臨近傍晚,明卉終於停下手中的工作,她活動着脖子和肩膀,朵朵要給她捶捶,嚇得明卉連忙站起身來:“不用了,真的不用,我不疼了。”

    她不敢說疼,否則朵朵來上一拳,她會更疼。

    朵朵無聊,自己到院子裏打拳,張元娘看到,隨口問她:“怎麼這會兒練拳呢,平時不都是早上練嗎?”

    “這會兒練拳,晚上能多喫點。”朵朵說道。

    好吧,張元娘嚇得又多包了幾十個餃子。

    芸老太太上了年紀,晚上喫得很少,也喫得清淡,聽說晚上要喫一個肉丸的餃子,便讓張元娘給她做了疙瘩湯,這會兒喫飽了,便出來在院子裏遛彎。

    正在這時,外面傳來敲門聲,芸老太太聽不見,朵朵卻是一個激凌,豎起小耳朵,該不會是那個飛魚衛,不對,是霍公子又又又來了吧。

    不遲姐姐說了,做人要有禮貌,到別人家裏坐客,要提前送帖子,主人允許以後再去,而且還不能挑在喫飯的時候。

    對此,朵朵雙手雙腿贊同。

    挑在人家喫飯的時候去串門,那不是搶食嗎?

    朵朵不能忍。

    所以現在這位霍公子挑在快喫飯的時候登門,朵朵已經把他列爲沒有禮貌的人羣了。

    霍譽由汪安引着走過垂花門,一眼便看到那個又瘦又小的丫頭,正在虎視耽耽地瞪着他。

    霍譽的目光在小丫頭臉上一掠而過,便向正在遛彎的芸老太太走了過去。

    “姑祖母,我來給您請安了。”霍譽的聲音提高了幾分。

    芸老太太眉開眼笑:“小譽兒來啦?真好啊,你來得正好,今個兒喫大肉餃子,元孃的手藝好着呢,你要多喫幾個。”

    朵朵忿忿,還讓他多喫幾個?

    霍譽答應着,將手裏提着的東西朝朵朵遞了過來:“添個菜,你拿到廚房去。”

    看到霍譽遞過來的那隻碩大的籃子,朵朵的心情一下子又好了起來。

    籃子裏有劉家燒雞、王老頭手掰腸、還有王記的醬肘子,孫老驢的醬驢肉,且,每一種都是一式三份。

    朵朵拎起那隻大籃子,歡歡喜喜去了廚房。

    這位霍公子,朵朵以前錯怪你了,你是個好人。

    霍譽看着朵朵的背影,多看了幾眼朵朵拎籃子的小手,這隻大籃子裏除了熟食,還有二十個燒餅,他提在手裏也覺得沉甸甸的,可是這小丫頭卻似是很輕鬆,毫不喫力的樣子。

    有意思,明卉身邊的小丫頭,也很有意思。

    霍譽當然不會知道,別說這一籃子,就是這個重量的三倍,小朵朵也能輕輕鬆鬆拎起來。

    明卉從屋裏就聽到了外面的動靜,她趴在書案上,無語到懷疑人生。

    朵朵放下東西,蹦蹦跳跳跑出來,看了看霍譽,就跑去找明卉了。

    芸老太太笑道:“小朵朵一定是去告訴小卉兒了,小譽兒啊,你到那邊的石桌前坐下,小卉兒一會兒就出來了,這會兒太陽不曬了,院子裏涼快。”

    說完,芸老太太又扯起嗓門:“小卉兒啊,小譽兒來啦!”

    明卉終於不情不願地出來了,見霍譽已經坐到石桌前,芸老太太搖着手裏的扇子:“行啦,一會兒你們也該喫飯了,我遛完了,回屋歇着去。”

    明卉忙叫了朵朵去扶着,芸老太太甩着手:“不用不用,我自己能走,小朵朵啊,老婆子求你了,你快別扶我了。”

    “大小姐讓扶的,您還是讓朵朵扶着吧。”

    “你這是扶嗎?你要把我老婆子架起來了。”

    一老一小鬥着嘴進了屋子。

    霍譽收回目光,微笑問道:“朵朵的力氣很大?”

    明卉立刻警覺起來:“她力氣也不大,就是從小幹農活,粗手笨腳的。”

    “難怪她的飯量很大,原來從小就幹農活。”霍譽說道。

    明卉鬆了口氣,她可沒有說謊,朵朵的確從小幹農活,一個小孩頂兩三個壯勞力,這還是在喫不飽的情況下。

    “嗯,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她因爲偷吃了一個菜糰子,被爹孃打罵,她家女孩子多,只有一個弟弟,爹孃把女孩子當牲口一樣使喚,好的全都給了那個弟弟,朵朵從小就喫不飽,穿不暖,我買下她以後,雖然喫喝不愁,可她還像是永遠喫不飽一樣。”

    霍譽點點頭:“我有個好朋友,名叫聞昌,他是我師傅收養的孤兒。

    聞昌的父親是縣衙的衙役,有一年他們那裏鬧土匪,父親在剿匪時陣亡,他的伯父爲了霸佔衙門給的撫卹銀子,以及他家的三十畝田地,把他和他娘趕了出來。

    他娘帶着他回到孃家,舅舅家不養閒人,把他娘嫁到山裏,給一個鰥夫做填房。

    那鰥夫娶妻是爲了有人幫他照顧他前面的三個兒子,可不是爲了幫別人養兒子。

    有一天,那鰥夫趁着他娘下地幹活,把聞昌帶到後山活埋了,他娘收工回來,沒有看到聞昌,全家人都說他是跑出去玩了。”

    雖然也猜到這個叫聞昌的孩子最終沒有死,可明卉還是握緊了拳頭,緊張地問道:“那後來呢,他娘找到他了嗎?帶他回家了?還是母子一起逃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