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嶺南打工那些年 >第94章 阿雲開始利用我了
    桃枝一走,我心裏暫時的失落還是會有;我無法解釋,她又不能理解;所以,我也不怪她。

    因一時請不到合適的人,雯雯便成了我館裏的免費兼職內勤;每天中午,她都會從店裏帶飯過來;而下午5點到7點這段時間,又是店裏最閒的時段,雯雯又會跑過來幫忙清理雜物,打掃衛生;儼然一個賢內助。

    按照綜治辦提供的第一批輪訓人員名單,再根據我的每月三期、每期10人的訓練計劃,足足排滿了4個月;而收費標準定的是每人1000塊;掐指一算,等第一批人員受訓結束,我可以拿到12萬多的辛苦錢!

    這在當時算是一筆非常可觀的收入了。

    當然,若是個人來學,收費就減半了;政府的錢,不賺白不賺!

    我開訓練館的事,一直都是瞞着阿雲的;儘管幫曹姐了難是他幫忙出手,但曹姐已委託我一次性付了5萬,我是分文未拿,全部都給了他;所以,淡水那檔事,我不欠他的人情;只是與“飛鷹“幫的惡戰,我還是欠他一筆大的人情債。

    阿雲不知是從哪裏得到的消息;我開館半個月後一天下午,他找上們來。

    “輝哥,不聲不響地一下就整出這麼大的動靜來,也不知會兄弟一聲,難道是怕兄弟過來偷師學藝不成?不仗義!”一見面,阿雲就數落我起來。

    “不是的!雲哥!白天太閒了,給自己找點麻煩,時間也過得充實一些;這也是花錢買罪受,還不知道能堅持多久呢!”

    我沒有把綜治辦委託受訓的事告訴他,關鍵是不想讓他知道我有這層關係。

    “輝哥,你是越來越有眼光了!你這訓練館在市內應該還是第一家吧!現在的社會治安比較混亂,想學幾招實用散打技術的年輕人多的是,到時候把分店開到淡水去,我保你有生意做!”

    “也是曹姐提示我的;自己玩玩再看吧,還沒想那麼遠!”

    差點把命丟在了淡水,還會去麼?除非我不要命了!

    “我就知道那娘們有點料水,看得事準!不知她買不買碼,如果買的話,肯定也厲害!”

    曹姐只買牛!

    她的心海有多深,非你我能看得穿的,真不懂事!

    我心裏暗罵道。

    “輝哥,收我爲徒吧,讓我跟你學幾手保命招,然後,我再傳給那幫兄弟,把你的光輝形象發揚光大!”

    阿雲的要求不過分,讓我無法拒絕,只好答應了他。

    就這樣,阿雲參進了聯防隊受訓的隊伍裏。

    相比那10個小年輕,阿雲很捨得練,和他們對拆,沒有一個人是他的對手。

    主要還是練的目的不同,小年輕們捨不得喫苦,學了點皮毛就不願意了;而阿雲就不一樣了,他是江湖客,要全憑真本事喫飯。

    我沒有收阿雲的錢,但每天晚上的酒錢全都是他買單。

    在這一批人員結業的前一天,阿雲帶了個男孩過來,臉上的稚氣都還未脫。

    “輝哥,這是我的堂弟,叫炳強,還不到16歲,死活都不肯讀書了,我叔叔硬要把他託付給我,可又不符合進廠打工的條件;你知道我不能把他帶在身邊,看能不能幫你打打下手,搞搞衛生什麼的,晚上幫你守守店,工資你隨便開,能夠飯喫就行了。”

    既然是阿雲開了口,又是老家過來的人,這男孩看起來也還醒目,館裏也需要一個人手,於是,我就答應把他留了下來。

    炳強很勤快,也很機靈,應該是塊讀書的料,可老天沒有爲他打開那扇窗,讓他過早地加入到了打工的洪流。

    “眼鏡”也時常從淡水跑過來湊熱鬧,跟着受訓隊員一起比劃;有時候,晚上也就和炳強擠在一張牀上。

    隨後的一個多星期,“眼鏡”都一直呆在館裏,白天很少下樓來;從他這一行爲,我感覺“眼鏡”肯定在淡水那邊出事了。以他的性格,是絕對呆不了這麼久的;何況,在淡水那邊還有阿雲的場子要照管呢。

    因都是兄弟,收拾阿龍侄兒的時候,“眼鏡”確實是賣了不少力,給阿龍侄兒腳後跟的致命一刀就是他的傑作,所以,我也就沒有直接問他,但心裏還是有些忐忑。

    趁阿雲過來一起喫晚飯的機會,我便單獨問阿雲。

    “輝哥,‘眼鏡’在淡水那邊是出了點事,要在你店裏呆段時間,等事情平息了再過去,你不會在意吧!”

    果然不出我所料,“眼鏡”是過來躲災的!

    因我租的地方是位於水門橋頭一棟半舊的樓房,店又在三樓,躲在這裏很安全。

    阿雲一開口就把路給封死了;兄弟一場,我就是在意又能怎樣呢?

    “雲哥,沒事的,只要‘眼鏡’住的習慣,想住多久隨便他。”

    “眼鏡”和炳強算起來也是能連得上線的三角親戚,又是平輩,兄弟倆的關係自然很融洽;每當街燈初上,“眼鏡”就會帶炳強去逛街,以緩解白天不下樓的煩悶。

    犯事是在淡水,人躲在惠州市內,“眼鏡”並不擔心被仇家發現,除非是被人跟蹤。

    今天一開館,就聽幾個聯防隊員在一起用本地話聊的很起勁;我來這邊也有大半年了,本地方言已能聽懂6寸;從他們聊天的話語中得知是昨晚參加抓捕吸毒人員的事。

    “眼鏡”沒事做,還是混在參訓人員一起訓練;一聽他們聊抓毒的事,覺得特別有趣,便湊上前問個不停。

    “是在哪裏抓的?抓都沒有?”

    這般年輕仔還是沒有經驗。本來,這是要保密的,但大家都在一起很熟了,對“眼鏡”也就沒有的戒心。

    “抓到個逑!說是在下埔那邊的一家ktv包間裏;那幾個屌毛跑的好快,等我們和警察衝進去的時候,一個人都沒有了!”

    “屌!白天練了一天了,全身都痛的要命,晚上還要加班去抓人,哪裏還跑的動!那些屌毛不跑掉纔怪!”

    “眼鏡”聽後,沒有再問了,借活動手腳之際,眼睛裏快速閃過了一絲喜悅,但是,被我無意中給捕捉到了。

    趁課間休息,我便悄悄問一個隊員:“毒品是什麼樣的東西?”

    “書名叫‘海洛因’,又稱作‘鴉片’,是原產在緬甸‘金山角’地區的一種用罌粟殼提煉出來的白色粉末;那東東很貴的,1克就要100多塊;用火烤出白煙,然後再把煙吸進去;很容易上癮的!而且,一旦染上,很難戒掉,就等於是給自己判了死刑!”

    白色粉末!白色的煙霧!莫非那天在大亞灣海邊的漁村看到阿雲和“眼鏡”吸食的就是這個?

    難道“眼鏡”是爲了躲避淡水警方的抓捕?

    我的腦子快速轉起來!

    既然是有癮,“眼鏡”和阿雲肯定會再吸的,一定找機會確定後再勸勸他們!

    幾天後,我就發現了“眼鏡”住我店裏的目的;原來,阿雲和“眼鏡”是利用我開館的條件,準備在市內進行販賣毒品!

    我是萬萬沒有想到啊!我感覺是被阿雲利用了!

    不行!我必須找“眼鏡”談談,把他給勸走,否則會害死我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