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規則怪談:要求我張三遵守規則? >第81章 我張三當隊長必然全票通過
    “你們是在半路上遇到的嗎?”

    工作人員好奇地朝着張三問道。

    張三點了點頭,“就之前在動物園門口的時候見過一面。不得不說,他們還挺有禮貌的,不小心撞到我一下,就恨不得跪在地上給我擦鞋,管我叫爹。”

    園區的工作人員聽到這話都一愣。

    算了,估計是年輕人之間的玩笑。

    你又不是結婚去當伴郎,怎麼可能有人喊你爹呢?

    可就在這時,工作人員發現一旁的櫻花國一直沒說話的昇華者,竟然點了點頭。

    “你還真管他叫爹?”

    對方瞪大眼睛,然後繼續點頭。

    工作人員不禁好奇,還有人有這麼奇特的愛好嗎?

    此刻,被法外狂徒按着頭不得不點頭的櫻花國的昇華者,斜着眼睛怒視着張三。

    可被捂住嘴的自己,根本就沒辦法說話。

    甚至連扭頭看張三的動作都做不到。

    他只是知道,有一股無形的力量似乎在操控着自己。

    將兩名櫻花國的昇華者送到工作人員的休息小屋,進行處理治療,同時工作人員拿出來幾張飲料優惠券以及一個信封,遞給張三。

    “飲料優惠券,可以在之後的主路上的飲料店免費兌換飲料。”

    “拿着這封感謝信,就可以在爬行動物園區出口前面的一片樹林邊上,看到一條小道,穿過小道就可以抵達在動物園正中的園長辦公室。到時候,他會給你們一份禮物。”

    張三接過兩樣東西,連連感謝。

    工作人員連忙客氣道:“應該是我們謝謝你纔對。畢竟像是你這麼好心的人,已經不多了。”

    張三笑着擺了擺手,“哪裏哪裏,主要還是你們救援及時。對了,我好奇一下,如果附近沒有路燈杆的話,遇到了危險怎麼辦?”

    工作人員朝着其他人看了一眼,大家對視了一下,然後告訴張三:“一般來講,就算是這些野狼醒着,也不是很容易攻擊遊客的。”

    “你應該是被之前在門口賣雞的飼養員騙了。說吵醒野狼就會攻擊遊客,這些野狼其實都是……都是很溫順的,沒那麼危險。”

    “但如果真的遇到危險,只能敲路燈杆,因爲野狼園區面積很大,我們只能聽到求救第一時間趕過去,沒辦法到處巡邏。”

    張三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

    忽然,張三又想到了什麼,問道:“再好奇一下,園長會給我什麼禮物?”

    “這個我們就不知道了,一般都是動物園的一些特產或者紀念品。當然,聽說當初有一家人,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遇到兩次野狼襲擊遊客的時間,然後我們給了他兩封感謝信。然後園長好像是送了他們傢什麼門票,但都是傳聞,具體是什麼還是得看園長。”

    張三知道,如果還能再救一次人的話,也許之後就可以從園長的手中得到一種特殊的門票。

    就在這個念頭劃過張三腦海的時候,至高規則的聲音再次響起。

    『恭喜華夏國昇華者,發現隱藏規則,獲得額外加分。具體分數會在考試結算時公佈。』

    竟然是隱藏規則!

    只可惜,工作人員只要是負責遊客安全,對於野狼園區有什麼打卡景點,他們自己都知道得不多。

    離開工作人員這邊,張三趕回去跟大家匯合。

    此時,四個人再看向張三的眼神都變得不一樣起來。

    “走吧,我剛剛打聽的了三個打卡景點,因爲這個園區有些危險,所以咱們一起走。大家沒問題吧?”

    賈甜甜不爽道:“憑什麼聽你發號施令?”

    張三冷笑了一聲。

    “就憑我現在是隊長。”

    賈甜甜雖然怕張三,但她更擔心張三成爲隊長之後,利用職權欺負自己,便馬上爭辯道:“隊長明明是林升旭,什麼時候輪到你了?”

    張三朝着大家看了一眼,一攤手。

    “我這個人很公平,我現在競選隊長,絕對全票通過。如果不通過,我就不當這個隊長。現在大家舉手表決吧!”

    李四第一個舉手。

    林升旭也馬上舉手。

    夏侯將軍見到林升旭都舉手了,自己也馬上跟着一起舉手。

    此刻,只有賈甜甜沒舉手。

    “我沒舉手,就不算全票通過!哼!”

    張三不屑地笑道:“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將你幹掉,然後也算全票通過。”

    雖然張三是笑呵呵說的,像是開玩笑一般,但賈甜甜想到之前李四提到他在第二場加試時殺了三個人才逃出學校,再想到張三得了兩萬多分,便覺得有些不寒而慄。

    最後,只能咬着牙舉起手。

    【叮!恭喜宿主觸發成就:死亡威脅。】

    【死亡威脅】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屬於尋釁滋事罪。雖然宿主的行爲可能不屬於爲尋求刺激、發泄情緒、逞強耍橫、無事生非而進行的行爲,但系統覺得,你這就是死亡威脅!您獲得永久性加成:罪惡+20,恐怖+10。

    張三假裝沒聽到系統的話。

    這也就是系統,這要是去當法官,一定是昏官!

    我張三就是開個玩笑,開個玩笑還犯法了?

    過分!

    “現在我是隊長了,出發,先去這三個景點打卡,然後再去找其他的經典。”

    “根據我的分析,第一個鴨子園區,是醜小鴨主題。”

    “第二個大象園區,是小飛象主題。”

    “第三個野狼園區,大概率是小紅帽主題,所以肯定在樹林之中會有小木屋什麼的,大家路上多注意看看有沒有什麼建築。”

    張三等人剛剛離開不久,星條國的六個人就趕到了這裏。

    “你們說,華夏的人到底去哪兒了?”

    “他們會不會爲了故意躲我們,沒進野狼園區,先去了爬行動物園區?畢竟野狼園區是開放式的,挺危險。”

    “沒錯!我覺得華夏的人膽子都很小!”

    “你看那個張三都不敢和我們正面對決,只能耍些小手段,顯然沒什麼膽量,肯定是先去爬行動物園區了!”

    星條國的六個人,除了德萊文心中覺得張三不簡單,不能大意之外,其他人都覺得這個張三隻是一個嘴上會騙人的膽小鬼。

    而就在這時,華夏的昇華者完成一次野狼園區初打卡的加分提示,在他們的耳邊響起。

    剛下完結論就被啪啪打臉的星條國決定先找到華夏小隊,將他們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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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小科普:

    我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中,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屬於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爲,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遇到有這種情況發生的,可以先警告對方已經違法了。

    但如果對方只是在你附近沒有傷害行爲和意圖,但讓你感覺到危險,這種就不適用於這條法律。在我國香港市有這樣一種罪名【遊蕩罪】,任何人在公共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屬犯罪。

    可惜,內陸沒有這一條。所以遇到危險先保護自己或者規避危險,其次纔是用法律的武器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