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大明好孕:皇后娘娘她日日求被廢 >第 231 章 問題
    不過也不一定,畢竟她不是大明人,估計也不懂得她們的禮義廉恥,不然也不會做出這種事。

    景舒很是驚訝,半晌又問道:“皇上知道,我知道此事了嗎?”

    若是知曉自己得知,還不去捉姦,估計他又該彆扭了。

    “不知。”蕊初機靈道:“皇爺問起,臣便說我們坤寧宮不知此事,也是擔心王大伴不好做人。”

    他是皇帝的大伴,卻有點風吹草動就來給皇后當耳報神,皇帝知道了,那心裏能不犯嘀咕嗎?

    “幹得好。”

    景舒拍了拍自己大腿,直接從妝匣子裏掏出一枚金簪。

    “拿着,送給你戴了。”

    蕊初倒是也不推拒,現在的皇家可不是太宗時候的皇家,皇后也不會捨不得一點首飾,拿也就拿着了。

    朱瞻基拒絕誘惑,讓景舒平靜多年的內心有了那麼一絲絲浮動。

    他可是封建帝王,能做到這麼多年不寵幸妃嬪,還能拒絕送上門的誘惑,誰能不感動啊?

    周若清雖然已經和離,劉家也舉家搬走。

    可是和離畢竟是大事,周圍的人都是指指點點,議論紛紛。

    沒有辦法,周家只好也把閨女,和兩個孫女給送去了莊子上,打算等過兩年再把人接回來。

    她們出城那日,恰好錦兒帶着兩個弟弟去郊外的皇家馬場騎馬,因爲順路,便想着送上一截。

    周若清的大閨女,劉婉珮,今年已經九歲了。

    女孩子本來就比男孩子成熟,她又經歷了家中變故,更是顯得沉悶,不管誰同她打招呼,她也不搭理。

    “太子殿下,兩位王爺莫怪,小女她……她……”

    周若清她了半天,也說不出所以然,外人都說兩個閨女是拖油瓶,小女兒年紀尚小還好,可大閨女懂事了,自然心裏是難過的。

    朱祁錦低頭,看了眼,眼腫如核桃的小姑娘,輕聲道:“表姨母,無礙的,咱們這便走吧。”

    想着這姑娘,很有可能,會被人罵一輩子拖油瓶,便有些憐惜,也更加不忍心責怪。

    其實周若清這事,確實引起不少大臣的不滿和微詞。

    首先,離婚後周家帶走劉姓子嗣,帶走嫁妝,這並不符合規定,但人家願意,他們也沒什麼話說。

    但重要的是什麼,是劉家爲什麼同意和離。

    這很明顯就是皇后孃家,和劉家有交易,所以他們纔會同意。

    皇上居然因爲外戚的關係,隨意給平民恩賜,這像話嗎?

    皇家的奶孃們,都是因爲哺乳皇子皇女有功,所以才能得恩賞,脫了自家的軍戶籍。

    可劉家憑什麼?

    他們家有什麼功勞,對大明,有什麼貢獻嗎?

    還有言官給皇帝上書,便直接問道:“劉家有何功?”

    朱瞻基無奈,直接看向王榮。

    “以後言官的奏疏,先和女官一同篩選一遍,只要是發牢騷的,給我丟在一邊,讓太子去標註下就成。”

    百官上的奏疏,皇帝得回覆一下,表示朕已經看過。

    可小朱又不是受虐狂,才懶得搭理這種奏疏,便交給好大兒去處理吧。

    朱祁錦看着那些參自己外家,和母后的奏疏,俊臉繃的很緊,熟悉的人都知道,太子這是不高興了。

    王榮趕緊道:“皇爺說了,這些不過是狗屁倒竈的事情,太子只需批紅,無需搭理他們的話。”

    朱祁錦嘴角抿成直線,剛開始還乖乖按自家爹說的做。

    到了後面,看到有位言官直接說皇上是明君,不可讓婦人誤國,動搖大明國朝律法。

    他說的婦人是誰,那不就是自己母后嗎?

    他怒火中燒,忍不住回列舉唐宋夫妻和離,和嫁妝歸屬權的律法,最後問道:“唐宋可有因此誤國?”

    批完老爹不想批的奏疏,他想了想,又拿出一個空白的奏疏,把現有的嫁妝歸屬權問題給改了改,呈給自家老爹。

    朱瞻基看過奏疏後沒說話,只拿着它交給了景舒:“這孩子,到底還小,行事靠感情了些。”

    說白了,這不是什麼大事,影響不了國本,更加不急,完全可以略過不提,等將來邊疆徹底安穩之後,再說。

    畢竟修改律法,不是小事,容易被人羣起而攻之。

    而不改,就算是有人因此受苦,也只是一部分出嫁的女子受苦而已,以少部分人的不幸,換取安寧,這是值得的。

    畢竟還是有許多明事理的人家,不會動用兒媳嫁妝。

    景舒卻有不同想法,她欣慰地道:“吾兒心善,懂的女子不易,咿~錦兒這句話說的就非常好。”

    “元人亂入我中原,改我中原律法,蠻夷只知掠奪,不知禮義廉恥,此等不要臉的律法早該廢除,說得好,說的妙。”

    把別人的東西,佔爲己有,不是掠奪又是什麼?

    別扯聘禮,正常嫁娶,古人的嫁妝,一向是聘禮的好好幾倍。

    而且聘禮多是大雁和各地的土特產,桑麻織物,績羅綢緞,茶葉等物,金銀珠寶少之又少。

    而且,更重要的是什麼?

    夫家把妻子好幾倍的嫁妝,全部歸爲己有不說。

    還不許兒媳婦贍養父母,甚至兒媳回孃家還得看你臉色准許,纔可回家看望自己父母。

    你嘔心瀝血養個閨女,不能給自己養老也就罷了,還不能隨時見着,那他們的付出有什麼意思呢?

    這麼下去,父母只會越發覺得,養個女兒沒什麼用。

    還不如養大以後,多要些聘禮,免得到時候回不了本。

    所以,景舒覺得,這個規矩一定要改。

    只有嫁妝給到女子手上,民間纔不會興起那麼強烈‘賣女兒’的風氣,普通人家也不會越來越難娶媳婦。

    朱瞻基仔細看了奏疏,又想了想妻子的話。

    “其實,你們說的有道理,只是變法不是小事,再等等吧,希望老天憐憫,能賜給大明一位如商鞅般的人才,我必感激涕零。”

    其實,元朝的律法,並不單隻婚姻嫁娶這項不合理,其中還有不少不合理的律法是爲大明所繼。

    朱元璋雖然改了許多,但他不是神,許多細節不一定當時便發現,或者發現,當時的官員不同意改,被老朱暫時擱置的情況都是有的。

    既然要改,那便得一起改。

    自古以來變法沒有好下場,他得在自己死之前,把這些事情給了結,不能把問題留給錦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