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罪惡之眼 >第三十章 爹味重
    “這老東西到底是‘業務’有多嫺熟老練啊,竟然能自己安排完的人,自己都沒有印象!”趙大寶也是一臉厭惡。

    “他說,作爲一個正常男人,年紀擺在那裏,經濟條件也擺在那裏,那些方面自然要比沒條件的人要豐富多彩一些,這都是正常的。

    他還說自己從來也沒給過那些女孩子什麼承諾,沒讓她們抱過任何幻想,從一開始就是很直接的告訴對方,自己能夠給予對方一定的物質方面的照顧,但是名分那些,想都不要想。

    那些女孩兒都是心知肚明這些條件和情況的,所以他不能算是玩弄感情,都是你情我願,好聚好散,從來沒有鬧翻臉過。”寧書藝轉述李有爲的說辭。

    其他人聽了之後,翻白眼的翻白眼,面露厭惡的面露厭惡,都因爲這種坦然而無恥的言辭而感到十分不適。

    寧書藝也只能是嘆一口氣。

    她和霍巖還詢問了李有爲,是否知道鄔美芳在外面有沒有和什麼其他異性建立關係,有什麼往來。

    李有爲的回答是他連鄔美芳是哪一個都對不上號了,又怎麼可能知道對方在外面的事情。

    他還覺得自己十分有君子風度,表示既然沒承諾過給對方任何交代,那對方在外面跟什麼人有交往,他自然也不會去橫加干涉,過去都不會干涉,現在連人都對不上號了,就更加不會去在意了,甚至他還希望跟自己好過的那些女孩子都能夠給自己找一個後路,這樣對大家都好。

    這一番言論足夠坦誠,也足夠無恥,當場就讓寧書藝忍不住產生了一種心理上的不適。

    所以她也沒打算再轉述一遍,讓大家夥兒跟着一起噁心。

    至於問他爲什麼要找崔海春來幫忙安頓鄔美芳,李有爲倒是答得出來,他說雖然記不清楚鄔美芳是哪一個,但是爲什麼會找上崔海春倒是一下子就能說出原因來。

    因爲崔海春是他們圈子裏出了名的跟老婆感情好,出了名的表現好,乖得很,在外頭沒有那些花裏胡哨的事情,自己跟崔海春他們這樣的人打交道,就算消息傳到自己岳父或者老婆的耳朵裏,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相對更加穩妥一些。

    甚至李有爲總聽說了鄔美芳出事之前還是崔海春公司裏的職員時,還顯得有些哭笑不得,直說崔海春可真是個一根筋的老實人,就算是自己當初拜託他幫忙安頓的,都兩年沒有過問的人了,擺明了就是已經甩掉了的。

    既然鄔美芳在單位裏面表現也不怎麼樣,崔海春隨便找個什麼理由開了不就得了,何必一直留着!

    再者說,要是礙於面子,那就直接問問他,不就什麼都解決了!那還至於弄到後來,崔海春那邊白白幫自己養了那麼久的人,自己這邊倒是連那個人長什麼樣叫什麼名都快要忘乾淨了!

    “這李有爲說的話可信度高麼?”齊天華有些擔心,“這種老狐狸都是渾身抹油,滑得很!”

    寧書藝嘆了一口氣,擺擺手,表示自己不想說。

    霍巖替她開口:“他給我們講了不少自己在外面的韻事,以證明他敢作敢當,除了不敢讓老婆和岳父知道之外,對我們說忘了,那就是真的忘了,記得的話肯定會有一說一。”

    其他人聽了這話也是哭笑不得。

    趙大寶更是無比同情地看向寧書藝,嘆了一口氣,起身過去拍了拍寧書藝的肩膀:“書藝啊,你要相信,李有爲那種人渣其實是少數派,不對,少數中的少數!大部分男人都是三觀端正的,千萬別因爲這個對婚姻產生什麼恐懼!”

    寧書藝哭笑不得:“你放心吧,我爸就是個模範丈夫,我看看他跟我媽就相信世間自有真情在了!哪是隨便走訪個李有爲就能被動搖的!”

    “就是!你爸媽那是什麼樣的愛情啊!真令人嚮往!”羅威也在一旁感慨,“有叔叔珠玉在前,性格好,廚藝更好,還顧家!

    你這對象可不太好找!標準有點高啊!”

    霍巖默默朝寧書藝看了一眼,默默喝水。

    “對了,你們去找的那個李總李有爲,他長什麼模樣?”趙大寶比羅威有正形,這會兒腦子裏主要還是惦記着案子的事情。

    “個子不高,細胳膊細腿兒,但是有啤酒肚。”寧書藝回憶了一下李有爲的模樣,“中規中矩的中年人髮型,頭頂倒是沒有地中海,就是前面額角有點禿了。

    膚色比較白,細長眼型,眉毛倒是挺濃的,看着天生的一副笑模樣,說話本地口音,吐字清晰。

    拋開對他爲人的厭惡,客觀來說,李有爲的嗓音很好聽,不比電視裏頭的新聞播音員差。

    估計當年對他老婆也好,後來對外頭的年輕小姑娘也罷,拋開經濟條件那一塊不看的話,他的嗓音應該也算是一個比較讓人容易有好感的加分項了。”

    趙大寶撓了撓頭:“那這倒是跟活動策劃公司那邊的那個籤合同的人差距有點大啊!”

    “他有錢呀,自己不露面,僱個人過去幫他委託也不是不可能。”羅威說。

    這一個可能性趙大寶倒是無法反駁,點點頭表示贊同。

    “還有鄔美芳的那個‘薛定諤的男朋友’,這個人是不是真的存在,也還得進一步調查。”寧書藝補充道。

    羅威嘖嘖稱奇:“真是絕了!明明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年輕姑娘,愣是把自己的日子過得神神祕祕的!

    我到現在都想不通,她到底做了什麼事,值得讓人這麼大費周章去除掉她!

    如果單純是不正當關係,其中一方想要結束,另一方不想,遇到李有爲那種不缺錢的主兒,大不了多出點分手費,怎麼也比殺人滅口成本低啊!

    我就不信價碼足夠高,一年輕姑娘還能對他個糟老頭子死纏爛打。

    當初能搭理他十有八九都是衝着物質條件去的,難不成還能是稀罕他歲數夠大,爹味兒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