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罪惡之眼 >第五十三章 心機深沉
    “他鬧騰多久了?”寧書藝嘆了一口氣,問寧媽媽。

    “半天了,給你姐打電話,非要見面談談,你姐不想給他機會談了,不同意,估計他會跑來糾纏,就提前叫我們把門從裏面反鎖住。

    後來聶光就真跑過來了,打電話不接就咣咣在外面砸門……”

    寧媽媽心有餘悸地朝大門看了一眼:“虧得現在這門質量都好!要是擱你小時候那會兒,那種單薄的防盜門搞不好都得叫他給砸變形了!”

    “怎麼這次發這麼大的瘋?以前在傢什麼樣咱們不知道,至少他是不敢到你們面前來鬧騰的。”寧書藝問。

    寧媽媽嘆了一口氣:“本來看你最近這麼忙,我不想讓你被牽扯精力,影響情緒,沒想跟你說。

    你姐之前猶豫要不要跟他離,昨天還有些拿不定主意,糾結,今天下定決心了,給他發信息攤牌。

    聶光一看你姐是真心要離,估計是也不裝了,撕破臉也要鬧個他能接受的結果唄!”

    寧書藝一聽這話,裏面似乎還有什麼自己不知道的細節:“什麼叫鬧個他能接受的結果?他不是不想離所以纔來鬧,是我姐提出來的離婚方案,他覺得不能接受?”

    “嗯。”說到這個,寧媽媽的臉色就難看了幾分,“你姐提出來分割財產就按照誰家給出錢的就歸誰。

    聶家當初拿錢置辦的,就歸聶光,咱們家出錢置辦的就歸你姐,當初兩個人畢竟是兩口子,一起使用,不管是升值還是折損,就一律不去計較了。

    家裏的存款一人一半。”

    “合理。”寧書藝點點頭,對於姐姐的這個決定表示支持,“跟聶光的婚姻,橫豎姐姐也不是衝着佔便宜、有得賺去的,及時止損做到這種程度已經不錯了。”

    寧媽媽冷哼了一聲:“咱們覺得合理有什麼用!當初結婚的時候,聶家非要張羅着說他們是男方要出婚房,結果那個小房子才三十幾平米,小兩口住進去都侷促,聶光還一個勁兒說什麼沒有孩子,就兩個人,小一點溫馨。

    我和你爸看不下去,拿錢給他們買的現在這個房子,連裝修都是你姐攢錢弄的,聶家那套小房子被聶光租出去,租金也沒交給你姐姐過。

    現在涉及到離婚分割財產,他也不覺得那個小房子溫馨了!捨不得從咱們家給買的房子裏面搬出去!”

    寧媽媽越說越生氣,眼神瞥到一旁緊鎖的房門時,又下意識降低了音調,嘆了一口氣:“本來我還覺得,咱們是女方家庭,我們老了,可能思想比較傳統,跟不上時代,就怕離婚對你姐姐以後不好,還挺糾結。

    今天聶光來這麼一鬧騰,我才知道我女兒過去在家裏受了多少我們不知道的苦!一個人默默忍受了那麼多!

    行了!現在我也不糾結了!這個婚必須離!而且現在一想到你姐要離婚,我也不難受了,也不上火了!

    就聶光這樣的爛泥,早點甩乾淨早好!”

    “下次如果我們不在家,他再來,你就報警,不要由着他在外面鬧,你們躲在裏面好像怕了他一樣,這樣只會讓他下次上門鬧得更兇。”寧書藝皺着眉頭,提醒寧媽媽。

    “可是因爲這種事報警……會不會叫人笑話?”

    “笑話也是笑他,跟咱們有什麼關係?丟人現眼的事情又不是咱們做的,他都不嫌丟人,你們怕?”寧書藝反問。

    寧媽媽一聽,立刻就覺得腰桿兒都直起來了:“行!你說得對!聽你的!”

    說話的功夫,霍巖也從外面回來,看起來就像什麼也沒有發生一樣,平常得就好像只不過是下樓去幫寧媽媽丟了一包垃圾。

    他進門什麼也沒問,像平時一樣和寧媽媽禮貌地打了招呼,就直接脫了大衣,到廚房去給寧爸爸打下手了

    寧媽媽看着霍巖在廚房裏和寧爸爸一起忙碌的背影,又忍不住嘆了一口氣。

    寧書藝以爲她還在爲方纔的事情擔心:“媽,您還在想聶光會不會再來鬧騰的事?”

    “哦,不是。那件事沒什麼好考慮的了,就聽你的,他敢再來我就報警!”寧媽媽收回目光,衝寧書藝擺擺手,小聲對她說,“我是覺得霍巖這孩子真好,太懂事了。

    不過也是因爲這個懂事勁兒,讓人一想到就怪心疼的!”

    寧書藝見寧媽媽沒有再發愁聶光的事,也鬆了一口氣,指了指寧書悅的房間:“我先去看看我姐。”

    “行,去吧!你姐現在估計也拿你當定海神針呢!”寧媽媽拍拍小女兒,示意她趕緊去。

    寧書藝很快就敲開了姐姐的門,寧書悅儘管表情很平靜,一雙紅腫的眼睛還是把她方纔劇烈的情緒波動泄露無疑。

    “聶光被我們趕走了。你的決定我也聽媽說了。”寧書藝開門見山地對姐姐說,“後續有什麼你處理不明白,或者不知道該怎麼辦的就跟我說。

    如果我懂的,我告訴你,我不懂的也可以幫你諮詢一下業內人士。”

    “有,現在我就有一件事想問你。”寧書悅本來情緒還沒有完全調整好,一聽妹妹的話,也趕忙把情緒拋到一邊,“爸媽拿錢給買的那臺車,聶光說我不會開車,要也沒用,而且車還是婚後買的,是共同財產,不能給我自己。

    當初爸媽給我買房子的時候,你提醒過他們,要在我和聶光正式領證之前購買,避免以後麻煩,當時我還不明白這麼做有什麼必要,現在才覺得太英明瞭。

    我們倆現在住的這套房聶光除了軟磨硬泡跟我打商量,或者跑來胡攪蠻纏之外,沒有一點理由要求分他一半!

    可是車怎麼辦?這個確實是婚後買的,雖然登記的是我的名字,可這也沒用啊,這個難道真的要分他一半麼?

    本身買車的時候,他故意花光了爸媽給咱們兩個人準備的購車款,這件事我都已經很對不起爸媽,對不起你了,這次實在是不甘心看着他又搶走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