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 > 七零:美豔嬌氣包帶千億資產穿書 >第189章 湯山閒逛。
    “我就不去了。不過要是你外公他老人家不介意,過完壽我再上門拜訪。”

    張美華的外公是已經退休的老首長,她的幾個舅舅和她父親一樣,都是軍人,包括阮嬌嬌沒見過的兩個親哥哥,也是軍人,屬於軍人世家了。

    張美華辭去了醫院的工作,準備在京市小住一段時間。

    她不是個讀書多厲害的人,第一年高考落榜後就沒再考。

    可是後來看見白書寧努力後再次嘗試,如願進入嚮往的大學。

    張美華想了好幾天,最後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也決定辭工備考,衝擊她嚮往的京市廣播學院。

    “當然不會介意!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家裏人都聽過你的名字啦。其實我想讓你上我外公家做客,主要還是想帶你嚐嚐陳伯的手藝,他是魯菜大師,做的超超超超超好喫!你一定會喜歡的!”

    張美華搖着頭,表情特別誇張,可見五個“超”都不足以形容那位陳伯的手藝。

    兩人還有白書寧在之前兩個月經常出沒於滬市的各大弄堂,專門尋找美味,白書寧沒喫胖,阮嬌嬌身上的肉很懂事,只有張美華小臉胖了一圈,但她樂在其中。

    “你講的我都饞了。話說天都開始冷了,過兩天咱們去東來順涮羊肉吧。”

    “行啊行啊,我也想喫涮羊肉了。反正我現在都在京市,哪天都行,去哪都行。啊,不過明天你陪我去給外公買壽禮吧,去琉璃廠那逛逛。”

    “好呀,琉璃廠我還沒去過,明天坐三輪去吧。”

    “行!”

    小狗子吐着舌頭眯着眼睛,笑看窗外景色,腦門上的兩個小辮子隨着風一晃一晃,愜意極了。

    …

    一行人抵達京市北郊的小湯山附近,這裏是後世出名的溫泉勝地。

    不過現在嘛肯定沒有度假中心泡溫泉,只有個小湯山療養院,或者自己找個野泉泡。

    小湯山作爲曾經的皇家御園,風景自然是不用說的,即使後來被毀壞,也還是能看到一些從前的風貌。

    丁向東在療養院有熟人,於是幾人把車停在裏面,帶着相機往外逛。

    阮嬌嬌帶了兩個相機,分給張美華一個,兩人跟她兩個表姐一起邊走邊拍。

    墜在後面的五個男人有一搭沒一搭地聊着天,季懷安手上還牽着一根粉色的牽引繩,歡快的小狗子小短腿倒騰的特別快,腦門上辮子一晃一晃,鈴鐺叮叮作響,死活要往女同志那邊衝。

    丁向東也是軍人,最近批了假期回來給爺爺過壽。

    丁向南是公安,丁向西是清大學子,高考後第一屆大學生,而丁向北只是個平平無奇的高中生。(小學五年,初中兩年,高中兩年。)

    丁向北外向開朗,志願也想考京大,因此季懷安跟他們聊天也不會冷場。

    相比男同志那邊的不尷不尬,女同志這邊可就熱鬧多了。

    丁愛華早年是工農兵大學生,已經成爲京市醫院的醫生,丁繡華現在在京市外國語學院在讀,目標是當上外交官。

    幾人拍拍照,聊聊衣服家世,相處特別和諧。

    “看,那邊飄着煙霧的地方,就是溫泉。”

    阮嬌嬌順着張美華指的方向看去,遠處果然有薄薄的霧氣,因爲有些遮擋物,煙霧升的也不高,所以非常淡。

    “以前小時候還經常跟爸爸還有二叔他們過來泡池子,現在都忘了上一次泡是什麼時候……”

    丁愛華有些感慨。

    “上面安排了不少人鑽井取水,要不了兩年肯定又能泡上了。再不然,冬天咱們去找找野泉?”

    “野泉還是算了……只能等他們重新建個浴池了。”

    其實按照丁愛華她們的家世,想要進療養院泡溫泉,一句話的事。

    不過顯然丁家家教很好,小輩們都不是會用權力搞特殊的人。

    “走啦走啦,前面就是遺址公園了。”

    對於這個後世鼎鼎有名的溫泉之鄉,阮嬌嬌沒想法是不可能。

    她準備改革後在附近買一塊有泉眼的地,修建別墅莊園,冬天一邊看雪一邊泡溫泉,人生一大享受。

    遺址公園也就是稍微翻新後的皇家園林,綠樹成蔭,山水環繞,不過裏面的風景確是比不上療養院裏的。

    大家在裏面逛逛走走,隨後重新回到療養院,去尋找裏面的荷花池、古老石橋,以及其它建築遺址。

    中午飯也不用愁,丁向南提前兩天就跟自己同事打好了招呼,前往附近的村子,喫農家飯,也算是這時期的農家樂吧。

    北方的鄉村和南方不同,草木沒那麼旺盛,房子也稍微低矮一些。

    桃花村的房子大多室內陰暗,爲了防雨水和蛇蟲,門檻都很高,北方這邊就不同,屋裏的窗戶開的特別大,室內非常明亮。

    丁向南早就給過錢票,同事家的老人給整出一大桌菜,雞鴨魚肉全都有,味道也是煙火味十足,阮嬌嬌還挺喜歡的。

    …

    “明天我表弟要來京市玩,想想就頭疼,我爸媽還讓我去火車站接……”

    回去的路上,阮嬌嬌開着幻影載女同志,外加一個擠過來的丁向北。

    季懷安帶着小狗子和丁向南上了吉普,之前開吉普的丁向南和西則是美滋滋坐上了跑車。

    丁繡華在車上提起了自己表弟,語氣和她的話一樣,無奈極了。

    “是那個三歲就會炸糞坑的表弟嗎?”張美華問道。

    丁愛華緊接着,“他今年六歲了吧?應該懂事一點了。”

    丁繡華靠在舒適的皮椅上,聲音卻是欲哭無淚,“並沒有,前兩天這個皮小子把我小舅媽的皮包皮鞋全給剪了,我小舅媽不想要這個兒子,只有我媽肯接收……”

    六歲,名叫壯壯的皮孩子,好像有些熟悉……

    “我小舅媽不是文工團的嘛,最近正好要去演出,加上我小舅舅出任務,就讓家裏阿姨送他過來,等我接到人,阿姨立刻要回去……”

    想起來了,小說裏有過這劇情。

    田鈺去火車站蹲點,然後從人販子手裏救了領導家的孩子。